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仲子愣在原地,呆若木鸡,心道:“我家公子……真是道貌岸然啊!”
唐公子没理会和仲子,紧走几步,赶上安碧如,“嗳嗳,你等等——我且问你,你为何要公然诋毁本公子的清誉?”
“什么堆积如山的衣物等你去浣洗,我有叫你洗衣服么?
谁逼你了?
明明是你自个从我屋里把抢出去,说什么要为本公子做些力所能及之事,你倒好,一出门就给我胡咧咧!”
“本公子的清誉来之不易,那是一点一滴累积而起的,本公子在那边辛辛苦苦在攒声誉,你却在这边费尽心机诋毁我。
安碧如,有你这么做朋友的吗?”
“我告你,这种事日后不可再有,再叫本公子发现你在背后诋毁我的清誉,休怪我不讲情面,你哪里来就哪里去,恕不相送!”
此时的唐公子俨然就是一个被踩了尾巴的猫,龙须不可触,猫尾不可踩,唐公子也是个很爱面子的人好嘛!可任唐公子追在身后满嘴放炮,安小姐就是一声不吭,走到井栏边,一边打水浣衣,一边哼着小曲。
唐公子感觉自己就是一阵燥热的风,安小姐的眼中似乎就不没有他的存在,以至于让他产生了怀疑,怀疑自己的真实存在。
“嗳嗳——我说话你听到了没有?”
唐公子伸手在安小姐眼前晃动,一脸恼怒不堪。
安小姐却仍是视而不见,抬起头喊道:“香玉,香玉——来帮姐姐拧下这条被褥!香玉——”“嗳,来了来了。
安姐姐。”
那边相遇应了一声。
“也不知道你东家死哪去了?
一眨眼就不见人了。
香玉,姐姐问你,你东家是不是一直就是这么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
唐云呆若木鸡,安碧如,你跟我玩呢?
小爷我一个大活人站在你面前,你竟然看不到?
唐云都快气死了,刚要弯腰脱鞋,忽听外头再次传来急促脚步声,随之传来何种的叫喊:“公子,公子,公子不好了……洪福赌坊的人来了!”
“你特么能不能别这么一惊一乍的,即便你公子原本好端端的,也经受不住你一天四五回这么一惊一乍的啊!”
唐云猛然转过身,冲跑进来的和仲子训斥道。
“公子,小的见他们来势汹汹,来者不善,遂有些发急,扰了公子清思,还请公子责罚!”
和仲子一脸委屈地说道。
“罢了,罢了。”
唐云不耐烦地摆摆手。
和仲子继续说道:“只是洪福赌坊的背后东家熊立行亲自来了,小人觉得恐怕有些不妙……”“什么熊立行?”
唐云眉头一扬,“他也来了么?”
“是啊!”
和仲子点头说道,“看他一脸气势汹汹,怕是来者不善,公子还是要多加小心才是!”
“知道了!”
唐云摆摆手,扭身向后花园方向喊道,“大壮,大壮,你丫死哪去了?
走,同我一同出去会会那什么熊立行!”
石大壮正在后花园逗鹦鹉玩,那是一只绿色小鹦鹉,即是当初唐云从鹦鹉谷带回来的。
原来小鹦鹉是被毒蛇咬伤了腿,唐云救了它一条小命,现在小鹦鹉的腿早好利索了。
可它却不愿再回鹦鹉谷,不知是忘记了回去的路,还是觉得唐家比鹦鹉谷安全,就是赖在唐家不肯走了。
之前唐云赶了数次,那小鹦鹉飞出院外,盘旋数圈又飞回来了。
后来侯氏和玉素也赶了几回,可结果都一样。
小鹦鹉之所以会出现在京师,缘于唐云前些日子寄回新丰的一封家书。
唐云让母亲最好不要让小鹦鹉靠近小妮子,小鹦鹉才将离开鹦鹉谷,人对它而言还十分陌生,且野性难驯,万一一怒之下啄伤了妹妹的眼睛,他日后还去哪里收天价彩礼?
侯氏看了儿子的家属,觉得也有道理,正好大壮要入京,侯氏便教大壮把小鹦鹉一同带到了京师。
此时大壮正在教小鹦鹉说话,那小鹦鹉却很不给他面子,别说跟他学说话了,单腿立在廊下的鸟笼上,连看都不看大壮一眼,十分傲娇!“这只死鸟,老子跟你说话呢?
你他娘的耳聋么?
小东西,还治不了你了!看我大壮把你毛都拔光!”
就在大壮伸手去掐小鹦鹉时,忽听唐云的喊声自前头院子传来,大壮忙嗳地应了一声。
“小东西,你给我等着!待会再来收拾你!”
大壮伸手点了点小鹦鹉,气冲冲转身离去了。
立在廊檐下的小鹦鹉,扑棱了两下翅膀,以一种十分怪异的腔调叫了起来:“大壮,你娘死了!大壮,你娘死了!”
人家小鹦鹉有名字,是当初唐公子给起的,只因他想起杨贵妃的鹦鹉叫白衣奴,因此他给这一身光洁绿毛的小鹦鹉取名叫绿衣奴。
绿衣奴虽然还小,却是天赋异禀,它的聪明出乎所有人的想象,不是它学不会大壮教他的话,而是人家压根儿就不屑于去学大壮教给它的那些出粗俗俚语。
人家会背十来句千字文,大壮顶多记得前面六句,还记不太真切,你要他背,他绝对是磕磕绊绊的。
这么一个笨人,人家绿衣奴会鸟他么?
安碧如教它的千字文,人家都很爱学,安小姐只教过它两回,它就已经记住了十来句了。
堪称过耳不忘,鸟中龙凤!有才的人,即便非是恃才傲物,大都都有一种天生的傲气。
有才的鸟自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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