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畔,芦苇丛里飞起一只慌慌张张的野鸡,结果还没飞多远就被一箭射中,惨叫着落地,随后被跑来的人给捡起来。
转到旁边篝火堆处,那人拔出匕首,熟练的杀起野鸡,篝火上,已经架着一只杀好的野鸡,被篝火烤得浑身焦黄。
左右也有篝火,也在烤着食物,不过不是野鸡,而是鱼,刚从河里钓起来的大鲤鱼,因为只有李笠和梁森精通烤鱼,所以此时,是梁森指导众人烤鱼。
此时,李笠坐在篝火堆旁,和自己的部曲们聊着天:“彭蠡湖是个好地方,水多鱼多,到了秋天,许多大雁来彭蠡湖过冬,那时候打猎,可不会落空。”
身旁,一名脸上有雀斑的年轻人问:“郎主,湖里果然有数十斤重的大鱼么?”
“有,不过那种大鱼一般没人敢吃,说不得是成了精的鱼,不小心捞到之后,都会放生。”李笠一边烤鱼,一边说。
“至于会捕鱼的水老鸦,你们日后会看到的,不过那水里扯人的水猴子,我自幼听人说了无数次,却没一次见过。”
“当然,这玩意邪门得很,我可不想见,一次也不行。”
说到这里,李笠将一尾烤好的鲤鱼递给那雀斑年轻人,年轻人道了声谢,却没吃,而是把鱼转给旁边一人。
那人又往旁边传,传到最远一端的人手上。
“说到水,我得说一句,江南湖泊河流多,你们一个两个都不识水性,很危险,到了鄱阳,有空,就得学游泳,不然...”
李笠看向一个壮汉,笑道:“大刘力大如牛,若不识水性,掉进水里后,一个会水的娃儿,都能把你弄得半死不活。”
那壮汉憨憨的笑起来,其他人却一脸苦色:“郎主,果真要学游泳么?”
“必须学,不然往后出行,乘船时你们难道不心虚么?就不怕船坏入水,自己没法逃?”
脸上有雀斑的年轻人名叫张轱辘,这是极其生活气息的名字,擅长骑射,至于那个憨憨的大汉,名叫刘犊子,力气颇大,擅长技击。
其他人,也都身手不凡,还有位名叫韩熙的年轻人,看起来其貌不扬,却耍得一手好飞刀,李笠见识过演示后,佩服不已。
在心中给对方取了个诨号:飞刀侠。
这一路上,李笠经常和部曲们聊天,既是为了拉近关系,也是为了双方熟悉各自的口音,否则日常交流起来会很不方便。
本来,李义孙想要送梁森一些部曲,但梁森认为自己是跟着李笠,凡事都是李笠拿主意,自己打个下手,受不得如此重谢,于是,部曲都归了李笠。
李笠并不是什么一身富贵病的纨绔子弟,这些部曲也是寻常家庭出身,所以,很容易就说到一起,新的主仆关系就这么稳定下来。
当然,这不过是暂时的,李笠知道这些人目前和自己没有任何情谊,在旁边,看着左右两舷如此壮观模样,有些尴尬的对船老大说:“包涵包涵,他们头一次坐船,见笑了。”
“唉,早知道如此,就不做你们的生意了。”船老大骂骂咧咧,梁森赶紧塞去一小袋钱:‘包涵包涵,下次不会了。’
“下次?这不是钱不钱的事情...”船老大嘟嘟囔囔,示意手下来清扫甲板,又让人拎来许多木桶:“让他们抱着,要吐就吐桶里!”
李笠和梁森看着这帮‘高手’吐得胆水都要吐出来的模样,不由得心中腹诽:还高手?坐个船就昏成这般,一个会水的小子就能在水里把你们全弄死。
南人善舟,北人善骑,是这个时代对南北双方生活特点的一个概括,虽然武断了些,倒也有些道理。
正如李笠和梁森不会骑马、刚骑马就磨裆那样,张轱辘等人上了船,瞬间就由善骑射的百战老兵变成软脚虾,战斗力瞬间锐减九成。
这个时候,若是有水寇打劫,来个跳帮白刃战,李笠觉得这二十四位“高手”,就是二十四只鹅。
梁森也想到了这点,有些担心的看着河面。
他们所乘坐的船只,航行在汉水上,顺流而下,已经过了竟陵地界,行程过半。
汉水航道十分繁忙,过往船只颇多,偶尔还有官船船队经过,想来水寇没那么嚣张。
接下来就要入长江,继续顺流而下去寻阳,梁森一想到弟弟,就有些担心,担心他不在寻阳的这段时间,弟弟受人欺负。
又担心弟弟不在寻阳,不知去向。
他和李笠,是去年十一月被人转卖,现在将近四月,转眼近半年过去,半年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这,全拜那帮拐子所赐!
想着想着,梁森紧握双拳,心中暗暗发誓:这次,我和寸鲩要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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