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北艺附近有家花店,里头的花还不错,老板娘和我是朋友,可以给个友情价。”
闻言,魏牧之跟着就笑了:“那感情好呀,好久都没蹭潮哥的面子了。”
这一声潮哥,倒是让姜潮愣了两秒。
从他和魏牧之再次碰面,到现在为止,这是魏牧之第一次这么叫他。
以前,魏牧之总是笑眯眯地凑在他的身边,左一声潮哥,又一声潮哥的。
而现在,虽然面对他,魏牧之也是有说有笑的,但总是透着一股疏离之感。
并不是交流上的疏离,而是感情上的疏离。
将车停在花店门口。
花店老板娘原本在刷剧,一看到姜潮来了,立马就笑着迎接:“姜教授,好几天没来了呢,今儿个怎么有空光顾我这小店啊?”
“带朋友来买花的。”
在姜潮回话的时候,魏牧之跟着在他的后背走了出来。
“美女你好呀。”
魏牧之笑眯眯地跟老板娘打招呼,他本身就身形修长,面容俊郎,所以这么一笑,顿时就让人觉得晃了眼。
老板娘跟着就是眼前一亮,“姜教授不愧是高学历人才呀,这认识的朋友,一个个的都是样貌不凡,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啊,有女朋友没?”
这老板娘也是个直爽的,看到让自己满意的帅哥,就直接开撩。
哪儿想到,帅哥笑了笑道:“哦抱歉呀,我有老婆。”
老板娘:“……”
恋爱还没开始,就已经宣告结束了。
果然呀,这个年头,帅哥总是太抢手,这么幼稚的资源,没人抢才是真的见了鬼了。
不过,如果老板娘知道,抢走优秀资源的,也是一个帅哥的话,恐怕会受伤地抱着自己蹲墙角画圈圈了。
“我要买一束玫瑰花,要最新鲜最艳的那种。”
光是从魏牧之笑容中,老板娘都能看得出来,人家小两口是有多么地幸福美满。
在买好了玫瑰花之后,刚好旁边有一家便利店,魏牧之又去便利店买了一把伞,而后塞到姜潮的手中。
“以后出门,记得看天气预报,你这身子骨,可禁不得雨淋。”
姜潮笑着道:“我住的公寓就在附近了,反正雨也小了不少,你不用破费特意买一把伞。”
“没事,一把伞而已,不值多少钱,你身体最重要。”
反正都已经买了,姜潮也没有再拒绝,“小牧,谢谢你特意送我过来,下次,我请客,你可别拒绝。”
魏牧之摆摆手,“当然,下次换我来敲诈你,好了,我先走了,你路上小心。”
“嗯,你开车也小心点儿。”
萧铮在酒吧也没等太久,就听到有人在叫:“魏处您来了呀!”
“呀,魏处今天穿得真帅气,怎么滴,是要带我们萧爷去约会吗?”
魏牧之弹了下对方的脑门儿,“咋滴,你们还想当电灯泡不成?”
哎哟哟,就算是借他们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啊!
“萧美人儿,是不是等很久了呀?”
萧铮正在算账,因为魏牧之靠过来,高大的身形,把头顶的光都给遮住了。
“往旁边挪挪,你挡着光了。”
魏牧之乖乖地往旁边挪,不过不是挪后面,而是绕到另一边,抬手搂住萧铮的腰。
“算账呢?啧,这是在算,能不能养起我吗?”
魏牧之不着调地玩笑,终于让萧铮抬眸,暼了他一眼,原本想说他,但转而,就看到他肩膀处的衣服,湿了一大半。
“你是去外面淋雨了不成,衣服湿成这个样子?”
说着,萧铮抽了几张纸巾,塞到他的手心,“擦擦。”
“有湿了吗,我怎么没看见呀?”
萧铮认命地叹了口气,将笔放下,而后又抽了纸巾,“把头低下来点儿。”
魏牧之立马乖乖低下来。
萧铮离他跟近,鼻息格外地温和。
就像是小猫爪,在心口处挠着,痒得不行。
忽然,魏牧之抓住了他的手。
魏牧之的肌肤其实已经算是挺白的了。
之前,在警校的时候,魏牧之就是被一帮同学羡慕嫉妒恨的对象。
警校每天都跟军训一样,晒起太阳来,可谓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而魏牧之这个人,不管怎样晒,都不会黑,甚至,还越晒越白。
也是后来参加工作了,因为每天忙成一条狗,邋遢得不行,才不让人觉得他像小白脸,更有男人的气概。
但和萧铮白若雪的肌肤相比,魏牧之的肌肤,都算是比较黑的了。
萧铮的皮肤实在是太白了,尤其是在灯光的映衬下,白得都有些晃眼了。
不过这种白,又不是病态的白,而是正常色的白。
真好看,不管怎么看,都这么地好看。
好看的,让他想亲他。
魏牧之一向是个实力派,脑袋里想着亲对方,嘴上就已经付诸于行动了。
虽然酒吧里的员工,早就都已经知道他们俩人的关系。
但在外人的面前,两人最多也只会拉个小手,而不会有特别出格的举动。
而眼下,这一记吻,看得他们眼珠子都快掉在地上了。
但偏生,一点儿也不让人觉得违和,反而还觉得和谐得不行。
要死要死,这两个人未免也太配了吧,简直是虐狗无极限啊!
大概是看得太激动了,还有人跟着吹了一声口哨。
后知后觉的萧铮这才反应过来,一把将魏牧之给推开。
微微喘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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