午后的阳光和煦温柔得仿佛来自春天一般,透过镂空雕花的窗棂,在室内洒上一道道轻灵的光柱。
端秀搁下手里泛黄的书本,懒懒的打了个呵欠,春困秋乏,索性再歇个午觉。
丫头双红进来了,小心翼翼道:“小姐,大小姐马上就回来了,听说她得了个第一哩,大太太正张罗着要摆酒呢,听说还要请三喜班的来唱堂会,少爷小姐们都过去花厅凑热闹了,小姐你不去看看么?”
家里大小姐今早去参加了邻县举办的赛脚大会,居然一举夺魁,这可真是给他们江家争脸了,就是她个隔房的丫头也感到脸上有光啊,哎,可惜她们家三小姐没这个福气,她那脚天生的白嫩细软,要是能早早的裹了,根本不比大小姐的差什么,若是参赛,一定也能拿个好名次,到时候她们四房可就扬眉吐气了。
呵,赛脚大会,端秀一听这个名便抑郁不已。
前世抱着猎奇的心态,她也在网上看过些各国奇葩审美和风俗,像欧洲的细腰、非洲的割礼、泰国的长颈、日本的染齿拔眉等等,其中自然也有中国的三寸金莲,当时只觉得不可思议,那畸形扭曲到可怕的一双脚,到底哪里好看了啊,现在亲在其中,她才能体会到这时候的人对一双小脚是如何的看重。
脚比脸还要重要,脚便是颜值的代表。
大脚范冰冰是绝对无法与小脚芙蓉姐相媲美的。
“我就不去了,身上有些不得劲儿,怪不舒爽的,你要看热闹就自己去吧。”端秀心里实在膈应得慌。
“我看你是懒病又犯了!”一个穿着石榴红衣裙的年轻少妇悄无声息的走进来。
端秀闻声看去,原来是嫂子曲氏,她是裹了小脚的,走起路来又轻又慢,怪不得刚刚没听到声响。
曲氏亲昵的点了点端秀的额头:“今天是惠秀的好日子,大伯娘特地请了广福楼的大厨来置办酒席呢,又叫了一个戏班子来唱戏,一家子热热闹闹的,独你一个缺席,到时候叫人怎么想呢?”
“怎么,后悔了?现在后悔可也晚了,”曲氏打量着她的神色劝她:“其实惠秀拔得头魁不说对你们姐妹有好处,就是咱们整个江村也有脸面呐,你是不知道,连咱们族长都欢欢喜喜过来吃酒了呢,这种时候你可别闹脾气,你一向最懂事不过的,要是不去,咱娘心里得多难过。”
端秀简直殴死,感情她嫂子是以为她嫉妒大姐了吗?不要说她那双三寸金莲不过是假作出来装个样子的,即便她真被裹了脚,也绝不会以此为荣,去什么赛脚会给人品评排名啊。
“不为别的,平日里慧秀跟你最好了,今天就当给她捧场也要去啊!”
端秀看她一副你不去我就继续唐僧念经的样子,只好举手投降:“好了,好了,我这就去夹道欢迎还不成么!”
曲氏这才高兴了,叫双红赶紧拿衣服来给她换上:“捡那鲜亮的衣裳来,就拿那套藕荷色镶金蓝滚边的褂子,配粉红绣荷花的百褶裙!”
双红应了一声便去房内找衣裳了,曲氏把小姑子拉起来,摁到梳妆台前坐下:“嫂子先给你梳个头。”
端秀坐在圆凳上任她折腾,想着自己一会儿要去给得了裹脚冠军的大姐道喜,简直一阵恶寒。
悄悄扭了扭脚脖子,动弹一下脚趾,好放松一下挤在小鞋里的双脚,感受到自己齐全灵活的脚趾,不由暗自舒了一口气。
她恐怕是最没用的穿越女了吧,前世看那些穿越、重生的网络小说,哪个主角不是活的风生水起啊,只有她,还要委屈巴巴的装小脚。
十年前,端秀从昏迷中醒来,还没来得及为陌生环境而感到震惊,便被脚部传来的剧烈疼痛夺走了全部注意力,她把腿翘起来一看,只见两只脚被两指宽的细白布条缠的严严实实,下意识便以为自己脚受了什么严重的伤,所以用纱布给包扎起来了,把她给吓得不轻,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被缠脚了,幸亏是初缠,还没把脚趾脚背给折断了,而且当时年纪小,恢复也快,并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
当时真是撒泼耍赖、寻死觅活的用尽了法子,才终于让她娘吕氏答应了不给裹脚,然而年岁越长,流言越多,大家小姐里就没有不裹脚的,况且她这双脚不仅关系到自己今后的命运,还代表了家族的颜面,并不是自己就能左右得了的,她又没了爹,无人站出来替她说话,长到七八岁上,实在扛不住族里和家里的压力,吕氏便又萌发了给她裹脚的心思,不过那时候骨头都成型变硬了,要想裹出个好样子来,就要做好遭大罪的准备,吕氏到底不忍心,端秀又适时表示可以做了小鞋穿上,保管人都看不出来,这才作罢,总算让她保住了一双脚。
梳完头,曲氏自袖里掏出一盒胭脂来,作势要给她抹上,端秀忙偏头躲开,开玩笑,一看她嫂子脸上那两团高原红,就知道她是个化妆新手,她才不要做试验品呢。
“为什么不抹啊,这个抹上多好看哪,你如今也大了,该学着打扮起来了,明儿也叫你哥给你买些胭脂水粉回来,我教你画。”曲氏对自己的化妆水平倒是十分自得:“你看我涂了脂粉是不是显得更有精气神了,你再看家里其他几个小姐妹,谁出去吃酒见客的不打扮打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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