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看守的是十几个持械枪手,领头的是个白人,带着黑色鸭舌帽,身上穿着灰色紧身衣,还绑着单袋,几个弹夹露在外头,黄灿灿的子弹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身后背着把aek-971突击步枪,很亲热的给轮胎来了个拥抱,一拳捶在他肩膀上。
“嘿,伙计,我还以为你被狼给吃掉了呢。”
“上帝可不希望我这么早去见他,哈哈哈。”轮胎很无辜摊开手,笑着说,拉住对方胳膊,指着唐刀互相介绍道,“尼古拉斯,安布罗斯,你可以叫他水枪。”
“晚上好,先生。”
“见到你很开心,安布罗斯。”
两人客套的握了下手,后者插着腰,“你是要去非洲哪里?”
“纳米比亚。”唐刀连忙说,生怕对方不了解,就又多解释,“在西非。”
这是他研究了很久才想到的办法,因为,那地方很不安稳,虽然在1990年3月实现了独立,终于把殖民者给打败了,他们奋斗了33年!原本以为会有好日子,可80年代末的非洲大饥荒让这本来就贫困的国家一下子就开始进入战乱。
越乱的地方,不就越适合军火商吗?
安布罗斯瞥了眼轮胎,后者没什么表示,他就点点头,打了个ok手势,看了下手表,“可以,我们公司正好在赫鲁特方丹机场有停机坪,半小时后,就可以起飞,我先去安排。”
看了眼安布罗斯的背影,唐刀深吸口气,转过头,“非常感谢你,cd。”
“愿上帝保佑你。”
“也愿上帝与你同在。”
两人还拥抱了一下。
奥斯本和罗伯特互相看了眼,低着头同时说了个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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