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再转时,这个三从疯子买手套时缝于手套中的纸条传出,一路传达至交际花。交际花的香粉中藏着颗不起眼的蜡丸,再传至寻常的一个水果商,传到最后,樊忠之前所在的游击队得到了线报传来的一个惊天消息——三天之后,敌军三支部队将从东南方包抄,袭击d城。
那时,几个重要的领导人和满城的百姓都在城内,然而城内守军薄弱,大多数都是手无寸铁的当地百姓,若是果真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袭击,将带来前所未有的绝境。几乎从得到消息的那一刻起,领导人、重要机关同百姓便开始了集体的大迁徙,他们悄无声息地躲上了山,同时在城内布置了大量的土地雷和用来抓猎物的陷阱。来袭的敌军没想到会遭遇早有准备的回击,竟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而华夏一方得以保存了实力,成功地避免了被突如其来的偷袭屠戮殆尽的结局。
满城的百姓,大多数皆得以幸存。
紧接着,游击队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起了进攻,趁着对方兵力空缺之时,直指敌方指挥大营——樊忠与众多被关押在营中的俘虏皆被疯子趁此机会放出,终于得以逃出生天。
然而胜利就在眼前之时,疯子却突然不动了。他站在营内,听着后头轰隆作响的炮火声,随即平静地抬起头来,冲着樊忠点点头。
“你走吧。”
几乎是那一瞬间,樊忠从他眼睛里读出了些惊心动魄的意味,他突然便明白了,这人是已经打算死在这里,不再出去了!
“跑啊!”樊忠死死地拉着他的手,近乎疯狂地想将他从这个地狱之中拉出去,“你......你不是汉奸!你是英雄!所以快点出来,我们还有很多同志都需要你——”
他说着,眼眶却也不知为何湿润了。他紧紧握着手心这只满是伤痕的手,在手套之下,这只手上满满都是疯子自己刻下的伤痕,一道道深可见骨;他看着这样的手,恍然忆起,这人也不过二十二岁而已。
二十二岁,这样的青春年华。担负着刽子手的罪责苦苦挣扎了这么多年,如今,却还要把一条命也留在这里么!
“我让他们给你嘉奖,”他几乎开始胡言乱语起来,“你救了整整一个地区的同胞,出去之后,你就可以好好地活着,好好地活着......我不怨你,我们谁也不会怨你......”
那人的手顿了顿,随即慢慢抬起眼睛来看他。那仍是一双他所见过的最难以忘怀的眼睛。那里面盛放着的、快要将人心都撕裂开来的,究竟是什么?是这么多年在梦里崩溃的负罪感,还是始终坚定而不变的信念?
疯子的手指慢慢用了些力道,将他的手向下拉。
“没用了,”他的神色平静无波,如同是在和一个老邻居于阳光之下唠着嗑,“我这手,沾的都是同胞的鲜血——我回不去了。”
哪怕拿清水洗了再多遍,哪怕拿刀子剥下一层皮来,那些血迹仍然明晃晃地粘在上面,时时刻刻,触目惊心。疯子每天都可以看得到这些血,他看着自己的手,突然痴痴笑了起来。
已经堕入了地狱的人,又怎么可能再回去呢?
一根手指。
两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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