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打算去一周的。萧一献手插裤兜,半坐在化妆台上:“可能两个星期,也可能跟丁晓走完四个时装周。”
“哦。”
两人开始聊公事,岳应晗在公事上是很顺从萧一献安排的,两人一听一说,倒看不出是刚刚分手的男女。
公事说完了,萧一献扭头就要走,一点都没有往日寒暄热情的样子。岳应晗气结,要显摆自己行情好,反衬萧一献不识货:“诶,你说明明知道我有男朋友,还疯狂追我的男人可不可靠啊?”
萧一献背对着岳应晗急促地呼吸一下,声音有点大。
岳应晗以为他被自己气到了,心满意足地说:“我本来也觉得不可靠,但他说特别喜欢我,只要没结婚,人人都有机会,我打算接受他。有的人不识货,把珍珠当鱼目,总有一天会后悔的。”
“那祝福你们了。”萧一献头也不回地走了。
萧一献去医院探望了李以均后,匆匆改签机票,提前到了纽约,为丁晓打前站去了。
席来州对萧一献提前出差有所不满,但既已成事实,他只能催萧一献早点回来。最近他简直把公司当家呆了,小蜜蜂同副总都被席来州拼命三郎的架势吓到。
小蜜蜂更加崇拜席来州,认为他是一个在陌生领域里充满拼劲,不服输的真男人。
副总则第一次对席来州刮目相看,同席大打小报告时,都竖着大拇指,认为席来州浪子回头金不换,血液里还是干劲十足的席家人。
席大也暗暗惊奇,将席来州的变化、广而告知席家人,又问席三:“上次你说老五喜欢哪个女人?”
“丁晓。”
“好似不是这个名字……”
“就是丁晓,”席三说,“她代言我手下一个牌子我还会记错啊。”
席大就说:“你有机会见见她。”
“嗯,”席三说,“等她来巴黎看秀,我邀请她来家里一趟。”
席来州之所以这么拼,是为了尽快适应,要是萧一献回来时,他已经对工作游刃有余,他就有许多时间陪他了。他很喜欢和萧一献呆一起。
席来州又请了一个助理,姓牛,人如其姓,跟牛一样埋头苦干。至于那位“技术人员”,也被席来州正式提到身边,当私人助理,他姓蒋,主要工作都是围绕萧一献的。
最近他既要查萧一献父母的旧事,又得及时给席来州放送萧一献的街拍。
这些照片都是在时尚博主或时尚网站上找出来的,最开始,这些照片的主角不是萧一献,萧一献只不过是背景。
后来慢慢地,fb上有时尚摄影师开始主动放送萧一献为主要拍摄对象的街拍,对他的私服搭配多有美誉。席来州收藏了n多萧一献的街拍照片,放在一文件夹里,桌面每20分钟换一张萧一献的照片。
同萧一献讲电话的时候,席来州还会盯着电脑里的照片看。
但席来州还是不满足,为萧一献出差时间超出一周而生气。
“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我能有什么办法。”萧一献说得很无奈。
席来州自己每天睡四个小时,也累成狗,对萧一献必须继续出差无可奈何。只是,他心中开始对事业有了一点野心,若他足够强大,事事都能罩着萧一献,不让他那么累,岂不更好?
席来州更拼了,让小蜜蜂整理出自己历年的投资来,或加大投资力度,或转卖股份,最后还投资了三个新项目。他忙得晕头转向,只有萧一献的来电,同岳应晗终于被攻克的事让他放松一二。
时间过得慢,也过得很快,席来州终于开始全盘上手公司业务。
而萧一献也从纽约的背景板,变为伦敦的菲林杀手,再晋升为巴黎的时尚达人。国内时尚圈,给他封一个很苏的称号,最帅经纪人,还打趣他无意间抢了手下艺人的风头。
第四十章
萧一献刚从秀场出来,一边站在路边等丁晓做完采访,一边给席来州发微信。他最近过得……还蛮开心的,只要保持一定距离,选择性忽略岳应晗,他能过得很快乐。
——她真人也很漂亮。
萧一献说的是一个超模,西班牙籍,昨天走秀完,连同丁晓在内,三人合影。她穿上高跟鞋后,和萧一献一般高,从照片看来,两个人的腿几乎一样长,在fb上火了。
席来州回复——看照片也就一般般。
萧一献几乎能透过这句话,看到席来州撇嘴的样子。手机里刚好收到超模发来的晚餐邀约信息,萧一献看一眼,删了。
“咔嚓。”
萧一献转头看去,几个摄影师举着单反对着他。若丁晓在身边,他会很开心他们来拍照,但只有自己,萧一献就不大配合了。他朝他们点点头,转身要走入一座建筑物,去找丁晓——
“嘿!”
萧一献低头,不经意撞见一张笑靥如花的脸,及蓝灰色的头发。
女人大约到萧一献耳朵的高度,大眼睛,蓝眼眸,十分漂亮。她头发颜色同萧一献的很相似,身穿一字领绣花撞色上衣,大散摆的蓝色长裙,不耐寒的装束,但十分配她头发的颜色,穿得很时尚。
她指着萧一献的头发,用蹩脚的中文笑着说:“之前在fb上看到你的照片,我就想,有机会见到你真人,要看看我们的颜色是不是一样。”
萧一献用流利的英文同她交流,两人头发颜色居然都是临时调的。
他们站在原地交谈,萧一献正式认识了这位叫ie的女人,英国人。她自己创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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