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逊昨晚只睡了三小时,困得头比铅球还沉,“别烦我。睡觉。”
“呦阿文,今天状态‘不错’啊,”大厉坏笑着坐到他前排,拿铅笔玩他的头发丝,“跟我们说实话,昨晚又挨板子了吧。”
李文逊在桌底踢了他一腿。
小升依旧冷着脸,看着瘫在桌上的李文逊懒洋洋的后背,“要是被打的痔疮犯了找我,我有药。”
“你有药我还没病呢。”李文逊支起脑袋,眼里都是熬夜熬出来的血丝,“邵群呢。”
“不知道,一下课就跑没影儿了,”大厉想了想,突然拍拍桌子,“不会又去找那三百块了吧。”
“什么三百块。”小升问。
“就昨晚那个,给了三百就傻乎乎跟我们去夜总会。”大厉笑道,随后惋惜地看着李文逊,“不过以后怕是去不了了呀。。”
“。。。”李文逊自觉面子挂不住,“现在我们都是学生,怎么。。怎么能随便去那种地方。以后,等以后,我自己开夜总会了,天天请你们去,让你们玩儿到乐不思蜀,精尽人亡。”
“啧啧,”大厉说,“你哥这思想改造不错啊,棍棒底下出孝子,你是这个,孝弟!”
李文逊翻了个白眼,头扭到另一边继续睡。
“不过说实话,阿文,”小升死水般的脸上有了变化,眨了眨眼,“你哥。。真的好凶啊。”
“确实,我昨晚都被吓傻了,”大厉附和。
李文逊朝他们摆摆手,“他一直那样子,我早就习惯了。”
李家在京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文逊他爸在中央做事,明面上也算是挂着党的防护罩一路顺风顺雨。他的外公是越战时陪总司令迎取赫赫战功的老将,自然而然,他妈那边的红色血统无疑是给他爸的前途锦上添花。这本是许多人几辈子都求不来的命运,事实却远没有他爸想的那般如意。
李家的大公子李文耀,中学辍学,之后就借着他老子的财力出去闯荡,风风火火纵使刀光剑影,血雨腥风,也拧着一股非要证明给他爸看的,不服输的劲儿,最后倒真是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如今他已是黑白两道通吃,手下力量庞大,甚至远胜于李家两代元老,免不了心高气傲,自认有一套完美的处世之道,便再不把家人放在眼里。
造成今天这种局面,也有李父很大程度的原因。李父一辈子活在共产党党章的正前方,怎会容许自己的后代与白狼鼠辈为友。说通俗点,李父心底从来是瞧不起黑道的。那种无法坦诚放在太阳底下任世人评头论足的活法,是他永远排斥甚至诋毁的。
然而李文耀偏偏在这条路上一路走到黑走到底,这种偏执和顽劣令李父大失所望,在无数次的劝阻后,气得与李文耀断绝了关系。李文耀这人,典型的狮子作派狼虎性格,当金钱,名利双收之时,他不会放弃一切去顺遂家人。从李文耀二十岁伊始,他便再没回过李家。
李文耀的内心,说没有怨念,肯定是不可能的。说不服气,那几乎是贯穿他的所有生活。因此,即使他自己厌恶读书,厌恶仕途,却真心希望亲弟弟李文逊,可以走上这条康庄大道,拥有完美而无忧无虑的生活。
他就像无数的长辈一样,把自己未实现的,未得到的,未征服的,他要让自己的弟弟全部得到。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对李文逊的大小事几乎通通一手包办,不管李文逊是怎么想的,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都要把自己构画的最美好的蓝图,最理想的幸福,给这个他最在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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