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落了几张纸,其中一张轻飘飘的落在帘子外,被眼疾手快的侍女截下,正打算撕了个彻底,突然被冷声拦下,“慢,先让本王瞧瞧写了什么。”他记得,那小乞丐手里也捏了几张。
这画只有寥寥几张,倒是画尽了人生百态,市井气息浓厚。
画的是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乞丐,蹲在路边要钱,有人给小乞儿赏钱,也有人鼻孔朝天,装作视而不见,还有个长相可爱的孩童,手摇拨浪鼓,蹲下来,往那破碗里丢了一枚铜钱。
画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连那画上小童就跟要跳出来似的。江殷眼光毒辣,自然知晓这些看似简单的画作,没有一定的艺术功底是不会到这地步的。
江殷薄唇微翘,看来这小东西倒是挺有趣的。
——————
还没意识到画丢了,走在街上的季海衡很失望,难道真的是他认错人了?以往的世界都是对方一眼就认出自己,并且飞蛾扑火般追过来,让他既愕然又感动。
可是这次,对方毫无反应,令季海衡很是伤心,他也不可能扑过去说他们俩谈了好几辈子的恋爱了,估计会被当成神经病。可是如果真的是他前世的爱人,没道理对他无动于衷,所以季海衡拼命安慰自己,可能真的是认错人了。
秦阮玉失魂落魄地归了秦府,马上便有贴心的婢女前来为他洗漱更衣,还为他将手头的画纸收拾了放在桌子边上。
今天没有多少胃口,他潦草了扒了几口饭就完事。也没有多少作画的心情,季海衡搁下手中的笔,小小地打了个哈欠,想想自己的任务还是不要懈怠的好,于是便吩咐婢女婉儿来为他铺床。
收拾小主人上床睡觉后,这婉儿便轻手轻脚地为其整理那凌乱的画作和诗作,在收拾到其中一张的时候,她手指轻颤,小小声地轻读出声,心里微微一动,只觉得这首诗写出了她此刻的心声。
那俊美的郎君,就如那天上皎洁的明月光,如她心尖尖上那颗烙着的朱砂痣,她爱慕他,无法自拔,可是又碍于自己卑微的身份,又没甚才华,不能入其眼,一番浓浓情意只敢深埋心底,不敢付诸行动。
将这张薄薄的纸页翻来覆去,婉儿只觉得这首小诗真是越看越喜欢,简直让人爱不释手。想起二房的丫鬟落雁为宋郎君作的鸳鸯刺绣,上面除了戏水鸳鸯外还绣了首情意绵绵的小诗,得了郎君的夸奖,享了几晚的鱼水之欢,看着容光焕发的落雁,她大为羡慕,心又疼又酸,只感觉拧一拧,就可以拧出一瓶儿酸水。
幽幽的烛光下,婉儿玉手轻轻托着手中的诗作,不知想到什么,她眸光微微一动,手也微微颤动,已经做了主意。
可是毕竟是初犯,她手颤抖得厉害,只能拼命安慰自己,这没什么,反正小主人每天都写那般多的诗句、画那般多的画,还总是随手掷放,便不管不顾,她顺几张走,应不为过。
耳朵动了动,听着书桌那处没有了响动,季海衡马上停止了做作的呼吸声,满意地勾起笑容,当然,马上又恢复了秦阮玉软糯无害的模样。
这书里的社会,不仅是个贵履贱、贱承贵的社会,更是个奴敢欺主的社会。对于秦阮玉这个主子,奴才都没有多少畏惧,虽然没敢光明正大骑到他头上作威作福,但仗着小主子年幼、耳根子软乎,暗地里还是会使点手脚,吃里扒外的事情没少做。
毕竟秦阮玉虽然是庶出,但说到底也是个蜜水泡大的孩子,根本没多少心眼,饭有得吃就好,被扣了几两不在乎,画画夺去了他所有的心思,对于奴仆间那些所谓的“欺主现象”根本毫无所觉。
上辈子这个叫婉儿的婢女就是个手脚不干净的主儿,她不顺什么,她就顺秦阮玉的诗画,秦阮玉画画水平高,诗作水平一般,但也够一个小婢女卖弄了。
三岁进秦府,自小跟着一个老嬷嬷,嬷嬷自己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婉儿自然也学了三分。知晓宋安才华横溢,又分外爱慕他。看小主子文采斐然,媚眼一转,便起了心思。反正小主子写完诗作总是随手一抛,丢得四处都是,还不署名,她捡几张又不打紧。
还在诗作的末尾,别有心机用女儿家的胭脂绘了几朵灼灼盛开的桃花,便占为己用。
有了一回自然便有了接二连三。甜头自然也是尝到了。
“香雾盈怀袖,幽露打衣湿。轻衫罗袜解,玉臂寒意生。”
深夜的芭蕉叶下,一个娇小的身影正焦急等待心上人,跟诗作描绘的那般,女儿家的心思暴露无遗,月光下肌肤莹白,脸颊却是发红的,带着小女儿的羞态。
长夜漫漫,正羞涩地等待着,冷不防突然被人从背后抱了个满怀,男人温柔又带着几分轻佻的声音响在耳边:“我的好婉儿,我竟不知你原来如此爱慕我。”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作者没写过古风,所以写得超级慢...可能写顺手就好了。
求留言!不然作者很寂寞!可是不要发短小之类的,作者裤裆痛痛,不敢回(>^w^
喜欢快穿之考场妖精请大家收藏:(m.7dshu.com),七度中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