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冰激凌也是木枕溪特意为肖瑾准备的,她没空吃这个,带点甜口,但不浓不腻,肖瑾心情好的时候能一连吃上两盒。
木枕溪做得比说得多,虽然因为工作的原因陪伴的时间比较少,但她总有各种各样的小心思花费在家里,让肖瑾在这个家里,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她的存在,很充实。
她这样的人……
肖瑾叼着勺子,心里啧啧了两声,幸好自己把她重新拐回来了,不然得失了一个多大的宝贝。
她往床上扫了一眼,眉头拧起来,一个“川”字。
套被套绝对可以列入肖瑾人生中最讨厌的一件事之一,尤其是去了国外没有佣人以后,凡事亲力亲为,她就恨透了每次洗被单。
此时木枕溪就在套被套,用根头绳随意将头发绑了,耳畔调皮落下一缕,半跪在床上,一举一动,皆可入画。
但从她无意识咬着的下唇的来看,木枕溪显然也并不喜欢这项活动,可能和她一样讨厌。
肖瑾问:“要帮忙吗?”
木枕溪看了肖瑾一眼,目光有点怀疑。
“打个下手我还是可以的。”肖瑾被她的眼神刺激到了,放下冰激凌站了起来。
木枕溪让她握着其中一个角,不要动。
肖瑾看着她弄好另一个角,然后将被子囫囵塞了进去,鼓起一个大大的“山包”,木枕溪说:“给我吧。”
肖瑾把手上的角给她。
然后木枕溪从床上站起来,手脚修长,捏着两个角就开始抖,原先乱成一团的被子在她反复抖动的动作下,变得平平整整,像是变魔术,她看着木枕溪的目光顿时变得无比崇拜狂热。
“你好厉害啊。”肖瑾真心夸赞道。
木枕溪理了理她这一通折腾弄乱的长发,谦虚地笑出满排雪白的牙齿:“还行吧。”
不过是套个被套,有什么可厉害的,但是被肖瑾这样的语气赞扬着,木枕溪便真的觉得自己很厉害了。
她不知道在哪本书还是哪个电视里看到过,说是情侣之间最好要有对彼此的崇拜感,互补性恋人,这样相处才能长久。她崇拜肖瑾的聪明、强大、心志坚定,从以前到现在都是,肖瑾在她眼中就是世界上最闪亮的发光体。那么肖瑾崇拜她什么呢?她比肖瑾有生活智慧,能够无微不至地照顾到她,肖瑾每每都会为这种她轻易就能做到的寻常小事而惊叹,让木枕溪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和自信,自信她和肖瑾一定会有最长远的未来。
生活不能时时轰轰烈烈,往往是由细枝末节慢慢填补而完整充实。
两人窝在一处不动都能消磨一下午的时光。
懒人沙发空间有限,肖瑾便坐在了木枕溪怀里,光着脚,在木枕溪白皙的小腿上蹭来蹭去地搞怪,淡橙色的夕阳从窗口铺洒下来,映着光,像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
说好的晚饭变成了零食开会,木枕溪以前因为家境原因很少吃零食,大了以后也不怎么热衷,同龄人耳熟能详的牌子她几乎从来没听过,肖瑾毕业那年遭逢大变,更是直接改了性子,碰都不碰垃圾食品。就是这样的两个人,把家里搜刮出的零食——殷笑梨先前一段时间在木枕溪这里小住留下的,竟留了不少——一一摊到面前,兴致盎然地试口味。
“这个冬阴功的不错。”
“我也觉得,下回再买点,你把这个包装拍下来。”肖瑾伸长手要去够手机,木枕溪一只手已经从她身后绕了过来,对着包装咔嚓了一下。
肖瑾满意地点点头。
她手往后摸,手指划过木枕溪的马甲线,对这个手感流连忘返,担心地说:“你这么吃下去,会不会以后就没了?”
她很喜欢腹肌的,特别是做那事的时候,木枕溪贴着她,她手碰到都会多几分兴奋。
木枕溪僵住,往嘴里送薯片的手戛然而止,丢回了袋子里:“……那我不吃了。”
肖瑾拉着她胳膊,说:“不行,你得陪我吃。”她一个人吃东西多没有意思。
木枕溪道:“到时候胖了,你又嫌我身材不好。”
肖瑾轻描淡写地说:“你再加强锻炼不就好了?比如之前跑五公里,现在就跑十公里啊,先前做器械做五组,现在就做十组啊。”
她说得简单,木枕溪在心里快吐血了。
但女朋友有命,不从也得从,木枕溪摸摸她的发顶,温柔道:“好,我多锻炼锻炼,不会没有的。”
以后木枕溪在公司除了“女神”以外又多了个“健身狂人”的外号,一度引起了同事不少猜测和啼笑皆非的误会,当然,这是后话了,不必赘言。
肖瑾这才放下隐忧。
光吃零食不顶饿,木枕溪还是打算去做饭,肖瑾提议出去吃,远的地方要开车,来回加上就餐时间不少于三个小时,都不想折腾,干脆手拖着手压马路,哪家合眼缘就哪家。
肖瑾在踩路上铺的地砖,红砖和白砖相隔,红砖少,白砖多,肖瑾专挑红的踩,跳来跳去,木枕溪嘴角挂着笑,牵着她一只手,半护着她,眼观六路,以免她被行人冲撞到。
肖瑾跳完脚下一格,忽然转身,正扑进木枕溪怀里,小狗一样拱来拱去。
这条路行人挺多的,纷纷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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