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赞道:“别看小铁头就十一岁,他可孝顺妈妈了。家里的家务活儿每一样都会干,什么都听妈妈的。”
“小铁头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孩子。小小年纪就懂事得很。”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听说他几岁就会自己煮饭吃。”
“那孩子最近放假都在楼下捡纸箱皮去卖,听说每一天都能赚好几块钱。”
“他用拿钱买了一件新衣服,还给妈妈买了一件毛衣,剩下的钱买了本子和笔。”
“他还给我小儿子借书看,晚上在家练字学习和看书,乖巧得很!”郑三远赞道:“那孩子好动得很,也安静得下来,真是个好孩子。”
主人翁不在,大家也就自由聊了起来。
陈氏道:“阿春看着也就三十多岁,模样好,身段也好。离婚不代表就得守着孩子过一辈子,得趁着年轻找一个靠谱的过日子。人啊,还是得有个家,不然没个着落。以后孩子大了,去读书去工作,她就只能孤零零一个人——太寂寞!”
“是啊!趁着还年轻。”薛凌附和点头:“阿春姐识字文化程度也算高,人温柔又贤惠。我看她是一个有福相的人,以后日子不会差的。”
程天源温声:“人勤快善良,家教也好,这样的人再差也能走向好日子。过度一段时间,应该会好起来的。”
刘英每天都跟朱阿春相处在一块儿,早已经将她当成妹妹般来疼爱。
“她很害羞腼腆,不爱往外头去,就算要找也没机会找啊!你们整天在外头走动。如果遇到合适的人,就给她介绍一个吧。踏实老实人就行,不必多有钱,能好好待小铁头和阿春就够了。”
陈氏忙不迭点头:“对,大伙儿帮她物色一个。”
薛凌嘻嘻笑了,道:“厂里一大堆人,我回去后就筛选一些合适的来。”
程天源是一个硬汉,不爱凑这样的热闹。
一旁的郑三远眼睛动了动,一张脸红通通的。
薛衡吃着花生米,不经意撇过脸去瞧见了,好奇问:“郑叔,你咋了?很热吗?怎么脸这么红?”
郑三远狼狈起身,支支吾吾:“我……我刚才喝了酒,估计是酒劲儿上来的迟。我回去喝点儿水就行。那个——小异啊,多多啊,别看电视了,回去吧!明天再来玩!”
郑小异和多多站起来,跟着爸爸回去了。
老郑一家子也走了,薛凌将门关上。
“刚才咱们这么一说,说者无心,听者估计有意。”
众人堪堪反应过来。
郑三远去年也跟老婆离婚了,正带着三个孩子磕磕碰碰过日子。
“他也才五十来岁。”陈氏道:“还是可以找个老伴的。就是他家的孩子有些多,有些人家指不定会嫌弃。幸好孩子大些,但孩子多了,事情麻烦也多。有些条件好的,是不会喜欢的。”
“五十多岁了……有些老。”薛衡压低嗓音:“郑叔应该是打算等孩子们成家立业,他自己一个人孤独终老。”
“那不行!”陈氏摇头:“现在孩子在身边,人多热闹就还没什么事。等孩子们大了,飞走了,一个人太孤单太难熬。”
“不怕。”薛凌道:“他可以来找我爸和公公下棋打牌,也不怕寂寞。另外,毛衣厂那边也还需要他。大同现在只是休学两年,以后还要回去接着学习的。指不定他以后想要去某个单位上班,不想继承两个厂子也不一定。”
程天源低声:“这还得看他个人的意思。咱们不好替人家做主。如果他找到合眼缘的人,对方也不嫌弃他家孩子多,那再好不过。”
“就没机会复婚了?”陈氏好奇问,“那个前妻改过了吗?听说悔过了,对吧?”
薛凌摇头,低声:“她已经改嫁了……好几个月前。”
陈氏啧啧两声,道:“瞧,前妻都已经奔下一春了,他可不能停留在原地。等身体再好一些,赶紧找吧。当然,也得孩子们同意。有些孩子对妈妈眷恋大,会站起来反对新妈妈的。”
“他们家几个倒不觉得会眷恋妈。”刘英低声:“当初老郑离婚,几个孩子可都是支持他的。那赌徒都跟魔怔了一般,不要家也不要孩子。孩子们心寒,也都不想要理她了。”
“那还好办些。”陈氏低声:“老郑的身体好了许多,现在走路起来已经能带风了。他也算是经济很不错的人,娶个来做老伴,还能照顾他,挺好的。”
刘英实话实说:“如果太年轻,人家肯定是不要的。老郑的身体不比以前,再要孩子也不可能了。”
薛衡和程天源吃吃低笑。
薛凌尴尬低声:“妈,你想太多了。郑叔顶多就是找个伴好好过日子,他已经有三个孩子了,都可以当爷爷的人了,不会想这一方面的。”
“我……我是说女方。”刘英嘻嘻笑道:“女方如果年轻,自己没孩子,那肯定也是要自己的孩子的。”
程天源忙拉住自家妈,苦笑:“妈,您别说了,快嗑瓜子吧。这花生米也不错!”
薛衡眯眼哼着曲子,看着电视里的除夕节目发呆。
陈氏累了,回自己家里去了。
程天源则守着小女儿和小儿子,不敢太早去睡。
这时,外门被敲了敲,阿春走了进来。
她穿着毛衣和尼龙裤,微笑给众人打招呼。
“太太最近忙着过年肯定很累。今晚孩子我和老太太一块儿看着两个孩子就成,你和先生早些去歇息吧。”
“不。”薛凌摇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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