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庆幸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太过放任自己,选择了堕落,不然施乐平一定会用看脏东西的眼神看着他。一定会的,因为他有轻微的精神洁癖,任何不入流的人他从来不放在眼里,更不会跟他们做朋友。
一个月前,他在机场接他,施乐平从出口拖着行李箱出来,戴着一副装饰的黑框眼镜,头上还戴了个帽子。看到他的第一眼,王笙的心狂热地跳动,三年来都不曾有过,如此凶猛的撞击胸腔的躁动感和不安。
他再一次对他一见钟情了。
在逐渐升起的晨光中,王笙将手臂盖在了眼睛上,一条腿蜷缩着,另一条直直地伸放在床上。
外面居然下起了太阳雨,但仍在睡梦中的他一概不知。
十七岁的施乐平躺在草坪上,午后的阳光洋洋洒洒地、温柔地铺盖在他身上,紧包着牛仔裤的腿笔直地放着,一只手搁在肚子上。
十七岁的王笙走过去,抱着腿坐在他身边,侧过身注视他紧闭的双眸。
施乐平醒了,笑着对他伸出了手,拉他躺到自己身上,王笙听到了他胸腔里传来悦耳的鼓动声。
这是梦吧……
是牧神午后做的一个……慵懒的……充斥着青草味的……清甜的梦……
即便如此,在梦中,他感到幸福得不可思议。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开始哥哥和王笙过去篇
第59章 cer 59(过去篇:维也纳的金色梦乡①)
王笙出生于s城,但祖籍是潮汕。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家人跟着野心勃勃的人潮涌入这座荒芜的待开发的小渔村,从小生意做起,一路兢兢业业,家族生意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也不知是哪位有远见的家庭成员首先做起了房地产的生意,几乎是带着大家一夜暴富,甚至把族中一百来岁的曾祖母都接来s城享福了。到了王笙这一代,彻头彻尾的富二代,成长的过程没受过一点苦,也从没挨过一天的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已不能形容他的生长环境,基本上是要啥有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就连吃的、喝的、用的和玩具都是国外进口的,国内没人见过,拿出去跟小伙伴们炫耀,感觉倍儿有面子。
九十年代,这一大家子有一部分的人移民去了国外,另一部分因为眷恋祖国的大好江山,也是因为不习惯国外的生活,选择留在了s城。王笙的父母选择留在s城,可不是由于以上的两个原因。当初所有的手续都办好了,就差拎着行李箱就走,可唯一的宝贝儿子说什么都不同意,哭着嚷着要留在中国,只因为某一天在影院看电影的时候,被美国典型的“山姆大叔”给吓着了。那时他才几岁,屏幕上那些胳膊比海盗船上的酒桶还粗的红胡子大汉着实吓到了他,害他几天几夜都睡不着,看了好几遍的《小鬼当家》才缓过了劲儿。
说来也巧,也是因为选择留在了国内,让他的父母在无意间发现了自己家的儿子在音乐方面可能是个天才。
那时候流行送小孩去少年宫参观学习,暴发户的儿子也不例外。王笙打着领结,每周六都穿得像柯南一样,被父母生拉硬拽地来到少年宫,看有没有可能激发出一点艺术或科学上的天赋。没有天赋也行,哪怕产生了一丁点的兴趣,或者说是好奇心,他们也会不留余力地支持他。
王笙每周耷拉着一双死鱼眼,被父母牵着在少年宫里到处乱逛。他练过两天的毛笔,下过半天的围棋,还被安排和小姑娘手拉着小手跳过民族舞。他被迫坐在钢琴前面,听到势利眼的钢琴老师对妈妈说:这孩子手长得好看,一定是弹钢琴的料!他愤怒地用手指在琴键上敲出可怕的声音,让老师不得不尴尬地把他们请出了钢琴教室。
与音乐结缘也许只需要一瞬间。
在离开钢琴教室后,母亲一路责备他,说他怎么可以对老师那样做,这样是不礼貌的。说是责备,也没说重话,视之如宝的儿子,怎么会忍心真的怪责他?只一会儿,他母亲要他在原地等一等,自己去上个厕所,很快就回来,还不忘嘱咐他不要乱跑。小小的王笙乖巧地点了点头,等母亲在拐角处消失了,他转身就跑,一个人在偌大的少年宫里转悠。那是还会做梦的年纪,他可能不记得了,当时幻想自己是金发碧眼的小鬼凯文,与扮演大魔王的母亲在拥有无数个房间的建筑物里玩捉迷藏,他跑得不亦乐乎。
他的母亲急得气喘吁吁地找到他时,他正趴在某个房间的窗口上,像个吃不到饭的孩子,眼巴巴地望着里面大快朵颐的同龄人。这是他母亲第一次见到他这么可怜的小模样,简直心疼坏了。然而里面不断传来锯木头的声音,又让她感到疑惑。她从敞开的窗口探过头去,原来是一群小孩儿在拉小提琴。
要王笙自己说,他才不是被小提琴吸引去了注意力,站在一群孩子中间的美女老师才是让他垂涎欲滴的对象。
他的母亲自然不了解,只当做自己的宝贝儿子终于撞上了艺术的大门,乐得心里开花,拉着他走进了小提琴教室,当场就替他报了名。王笙当然是开心的,能见到美丽的女老师,即使每周都来这里锯木头,他也乐意。
谁能想到,他这么一撞,竟一头把艺术的大门撞开了一个窟窿,挺身进入了艺术的殿堂。
才学了两周,连老师都被他学习速度给惊讶到了,跟他母亲说的也不是恭维话,他是真的在音乐上有天赋的。在其他小孩子还在哆啦咪上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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