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霍地低头,看着加百列离地二十公分悬浮在半空之中的脚,脱口道:“你是鬼魂!!”
加百列:“……”
然后,他就看到男孩飞快地将手伸进兜里,拿出来一个调料罐,冲着加百列的脸就是一扬。
白花花的粉末铺天盖地。
加百列嘴角抽搐着用荣光挡住了男孩向他撒来的……食用盐?
“小鬼。”加百列本来看着男孩有一点眼熟的感觉,这才耐着性子看他折腾。但是,这家伙竟然“恃宠而骄”,竟然拿盐来撒天使的脸。
这就没法忍了。
加百列不由得阴测测地笑了,幽幽地道:“小鬼,你想怎么死呢?是被肠子勒死好,还是被自己的血溺死?还是……”
“放开小哥哥!”
加百列还没等想出更多的死法吓唬这个胆肥了的臭小子,他就觉得左脚上一沉。一低头,就看到那个原本被男孩争取了时间本该逃跑的小姑娘竟然跑了回来。
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上充满了决然无畏,她猛地跳起来,抱住了加百列的左脚,十分凶狠地张开嘴,啊呜一口咬向了加百列的小腿。
好吧,这其实是瑞德的小腿。
第64章
1992年,岁的尼克·布克哈特结束了有些漫长的试用期巡街生涯后,十分幸运地,是的,在所有局里的警员看来都是十分幸运地被调入了波特兰警局的凶杀组。
要知道,从他实习到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哪怕这段时间他表现出色,但对于一个菜鸟探员而言,这实在太快了。
最起码,已经巡街了两年多,这一次负责带尼克·布克哈特的警察师兄看着青年的目光充满了质询,就差直接开口问尼克在警局是不是有什么后台了。
上帝,他哪里有什么后台!
在他的父母死于十二年前的一场车祸,由玛丽阿姨抚养至成年,日子虽然不算清贫,但绝对是普通人家。他大学一毕业就申请了波特兰警局,而不像他的一些同学选择了f,因为波特兰是他从小长大的家,他并不想离开这里。
他喜欢波特兰,更喜欢保护波特兰。
好在,凶案组负责带他的前辈并没有像是其他人一样觉得他是走了后门,而在这里,他也交到了合胃口的好朋友汉克·格瑞芬。
他们会成为最好的搭档,这是他们共同的认知。
只有一点——汉克能不能别总是将他往酒吧里头拽?
他当然不是反感汉克三天两头换女朋友,连婚都结了两次目前正处于离婚单身状态。这是属于汉克的生活方式,他和每一任女友或是妻子都是和平分手,并不存在伤害了谁的问题。
他只是,他只是——上帝,汉克能不能别拉着他指点哪个姑娘辣爆了,哪个姑娘一定是对他有意思赶快上什么的?他知道汉克是好心,想让他感受一下有漂亮姑娘关怀照顾的日子,但他可能,咳,并不适合那样的生活。
当然,这不是说他是gay,而是他并没有遇上对的人。
对,没错,就是这样。
尼克在大学的时候交过女朋友,是大学动物医学专业的美女,叫做朱丽叶。美丽,温柔,善良,简直是再理想不过的对象。然而,不幸的是,即使是美丽如朱丽叶,仍然没能将他从少年时期的怪毛病中解救出来。三年的柏拉图式恋爱,连亲吻都只是如蜻蜓点水一般,哪怕尼克十分苍白地解释,他是虔诚的教徒,不赞同婚前的性行为——当然,这只是借口——朱丽叶还是毅然决然地甩了他,投入了另一位男士的怀抱。
尼克很沮丧,虽然他对朱丽叶的情感还不至于上升到爱,但他是真的对那个姑娘有好感,并想要跟她组建一个家庭。
尼克不由得将感情不顺归咎于那个一直纠缠着他的梦境。
天知道,从来对姑娘颇有好感,从未对同性身体有半点兴趣的他,怎么就在初次梦遗之后,总是隔三差五地梦到他跟一个看不清脸的男人酱酱又酱酱,醒来后不得不蹲厕所搓内裤。
他看漂亮姑娘依旧有好感,但就是硬不起来。他看英俊男人同样也没有感觉,偏偏在梦里跟他纠缠的就是一个男人。
他很确定,他身上的每一个零件都棒棒的,都是半点问题也没有的!
但他就是可悲地,只能和朱丽叶来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最终被甩。
感谢上帝,朱丽叶是个口风很紧的好姑娘,她并没有将他的窘态告诉任何一个人,直到今日还跟他保持着友好的联系。虽然,尼克总觉得朱丽叶似乎是将他当闺蜜了……
见鬼的闺蜜!!
酒吧里,尼克神思不属地被汉克拉着,他正琢磨着什么时候偷溜出酒吧。
然而,他忽然心头一动,下意识抬起头。
他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高挑的,即使在酒吧之中也穿着相当严谨三件套,英俊而富有魅力,只是一个挑眉就能够让附近的姑娘为之心跳加速的男人。他看上去是那种格外不容易讨好的人,附近有很多男女都想要跟他套套近乎,塞个小纸条什么的。但他身上冷冽的,不容人靠近的气质太过鲜明,让很多人在角落里努力地做着心里建设,给自己鼓劲儿但脚就像是钉在地板上一样,动弹不得。
他坐在吧台处,在劲爆刺耳的音乐中品着玻璃杯中的鸡尾酒,侧脸完美得让人窒息,动作优雅得就像是坐在上流宴会之中,正在品尝尼克三年工资也买不回一瓶的1787年拉菲一样。
没有人想要冒犯这位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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