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鸿志踏进门,一抬头,就看到三爷正抱着他怀中的男子亲吻,还发出了声响,见状,他呆在了原地,不知是该进还是退。
沈鸿志虽然并不是第一次见三爷,但还是第一次看见三爷抱着一名男子嬉戏的,反应过来后,顿时就觉得十分恶心,不过他又不敢把这样的情绪表现出来,只好迅速移开眼睛,眼不见为净。
过了好一会,三爷才松开了小倌儿,但仍是抱着他,让他给自己斟酒,手仍是在他身上,挑-逗他。
抬头看了一眼沈鸿志,三爷想了会,才想起他是谁,问道:“你要找我?”
沈鸿志搓了搓手,朝三爷献媚一笑,“是这样的三爷,小的左右寻思着,觉得我那侄儿实在太不懂事,性子也不好,发起狠来不管不顾,逮着谁伤谁,很是可怕,不适合来侍奉您,不如这样,我再给您找个好的,性子温柔的,您觉得如何?”
在家的时候,沈鸿志反复地想,觉得要让沈奕瑾乖乖进山贼窝是根本不可能的了,而且如今沈奕瑾的身边还有林老头护着,现在不知为何,又多个男人,看着也不是个好惹的,所以他想来想去,寻思着还不如去随便绑个读书人来,将其敲晕带到三爷面前,还更为迅速些。
但是前日三爷又特别派了人过来交代他们,非要沈奕瑾不可,他这才又找上门,想再跟三爷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换个人。
顺着小倌儿递到嘴边的酒杯饮下酒,又捏了一把小倌儿的脸,闻言,三爷的目光懒懒地撇了一眼沈鸿志,语气淡淡道:“我记得我说过,我只要沈奕瑾。”
沈鸿志听了,咽了咽口水,大着胆子好奇地问了一句:“不知三爷为何一定要小人那不懂事的侄儿?”他并没觉得沈奕瑾那小兔崽子有什么特别的。
三爷冷眼看他,皱起眉,不耐烦道:“与你无关,你们要做的,便是将沈奕瑾交到我手上,其他不必多问。”
小心翼翼地抬头看向三爷,沈鸿志本是还想再说什么的,但当他看清三爷眼里的阴狠和不耐后,瞬间什么都不敢再说了,他紧紧闭上了嘴巴,身子也在颤抖,费了好些力气,才勉强维持身形站在原地,而不是吓得坐到了地上。
他可是听儿子说过,这三爷手上是染着血的,极为凶恶。
瞧着沈鸿志战战兢兢的样子,三爷想他应该是已经明白了,便摆了下手,示意他离开,同时又冷声提醒道:“我再给你五日时间,五日之后,我要看到沈奕瑾的人,倘若过了五日我还没看到他,你就准备替你儿子收尸吧。”
沈鸿志听了话,身子抖得更厉害了,脸色也变得苍白无比,他再不敢多说其他,只是连连点头,而后脚下生风,逃一般的离开了酒楼。
瞧着沈鸿志狼狈逃离的模样,三爷嗤笑一声,眼中尽是不屑。
笑了一会儿,三爷又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小倌儿,见他也在发笑,且笑的极为灿烂,只是眉梢仍是不减风尘,不禁又想起自己多年前的惊鸿一瞥,还有自己被那干净的笑容所惊艳和吸引、陷得不可自拔的情形,一时之间,便觉得有些意兴阑珊,对怀中人没了丝毫兴趣。
他推开坐在自己怀中的小倌儿,又掏出一包银子丢给了他,之后便让他自行离开了。
不需要继续伺候,又拿了不少银子,那小倌儿自是高兴的,他向三爷行了个礼,之后就欢欢喜喜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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