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一直都那么复杂么?
第11章
池森是火做的吧。顾若想。
从人类第一次发现火后,火就以各式各样的姿态与人类共存着。只不过它没生命,人们难以用什么矫揉造作的词汇去称赞它。越是稀松平常,人们越不愿意花多的时间去留意它们。爱多了就没了开始的怦然心动,作爱多了就没了开始的羞涩冲动。如果火一直那么珍贵,没那么容易得到,会不会它更让人看得起。可是,如果太难遇得到,会不会自己就永远要错过了?
火被视作太阳。可太阳这么遥远,火就近在咫尺。爱情那么遥远,可熟悉的脸孔就睡在枕旁。每亲一口都要抱着视死如归的决绝。谁都不知道哪天就引火上身,烧成灰烬。尽管知道下场,但不能逃避。用失去去换可能性,实在太不划算。赌局都开了,就不要畏惧输多输少。最怕的就是勇气。
普罗米修斯偷走圣火是为了给人类,即使他被绑在高加索山脉上也只是因为宙斯对他的越轨行为大发雷霆。火在里面,终究只是个催化剂,从来没有闪亮登场过。可顾若把池森这把火偷走,仅仅是因为这把火是池森。他爱的是他本身,不是任何附加于在他身上的东西。游戏里总会有玩家,如果爱上的不是游戏,而是玩家,那过程就成了折磨。得到手的总会与不属于自己的有差距。
“北风已经开始把湖水吹凉,虽然还要不断地再吹几个星期才能结冰,湖太深了。当我第一天晚上生了火,烟在烟囱里通行无阻,异常美妙,因为墙壁有很多漏风的缝,那时我还没有给板壁涂上灰浆。然而,我在这寒冷通风的房间内过了几个愉快的晚上,四周尽是些有节疤的棕色木板,而椽木是连树皮的,高高的在头顶上页。后来涂上了灰浆,我就格外喜欢我的房子。我不能不承认这样格外舒服。人住的每一所房子难道不应该顶上很高,高得有些隐晦的感觉吗?到了晚上,火光投射的影子就可以在椽木之上跳跃了。这种影子的形态,比起壁画或最值钱的家具来,应该是更适合于幻觉与想象的。现在我可以说,我是第一次住在我自己的房子里了,第一次用以蔽风雨,并且取暖了。我还用了两个旧的薪架以使木柴脱空,当我看到我亲手造的烟囱的背后积起了烟怠,我很欣慰,我比平常更加有权威、更加满意地拨火。”
当池森把身上的外套披在打冷颤的顾若身上,当顾若哭得全身发哆嗦时池森死死把顾若抱在怀里,当两人全身赤裸还没开始寻欢作乐或者事后温存时池森不吝啬地把整个身子都给顾若抓牢,火会烧得更旺。靠得近就会得到温暖,靠得太近就会失去抵抗。
池森从不知道他的胸怀有多可怕。一旦抱紧,什么道理都会狗屁不通。在火面前,人们都是原始的,本能的,平时的伪善与造作都被撕裂成片。可惜爱情从来就不靠天赋,逻辑定理在它面前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凭直觉就好,不要思前顾后,算尽心计最后只能把自己赔进去。跟池森在一起再聪明也没用,只有赌运气,才能让他欺哄自己一次。
谈场恋爱都要天时地利人和,如果一直万里无云,没了天雷滚滚,怎能生起那一簇火。恋爱得要有多难谈。只是惊鸿一瞥,足以让少女迷恋上年轻的武士,害怕再也见不到所以穿起同他一样的上衣,最终死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之中,而夙愿缠在了上衣中。当这件振袖和服一次次让少女惨死于相思病后,火想要吞噬和服,却反而吞噬了整个江户。
那顾若对池森的爱,何尝不会引起一场伦敦大火?烧过后或许还能笑着说把黑死病全阻挡在外,因为躲在缝隙中的老鼠们难以逃生。可那些不洁即使烧得一干二净,那在一起的痕迹又要如何是好。自欺欺人总不是办法。要么认命,要么送死。选哪个都没有比较好不是么?谈了恋爱还想要全身而退,抹抹嘴当一切都没发生,还可能么?
人们总爱纵火烧掉所有,可是化成黑烟萦绕在心头又能比当初好多少。谈了恋爱就要自欺欺人,输了恋爱还要自欺欺人。似乎人们的推诿总是让人不禁怀疑人们究竟有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聪明。诸葛亮能借东风又怎样,人们怎么可能谈得十全十美,万事俱备永远不可能。可人们还是想要掐指一算,总以为能法外开恩,耍着小聪明,最后落成了笑柄。
一场火怎样,烧个几天几夜会怎样,爱不爱得到死不死得去又怎样?飞蛾扑火是出于本能,而他爱池森,则是他犯贱,是他受虐,是他心甘情愿。他不放下他手中的刀,就像他熄不灭胸腔中的怒火。当初爱是因为被温暖,如今恨是因为被烧毁。
那池森呢?他有没有被自己的面目吓一跳?他有没有被自己的所作所为伤害到?他有没有一丝愧意和来不及说的对不起?
屋外已是一片通亮,火在杂草丛生的庭院里蔓延,当初的爱有多浓,如今黑烟就会有多浓。不知是顾若先放的火,还是池森先起的火,或是他们一起燃起这团火。爱不爱得到会怎样,大家一起共赴黄泉不都挺好。如果当初爱得那么深刻,就不会害怕死时多么惨烈。
顾若已忍不住失声痛哭。火已按捺不住烧得更旺。
如果池森爱的还是水做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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