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疑问,直到在回台北的车上,当他把十指交扣、放在吃得过饱的肚皮上时,才找到答案。是他自己的手,他握著庄雪的手像握著自己的手。庄雪有双跟他很像的手。
他是迷恋自己倒影的纳西瑟斯。这个结论让他无言,只好拿出卤味吃起来。
放榜那天,每停靠一个休息站,陈海天就喝著古早味红茶、拿手机刷网页,而庄雪老神在在的炸臭豆腐,一直到了小学门口,他才在网页上看到丝毫不让人意外的结果。
当足够了解一个人时,就不会对太多事感到意外。
他把手机递给庄雪,「上了。」
庄雪看到录取名单後神色淡然,扬扬眉,耸耸肩,然後转身继续去招呼客人。考上博士班,并不比卖臭豆腐重要。
陈海天就这样看著庄雪,也说不上来为什麽,他就是喜欢庄雪站著的样子、走路的样子、伸懒腰打哈欠的样子,他注意到庄雪身体散发出来的蓬勃朝气,还有左手撑在推车上、右手拿著夹子炸臭豆腐、凡事都掌控在手里的模样。
就是在那个时候,他第一次发现了庄雪很特别的那一面,庄雪的腔调、慵懒又漫不经心的表情,有种浑然天成的魅力,若有野心,庄雪应当能成为笑拈天下、指点江山的fēng_liú人物,然後变成梁美莉口中「言情」的总裁男主角。
还好庄雪是个毫无野心的臭豆腐小贩,不求名利不求荣,只麽随缘度此生。他心想,不然他的故事就充满狗血了。
第三十四章
夏天占领了台北,热的理直气壮,霸气十足,庄雪去超市买鲑鱼,下厨做最拿手的三道菜之一:鲑鱼炒饭,附赠番茄沙拉和从台中带来的特调冬瓜茶。
太阳正在下山,陈海天在玻璃门贴上万花筒小弟送他的素描纸,上面画了坐在咖啡杯里的雨天,下面有一行字:「雨天大人玩耍中,想喝咖啡的臣民请按铃」,旁边有只手指,指向门铃的方向。
「雨天大人,吃饭吧。」他抱起雨天,走进小厨房,庄雪已经将晚餐在桌上排好,雨天的碗里也倒满猫饼乾。
真是诡异。陈海天心想,这叫什麽?还不是一家的三口?
三口,他想起他的咖啡师父,前几天三口在他facebook的咖啡馆粉丝页留言,「八月金针花开,来玩的话请你吃面包。」这时他才知道三口结了婚,对方是玉里某间小学的老师,於是三口抛弃台北的一切,跑去玉里开了一间卖面包的咖啡馆,面包是自己做的,三口这几年的新爱好。他特别上网查了玉里,图片一跑出来,他就知道三口为什麽会去那个地方。
金黄色、满山遍野的金针花。
「你的臭豆腐摊结束後,我们去玉里玩,好吗?我师父在那卖面包。」
「好,怎麽会跑去那里卖面包?」庄雪从冰箱拿出冰的凉凉的冬瓜茶,倒了一杯给他,「这叫冬瓜麦茶兰姆酒,我自己煮的,很久以前从城南某间奇怪的店里学来的。」
陈海天喝了一口,等量的冬瓜茶和麦茶,加上几滴兰姆酒,风味很特别,非常好喝,他在心里偷偷记下做法。
电话响起来时,陈海天正吃著鲑鱼炒饭,一边和庄雪说起当年跟三口学咖啡时遇到的趣事,听到电话声,他起身走到吧台里接电话。
「小万吗?」店里的电话里传来有点陌生的声音,「我是大武。」
「大武?」他有些意外,从城南书店偶遇後,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只见过武大郎两次,「我是小万,怎麽?」他转头看著从小厨房里探出头来的庄雪。
「我……能不能请你教我煮摩卡壶?」武大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迟疑,「我之前都用美式咖啡机煮,不知道摩卡壶要怎麽煮才好喝。」
「可以啊,怎麽会突然想学?」陈海天对著庄雪耸耸肩。
「我遇到那个人了,他喜欢喝咖啡,用的是摩卡壶……」
「你遇到那个人了!」他的声音一下子拔高半度,吃饱後窝在咖啡机上睡觉的雨天撑起半边身子朝他张望,庄雪也瞪大眼睛,走到电话对著陈海天比划几下,然後接过电话筒。
「什麽时候的事……对,我在店里,不然你过来好了。」庄雪和武大郎说了几句,挂断电话後转头对陈海天说,「他说他刚下飞机,在回台北的路上,是在上海遇到的,等下他会过来。」
陈海天看看时间,周日晚上六点半刚过,店里只有他和庄雪。
「刚下飞机的话,应该还没吃吧,不然你再去楼上弄一份炒饭给他?」他和庄雪走回小厨房,继续吃鲑鱼炒饭。
「教他煮咖啡又请他吃炒饭,这样我们亏很大。」庄雪笑著摇摇头,「而且那家伙一定不会带礼物给我们,那个人应该杀光他所有的脑细胞了。」
每次庄雪不经意地把「我们」说出口,陈海天就会抿著嘴笑笑,然後毫不客气将这句话偷偷收起来,他对庄雪的喜欢就是这样一点一滴拾缀而成。
但是累积再多的喜欢也不会变成爱,爱是更复杂的事,而他还没有爱上庄雪,可是他不急,因为以前他只想找到李组长,现在他要考虑的是如何和李组长共同生活。
洋葱炖久了就会像牛奶一样香甜,只要时间到了,他就会爱上庄雪。
武大郎在七点多左右到咖啡馆,手上还拎著行李。
「我回家放行李再过来,大概都八点多了,直接过来比较快。」武大郎接过庄雪递过来的炒饭,感激的说了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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