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街的地方是街上一个很久的百货大楼,说是百货大楼,但其实只不过是个两层的楼房,上下各八个商铺,现在都成为了自营店,一楼卖些日用品,电器之类的,还有个鞋电,二楼是衣服和床上用品。
不逢集的时候,人们逛街大多数都来百货大楼这边儿。
林美月拉着女儿的手,领着儿子往这边走。
先是去了鞋店。
要给儿子女儿一人买一双鞋。
试鞋的时候傅凝雪才想起来为什么妈妈要给他们买鞋子。
她小时候,也就是这个阶段,家里很穷,大部分人家都不富裕,并不会像后来那样,缺什么就去买,或者不缺,只是心血来潮想买,就买了。
小时候家里穷,买衣服基本都是等到快过年,每人才能得一身新衣服新鞋子,而这也是她每年最期待的事情。
夏□□服够穿的话,是不会特意去买新衣服。
今年流行牛筋底的鞋子,傅凝雪在林美月的示意下,脚上也穿着一双牛筋底的鞋子。
林美月捏捏按按女儿的脚尖,问她:“合适吗?大不大?挤不挤脚?”
傅凝雪记得这双牛筋底的鞋子,这鞋子她其实没穿多久就被她弄坏了,她穿着鞋子去外面的雪地里玩,然后雪化了后,雪水渗了进去,她就傻乎乎的把鞋子放在炉子边上想让炉子把鞋子烤干,结果……鞋底给烤化了,她发现的时候,右脚脚跟的牛筋底已经融的凹进去了。
但因为家里穷,冬天能穿的鞋子也就这一双,其它的要么随着成长变小了就是已经穿坏了,因此就这么穿着这双鞋跟被烤化的鞋子过了一整个冬天。
第二年的冬天又穿了一季。
“大一点点,不挤脚。”
“大一点好,不然明年就穿不了,那就买这双了。”林美月把鞋子从女儿脚上脱下来,转身去问儿子脚上的鞋子合不合适。
两双鞋子都买大了一码,防止他们明年长个后穿不上,那太浪费了。
买了鞋子后,林美月又领着两人去买新袄子。
袄子没买太厚,这样秋天也能穿一阵,冬天里面就套上自家做的棉花袄子。
给儿子买了一件黑色的皮衣,女儿买了一件粉红色的皮衣。
接着又去一家卖老年人穿的衣服店,三人商量着给宋秀芝买了一套棉衣棉裤,鞋子是加了绒的小靴子,和孩子们的衣服比起来,老人们穿得衣服价格便宜不少。
但这一下子也出去了几百块,要说不心疼,那是不可能的。
回去的路上,傅凝雪问林美月。
“妈,你和爸不买新衣服吗?”
“我跟你爸买什么?去年买了你忘了?”
“那我们去年不也买了吗?”
“傻孩子,你们都正在长个子,去年买的衣服眼看着都小了,穿着都费劲儿,我跟你爸早就不长个了,衣服还能穿,买什么新衣服。”
傅凝雪什么都没说,只是点了点头,挽紧了妈妈的胳膊。
傅凝雪的堂哥傅成森回来那天,已经晚上六点多了。
因为提前和她爸打过电话,林美月做饭的时候特意做了他的份儿。
傅凝雪重生后,这还是第一次见堂哥,暑假堂哥去了姑姑家,后来她开学了,堂哥也开学,虽然来她家了一趟,但她刚好不在家,就没见着。
其实傅成森早就放假了,只是因为想和女朋友多待一会儿才这么晚才回来。
因为是晚上,冬天天又黑的早,这个时候回村里不太安全,晚上就住在了傅家。
傅成林和堂哥傅成森关系一直很好,两兄弟凑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
傅凝雪小时候很喜欢这个堂哥,堂哥在她眼里是一个老实本分且肯吃苦又勤奋的人,只不过后来,堂哥在大学里搞大了女朋友的肚子……她就对他的印象有些微妙,同时也颠覆了她对老实本分这个词汇的认知。
一边儿是对她挺好的堂哥,另一边儿却搞大了女方的肚子,虽然他和女朋友关系依旧很好,没有因为这件事儿有什么影响,但孩子生下来就直接丢给了大伯和大伯娘,后来他们毕业结婚,也没把这个大儿子接回他们在省会的家,另外生了一女一子,而堂哥的大儿子一直是大伯和大伯娘在教养照顾。
还有一方面是大伯和大伯娘气堂哥,不想让堂哥他们带走小侄子。
因为堂哥的媳妇是独生女,他和对方结婚又住在女方家,简单一点说,堂哥倒插门到了女方,而且一意孤行,不顾长辈的意见。
倒插门在大伯父这个干了一辈子农活,没出过华市的男人眼里,几乎就等于是白养了一个儿子,而他也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气又恼,便不想把孙子还给堂哥,在大伯眼里,他这是想给自己留个根。
当年堂姐上了初中辍学去外地打工,打工的钱都用来给堂哥缴学费和生活费,用全家之力供养出来的大学生,本以为毕业后就会苦尽甘来,结果一切都鸡飞蛋打。
不仅大伯和大伯母和堂哥断了联系,堂姐也被父母的情绪感染和堂哥没有再接触。
父子关系在她结婚的时候才开始有所缓和,因为大伯和大伯娘渐渐年迈,小侄子越来越大,想要回到父母身边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
17.cer 17
本书籍由 / 提供下载
“小雪, 发什么呆呢?”傅成森站在堂妹面前, 揉了揉她的发顶。
傅凝雪回过神,下意识露出个笑容。
“没……”
“我可听你哥说了, 这学期表现
喜欢零零年代小写手请大家收藏:(m.7dshu.com),七度中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