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薛冲心中冷笑连连,这婆娘,看你长得倒是冰清玉洁。但是想不到骨子里却是这样的低贱。
以后,我就跟着这丫头,看她是怎么魅惑金冠王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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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王子的府邸坐落在魔都城东的大马栏城。
这里是整个魔都成年王子们府邸的聚居地,大约有前朝和本朝的王子三千人,商业繁盛,酒馆妓楼遍地,更是王孙公子和读书人必须来的地方。
呵呵,以前来过很多次地底,都是战战兢兢,无暇欣赏这里的风景,但是想不到的是,这里居然如此繁荣,比得上神兽宫山门外的大冶城。
虽然不如天桐城那样的繁盛,可是三教九流之士却也十分之多。
送风晴雪的一行轿子穿行在人群之中,开路的是大内侍卫,所有人一见到这阵仗,心中就是咯噔咯噔的打鼓。
因为所有的人都明白,在魔都城,甚至是在整个地底,天骊山信母君的标志更能使人感觉到震慑!
薛冲心中冷笑的想:看来信母君的本意就是要渲染风晴雪,否则一个丫鬟到金冠王府之中去服侍金冠王子,却也完全用不着如此大张旗鼓。
薛冲留下来的目的当然是要先杀了金冠雕狼,之后,自己才能去救纳兰忆君。否则的话,实在太危险了。
还有一点。夜深人静的时候是先天无极玲珑阵最为虚弱的时候。
所以薛冲必须等到那个时候去救,才有成功的可能。
跟随这些人,薛冲没有丝毫的压力。他索性就先进入了金冠王府,找了一处隐秘的所在,首先进行勘察。
好个金冠王子,果然是实力超群,光看这王府的规模,已经可以说是大气磅礴,更不用说薛冲的心灵力随意挥洒之间,已经感受到府邸之中强悍的气息。
人。这才是一个王子厉害与否的标识。
能够网罗到这么多的高手,实在是一件苦难的事情。薛冲甚至发现,金冠王子府邸之中,除了他本人之外,还有两位长生境界的高手,就是他的两个随从。
一直寸步不离的跟着他。
金冠王子本来冷漠的脸色忽然之间露出笑意:“刘公公,是什么风把你吹来啦?”
刘公公的笑容充满谄媚:“王子如此说话,真的是折煞奴才啦!姥姥命令奴才先行到贵府上,就是要告诉您一个天大的好消息,风晴雪小姐要来伺候您啦!”
“啊哈——真的吗?”金冠王子倒是始料未及。自从兰月容跟随薛冲离开地底之后,关于最美丽的女人的话题,已经不可推卸的落到了风晴雪的身上。
当初兰月容在的时候,风晴雪自然无法匹敌。毕竟公主的身份在那里摆着,两人美貌又是相当,自是高下立判。
金冠王子虽然自命fēng_liú。武功高强,可是从来不敢对风晴雪打什么主意。倒不是他没有这个资格,而是他知道,这样的女人,碰不得。
魔帝狼天仇已经不知道多少次要勾引信母君座下的四大弟子,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天下人早就在传诵。金冠王子再不要命,也不愿意和自己的老子争女人,除非他想找死。
可是现在这主动送上门来的买卖,自己岂有不高兴的道理?
反正,即使到了那个时候,父皇知道了,喜欢这个儿媳,那也没有什么,奉送就是。不过自己却可以得到这女子的初-夜。这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他和风晴雪之间当然说不上爱,可是他要的就是这种荣耀,这种只有以后的太子才能享有的殊荣。
只有名声响亮了,前来投靠自己的人才能更多,人才也更多。
像是长生境界的高手,自是多多益善。
“王子殿下,小的有几颗脑袋,这么大的事情敢骗您?风晴雪姑娘坐着轿子已经快到了。还请殿下看在姥姥的面子上,好好迎接!”
这刘公公也是一个久在宫中混熟的人。关键之处自是一点也不含糊。
“好的,好的。本王子理会得。”
随即吩咐道:“来人,给刘公公一行送上区区薄礼。”
当下有家人拿出一个又是一个的红包,分发给刘公公等人。
几个太监称谢退下,刘公公打开红包,脸色忽然之间就变了:“一千万血印丹!”
作为刘公公这种人。经常出入的都是宫廷和王宫贵人之家,但是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大的手笔。这已经不是送礼,而是送金山。
其余人的薄礼也非常的可观,一个个都称颂金冠王子的功德。
薛冲暗暗冷笑。刘公公,你以为。金冠王子是白白送你这些东西的吗?他是为以后打探消息做好了铺垫。
这个金冠王子,他的武功自己虽然不知道高到了何种地步,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为人处事的手腕,还的确是值得称道。
在刘公公这样的人面前,没有丝毫的架子,实在是难得。
一般的王子都是高高在上,呼来喝去,卖弄权势,仗势欺人,刘公公这种人虽然是太监的头儿,但是说实话,在王爷面前也就是奴才而已。
“风姑娘,你来啦?”金冠王子彬彬有礼的说话,同时使眼色让手下的人分发礼物,招呼一众从天骊山中前来送行的姐妹。
风晴雪盈盈的下了轿子,深深一拜:“奴婢风晴雪见过金冠王子!”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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