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在他的肚子里燃烧,让他的脑海里立刻付出了两个要求,而且是同时浮出的,每一个他都无法割舍,但直美伦珠只能满足他一个要求,他表面上沉默不语,心里却在为难和纠结。
这个时候他如果要求一夜晴,直美伦珠不会不答应,而且只能答应。这个男人的身体,从上到下,从头到脚,他早就想莫个遍了,尽情地觊觎,想留下自己的狠迹和气味,因为不能相爱,这个奢望在他的心里膨胀得厉害。
但,有一点,他心里也很清楚——选择了这个,他就只能无怨无悔的去上班,像平时那样呆在店里的厨房刷盘子刷杯子,一天刷个几十遍甚至一百多遍,直到有一天,十指指甲破裂,指尖溃烂。
相反的,倘若,他要求直美伦珠给自己换一份工作,一份比洗盘子和拖地轻松一点的好工作,直美伦珠当然也会答应,并且尽力给他一份轻松一点的工作,只不过,这样一来,他将来很难再有机会提出一夜晴的要求了。
他握住杯子,想了很久很久,忽然垂下头,说道:“不要让我再刷盘子了,我觉得前台的工作都比干这个要好,我又这么帅,在前台一定合适。”一夜晴,只是跟自己暗恋的人发泄一个晚上的感情而已,还是算了。
直美伦珠听着,有些犹豫:“我一直不肯让你给客人端咖啡和茶,就是因为你的性格,你不像别人那么脾气好又驯良,很容易得罪我的客人。”
龙觉不认同这个判断,反驳道:“我的性格不好么!我觉得我的性格挺好的。”
直美伦珠说:“你已经习惯动不动就打架,就算嘴巴上说不会闹事,一样会由着习惯,得罪我的客人。”
事实确实是像这句话一样,龙觉自己心里也非常清楚,反驳了第一次,没法再反驳第二次,只是沉默了几秒钟。
最终,因为自己的性格和浅薄的文化程度,他又选择了放弃,对直美伦珠说:“你还是不要逼我了,让我做个自由的人。”
直美伦珠认真起来:“你每天悠闲就只会出去打架!我不能答应你!”
龙觉轻轻叹了叹,脱口:“那我在家,把自己从小到大的经历写成小说,行了吧?”
这对直美伦珠来说简直是无稽之谈,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表,不知不觉地已经到了半夜两点了,他觉得有点困倦了,轻轻打了个呵欠,离开了位置,站起来。
“我要回去了,你要是不回家,就在这里欠债累累,不要找我要钱。”
龙觉转过身,看着他,右手不由自主地伸出,抓住了他的手,那只手的温度,又让他下意识地抓得更紧。
直美伦珠回头,低头看了一眼,随即困惑地看着龙觉。
龙觉迎着他的目光,看着他的表情,慢慢才清醒过来,赶快松开了手,微微低头,随便找了个理由解释道:“我可能……有点喝醉了。”
直美伦珠说:“要我扶你回去吗?还是你继续在这里醉死?”
龙觉任性道:“回去,明天我可不去上班。”
直美伦珠回答:“给你两个月的时间去考驾照,考得了驾照,回来帮店里运货。”
好歹不再是洗碗了,龙觉觉得这样的工作还算不错,拿起了酒杯,把杯子里剩下的酒一口气喝光,起身,跟在直美伦珠身后,一起走出酒吧。
刚离开酒吧,刚走上夜里,龙觉突然间停下来,直美伦珠回头,看到他站着不走,再度满脸疑惑。
龙觉张口,一脸的不耐烦:“兄弟!一晚上你咬了我的脚咬了两次!是不是我曾经收过你保护费?!”
这句话不是对直美伦珠说的,直美伦珠连忙低头看去,看到一只会动的骷颅头咬着龙觉的脚踝不放,顿时微微瞪大眼睛。
他半蹲下来,用双手将头骨从龙觉的脚踝上取下,捧在手中,看了看。
头骨看起来很凶,张口动着上下两排牙齿,要咬过去,但因为被直美伦珠的双手紧紧捧着,无法移动,只能凭空动着下巴骸。
“你是谁,为什么死了都无法安息?”直美伦珠问道。
头骨说不出声音,只一个劲地动着下巴骸。
龙觉插嘴,懒洋洋说了一句:“把它扔了吧!反正也害不了什么人。”
直美伦珠没有那样做,按了自己的意思,下了决定:“它的出现一定有原因,我要带它回去。”
龙觉吃了一惊:“直美你疯了吗!在家养一只狗都比它强啊!”
直美伦珠从容道:“那你就当它是一只狗好了。”
龙觉哑然,直美伦珠的表情搭上这句话实在太过令人震惊,他似乎被吓傻了,两只眼睛直直看着直美伦珠捧着那一颗头骨往前走,喉咙里一个声音也挤不出来。
胡嘉旦一个人呆在住所里,随便用过了卫生间洗了个澡,又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原本还为呆在一个新环境里生活而欣喜不已,但很快地,这份欣喜渐渐开始退色,静悄悄的气氛令他感到了无聊与乏味。
继续坐在客厅里,这个时间点上早就没有什么电视节目可以看了,也没有事情做,只会越来越无聊;进到房间里,早点睡觉吧,龙觉至今都没有回来,他只会睡不着,只会在床上翻来覆去。
他靠着沙发背,开始发愁,开始皱眉纠结。
五分钟之后,门锁有了动静,这个轻微的声响引发了他的神经反设弧,他一个激灵,倏地立起身来。
大门缓缓开启,第一个推着门走进来的人,是直美伦珠,跟在直美伦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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