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尔曼听了乔治的话之后,微微一愣——这个土匪去带着礼物巴结别人?打死他都不信。
但转而他便明白了老板的意思——他要去搞事,他要把那些不听话的刺耳头,都顺路梳理梳理。
顺便,也让那些平时飞扬跋扈的部落,知道知道,沧澜家族找了一个什么样的新主子。
大有一种‘谁炸刺,我就帮你理一理’的意思。
看着车外面那些懒懒散散的商队成员。沙尔曼忍不住在心中再一次确认了一下队伍中的人数——三百六十七。
其中能打架的霜牙战士,黎明骑士,再加上冒险者。一共两百多名。
要是有人说,要带两百多个骑士,到那些人口几十上百万的部落,为沧澜出头出一口气。沙尔曼认为这绝对是一个玩笑——羊入虎口还差不多一些。
但此时,他看着那个一边扒着核桃,一边翘着二郎腿瞧着自己的领主。沙尔曼伯爵的全身上下却是忍不住生出了一片鸡皮疙瘩来。
这种感觉来自于从小到大的一种压抑,来自一种从未感受到过的刺激与兴奋。
这种感觉让沙尔曼觉得极为荒谬,但他却是相信,这个大哥能带自己出头出这口气。
狼行天下吃肉,狗行天下吃屎。这伙人进入南荒不是羊入虎口。因为他们是冲入鬣狗群中的狮子!
“大人!主要有这么几个部落平时最可恨!”沙尔曼咬牙切齿的竖起了三根手指,但在看了看不远处的莫斯之后,他又收回了一个手指头来...
在之后几天的路上,沙尔曼将南荒的情况叙述了出来。
而接下来要去的地方,也定了下来——传奇之城‘哈林斯卡’。在那里,乔治想要见的人,都能见到。而在选择了这个路线之后,在路程上也将节约一周左右的时间。
“大人,南荒主要分为三个势力——太阳王大酋长、太阳王族以及四王...”
太阳王大酋长‘斯莫克’所组成的超级部落,都分布于太阳城以及‘群星之河’附近的肥沃土地——这片位置,便是伊比利亚的南境与沙国的北境。
在这两个国家的南境与北境之间,主要以草原与群星之河的分支河流为主。在群星之河流过的地方。本身沙国因为气候的缘故,迷雾就较少,而靠近群星之河附近的区域,更是如此。一年之中有大半时间都能够看到清晰的阳光,太阳圣城附近更是没有迷雾的存在。所以人口也最为密集。
在这里被南荒人占据之后,伊比利亚之王,也算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与自己的后王、公主们都离开了伊比利亚王都,住进了太阳城。留在了太阳王‘斯莫克’的身边。
至于沙国之王的情况稍好——他带领着一部分沙国贵族,迁徙到沙国南都。虽然在沙国南方,也有着许多绿洲,但黄土、戈壁与沙漠却是很多。而一些处于迷雾的沙漠之中,还时常有沙怪出现。
所以沙国的贵族们每天头痛的事情,便是为太阳王苦守南方的边境,与沙国南方的怪物们成天打架。
伊比利亚、沙国、南荒实际上已经可以说是被统一了。
最高统治者是太阳王,而在太阳王之下,有着十二个王。
这十二王,中有四个最为特殊。他们都不是太阳王族,但却被称之为王。因为他们要么是身份尊贵,应被称之为王。要么就是本身的实力,不得不被所有南荒人认可。
其中的两个王便是伊比利亚王与沙王。他们在名义上的地盘与人口最多,但实际上都已经成为了名存实亡的傀儡,沙王现在在沙国之南苟延残喘,而伊比利亚在没有了国王之后,已经被也被南荒人剥削得差不多了。
所以在这四外姓王之中,真正的王只有两个,这两个人都自称流淌着太阳王族的血脉,不过却一直未得到过太阳王族的认可。
其中一个,便是火王。
这个部落曾经处于南荒之北,以火为圣名。不过各代酋长还领有一个号,此代以狼为图腾,因此也被称为‘火狼部落’。
他们在太阳王‘斯莫克’开始统一南荒之时,便追随与太阳王的身边。可以说,一直是大酋长最为信任的部落。
黄昏之战后,他们被大酋长分配到了伊比利亚最好的一批土地上。同时大酋长也以这个部落来牵制其它的部落。
这个部落的马匹非常多,也最为擅长骑兵作战。其治下几乎占据了伊比利亚最多的牧场,并且还将许多农田也化为了马场。不过因为土地最为优渥,又有着沧澜家族的贸易支持,使得火王治下的农田虽少,但畜牧产业却能换来大量的粮食。所以治下居民过的还算不错。
所以说,南荒人与七国贵族的统治,就是在比谁更烂。
第四个外姓王最为特殊,他们最开始是南荒最南方寒冷地带的各个小部落所融合起来的,他们以霜为名。但诞生出来的太阳勇士却是最多,信仰也最为包容。
在黄昏之战之前,他们曾经是最强大的一个部落——是‘斯莫克’荣登‘太阳王’宝座的主要竞争对手。但在沧澜与斯莫克的勾结之下,圣庭对于这个部落的冲突最大,使得他们在战争中损失极大,而部落其中的一大部分,也最终被太阳王族所吸收。
至今,这个部落具有名义上基础职位的王储,还留在‘斯莫克’的身边,充当着神庙中的太阳勇士。
在二十多年前开始落户于伊比利亚之后,这个部落的残部被分配到了最差最小的土地,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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