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o7章策马天涯
虽然肉疼,但是说出去的话就等于说是泼出去的水,刘少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叶皓轩骑着自己牧场镇场宝马扬长而去。
健硕的红马奔腾在眼前的草原上,感受着身后男人身上传来的男子气息,薛听雨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幸福过,也许只有在这一刻,她才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是属于自己的,尽管时间很短暂。
“叶皓轩……”薛听雨靠在他的怀里,喃喃的说。
“恩?”叶皓轩紧紧的揽着薛听雨,时不时的扬起手中的马鞭,枣红马向前疾驰而去。奔腾在这草原之上,一时间所有的烦恼都抛之九霄云外。
或许这样才是生活,叶皓轩在想,哪天不在为世事而烦忧时,他将带着几个女人,游遍华夏山川,荡舟绿水,或骑马奔腾在这草原之上,那该是多惬意?
“我们不去坐车了,我们就这样骑着马向目的地去怎么样?”薛听雨笑道
“可以啊,但是骑马不比坐车,你的身子恐怕吃不消。”叶皓轩笑道。
“没事,我能吃得消。”薛听雨笑道。
“行,那我们回头准备一下,然后就骑着这匹马,一路向前去。”叶皓轩笑道。
“恩。”薛听雨点点头。
眼前一片清澈的湖水出现在两人的眼前,这片湖水清可见底,湖底中无数尾小鱼在游来游去。
水面很平静,就像是一面天然的镜子一样,叶皓轩一勒缰绳,枣红马仰天长嘶,稳稳的停在湖水边,叶皓轩翻身下马,然后把薛听雨接了下来。
不知不觉,两人已经奔出了十余里,这匹马确实不错,虽然不是纯种的汗血宝马,但也算是一匹良驹,至少一天跑个数百里是没有问题的。
“休息一下吧,回头我们去准备一下,然后就骑着它去旅游,对了,你不给它取个名字?”
“它跑的好快,我记得跟太爷爷一起的时候没少骑过马,但是没有一匹能与它相比,我看,不如就叫它疾云吧。”薛听雨笑道。
“可以,疾云,呵呵,以后就是你的名字了。”叶皓轩拍了拍马背。
枣红马似乎通灵性,它听懂了叶皓轩和薛听雨的话,一声长嘶以示明白,然后它就在湖边低头吃草。
骑了这么远的马,薛听雨也着实累了,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如果不是叶皓轩用金针为她续命,让她暂时不受荷花命之苦,恐怕她现在还躺在医院里不省人事呢。
白色的水鸟,清可见底的湖水中四处游荡的小鱼,以及在湖边喝水的马,一幅画面仿若是武侠世界里仗剑天涯的侠侣一般。
“男儿有胆气,女儿有剑心,我突然觉得我们两个现在像是行走江湖的侠侣一样。”薛听雨突然道。
“恩,在背两把剑就更好了,一把君子剑,一把淑女剑,身后在拴个大雕,然后我们就像是杨过和小龙女了。”叶皓
轩笑道。
听他这样说,薛听雨忍不住噗嗤一笑,“那你干嘛不把自己的手臂给藏起来,这样才像。”
“呃……我感觉神雕里面最大的缺憾就是杨过的独臂。”叶皓轩说。
“金老先生追求的是残缺美,杨过是失去了手臂,但是他换来了小龙女的不离不弃,十六年等待,有情人终成眷属。用道家的话来说,一进一出,暗合天道,大道缺一,方为圆满。”
薛听雨看着远处天水相接的地方叹道:“失去些东西,你才能得到些东西,这就是老天的公平之处,如果不是我身具荷花命,你就不会和我一起旅行,就不会和我一起骑马。”
叶皓轩沉默,薛听雨的话让他的心中涌过一丝异样,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她。
告诉她自己只当她是朋友,是妹妹?这对她来说,不公平,因为她一直在为自己默默付出的,她为自己做的,并不比其他的几个女人少。
只是两人注定不可能什么结果,因为她姓薛,她是京城第一才女薛听雨。
“对不起……你也知道,因为有些原因,可能我无法照顾到你的感情。”叶皓轩叹了一口气说:“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对,我们是朋友。”薛听雨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她抑制住心头那抹哀伤,尽量用平静的语气对他说。
“我没有谈过恋爱,因为我姓薛,从小我惊人的才气便被别人惊叹被别人嫉妒。”
“因数我姓薛,因为我是才女,因为老太爷一直把我当成掌上明珠,所以没有一个男孩敢向我表白,因为我的家世和我的优秀让他们感觉到望而却步。”
“而我,也没有说老太爷失望,从小便表现出远远出常人的天赋与才华,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而且还有过目不望的本领,我的才能,远远的出同辈的男人。”
“老太爷宠我的同时也忍不住叹息我为什么不是男孩,他也常念叨着一定要找一个能配得上我的人。”
“而我也知道自己与其他大家族的女人不一样,我不会成为联姻的牺牲品,我不会被逼和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因为某些利益联系到一体。我有权利争取自己喜欢的人。”
“可笑的是,一直一来,我都没有找到中意的人,直到一次旅行,我从国外某地飞到清源,在从清源飞回京城”
“在那次航班上,我遇到了一个能让我心动的男人,可我那时候还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我只知道自己想和他说话,想留下他的联系方式……”
叶皓轩静静的听着,薛听雨仿佛在诉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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