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多雨的地带走,当然要拿伞,在雨中不撑伞,别人该怎么看你?”书怀揉了揉脖子,仰头朝楼上望去,“这回就不带那几个了,让他们在楼里窝着。”
“哟,不带谁啊?”房门忽然被打开,晚烛手里抓着一根腰带,倚在门边笑嘻嘻地看向他们。书怀见到她捏着的那玩意儿,登时吓得后退一步,假如他没有记错,这根腰带是风仪的所有物。
小妖王自然也注意到了人仙的腰带,他疑惑地盯着晚烛:“你们又在作甚?”
灯灵左手提着腰带,右手赫然是一只酒碗,书怀眼睁睁地看着她灌了半碗酒下肚,仍是脸不红心不跳:“在划拳嘛,谁输了谁喝酒。”
划拳就划拳,跟腰带有何干系?书怀目送她转身回屋,百思不得其解。待到路过长清房间门口,书怀探头往里面瞧了一眼,但见黑龙和人仙同时输了这一把,前者脱下了鞋,后者更惨,浑身上下只剩一条裤子,反观晚烛穿戴得整整齐齐,不过是头上缺了根发簪而已。
书怀:“……”
灯姑娘千百年间混迹于人界各大酒馆,果然练就了一身好功夫,对面那俩敢和她划拳喝酒,当真自取其辱。
“差不多就行了,你一个大姑娘这么瞎闹,像什么话。”书怀还是没忍住,进屋把晚烛拽了出来。他本意是想给风仪解围,别叫这家伙把仅剩的衣物全部输个精光,结果人仙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竟然猛地一拍桌子,非要再来一把。眼看局面不可收拾,墨昀连忙使出了杀手锏:“我明日就把宫翡喊过来。”
听到宫翡的名字,风仪霎时间安静了,他看了墨昀好一会儿,似乎在分辨对方那句话是真是假。过了半晌,他大约是觉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便从桌沿捞过玉佩,从中取出一件新衣,迅速地套在了自己身上。
他着实很爱干净,那一大堆衣物在地下摆着,他竟然看都不带看一眼,跨过它们头也不回地走了。晚烛把剩下的那半碗酒喝干,随手将空碗往桌上一抛,那只碗居然稳稳当当地落在了桌面正中。小妖王惊异地望向她,眼神中不乏钦佩,灯灵咂了咂嘴,笑嘻嘻地在对方肩头拍了一下,调侃道:“下次带你玩?”
纵然已经好奇到不得了,墨昀也没有丧失理智,他生怕晚烛也叫自己输个家底亏空,立刻将头摇成了拨浪鼓。灯灵闲得无聊,还想再诱骗小孩子上当,然而书怀赶在她开口之前就把墨昀拎走,眨眼间房内就只剩下她和长清。
黑龙哼哼唧唧地爬上床,一头栽倒在被褥之间,连那一地的酒坛都顾不上收拾。假如不能及时打扫干净,明日这间房内就要酒气熏天,让旁人不敢接近,晚烛欲言又止,最终默默地走上前去,替他把酒坛抱到了外面。
说是要把宫翡叫来,实际上听过了一夜的潇潇雨声,墨昀就忘记了这回事。近几年来雨水出奇地多,一到夏季平原亦成泽国,若是凉爽也就罢了,最致命的问题是下雨天不仅潮湿还很闷热。同书怀所预测的一样,在这样的天气里,晚烛根本不愿意出门,风仪更是不想踏出小楼一步,唯有长清每天趁着雨势减弱,飞奔到临近的城里去买酒。
对黑龙而言,酒馆具有独特的吸引力,他身上的某个部位似乎能对美酒作出感应,就算从未来过此地,他也能准确地感知到酒馆在何方。书怀一直觉得这个特殊能力十分奇妙,甚至还想跟着长清到城中转一转,找准酒馆的位置,方便下次再来,然而这个想法没能付诸实践,他自己就先被墨昀拖走了。
楼内三个有吃有喝,玩得正是开心,自己却要冒着雨在各地辗转,两相对比之下,差距凸显,书怀长叹一声,再度踏入了皇城。
今日这一带没有下雨,但天气依旧阴沉沉的,让人看了就觉得压抑。街上的行人有拿了伞的,有没拿伞的,前者悠然自得,后者行色匆匆,生怕老天不讲情面,突然一盆雨水当头浇下,把人淋成个落汤鸡。
无论是桃花娘娘所藏匿的那座小城,还是南海周边的城郭,都远不似皇都繁荣昌盛。天子脚下,京畿之地,当然是外来者最向往的去处,加之当朝政策宽松,允许众人行商,是以此地商贾云集,来往车马络绎不绝,纵然是阴天,也有不少车队穿越城门进入此间。先前墨昀来到皇城的时候,恰逢秋冬两季,在漫长的冬季里,飞禽走兽休养生息,凡人也不例外,进入皇城的客商自然就少了,要说今日这种声势浩大的场面,他倒是头一回撞见。
“人界繁荣之处都是这样?”墨昀问道,“你喜欢人界,是因为喜欢这种情景?”
其实书怀并不怎么喜欢人间,原因无他,只要有好,就必然有坏。人界好的景象不少,坏的景象同样也很多,而败坏人们好感的,往往都是恶劣的那一部分。
“算不得喜欢。”这时候雨丝又开始飘,书怀连忙撑开伞,“原本也不太想回来。”
“那为何又回来了?”墨昀随口说着,眼睛在伞下到处瞟。看久了他便发现,人间原来也就是普普通通的模样,并没有什么特别。
书怀沉默了一会儿,没有讲话,墨昀以为他有什么事不好在外面说,于是也没追问,直到走过一条无人的街,书怀才舍得开口:“要不是瞧着你好看,我就在冥府躲着睡大头觉了,根本不必随你一道出来,更无需理会什么天神人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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