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怔了,不过是珍惜那一刻心动的感觉罢了。
唐一白天出去打猎,有时候回到家中,饭菜已经做好,心中不免一暖。
牧风常常静坐一整天,或者从早上就不见人影,直到晚上才回来。
如此过了四五日,唐一突然说,“明天跟我进城。”
牧木低着头在想问题,闻言点了点头。
唐一到了城中常常交易的地方卖了药材和兽皮,带着牧风到了成衣店。
“见你只有一套衣服,穿我的又大了,总归还是要住一个月。你挑件喜欢的。”唐一说着便向老板笑着打了个招呼,指着牧风说,“我表弟。”
银发白衣,少见的灰色眸瞳,只是站在那里,便感觉生了寒气,老板讪笑道,“唐兄弟的表弟可真俊啊。”
“呵呵,谢谢。”唐一礼貌地笑道。
牧风进去挑衣服,唐一和老板闲聊起来。
老板低声说,“唐兄弟,这几日北方来了大批的黄羊,已经到了城北,那里刚冒芽的草都被啃没了!你不是会狩猎吗?黄羊肉鲜,皮厚,是最保暖的。你要是能打到几头,保管半年生活都不用愁。城中的那些个男丁,谁不眼睁睁盯着,你住在城外,消息不灵便。也是看你常来光顾我这小店,才告知你的。你可以要抓紧机会哟!”
唐一了然地笑道,“多谢王掌柜了,小弟若是有幸猎得肥羊,一定挑选上好的羊皮送到大哥这来。”
王老板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干!”
唐一的家离土肥原只隔十里左右,他耳力极好,最近几日天狼山的狼十分不安稳,像是有什么在召唤一般,夜夜嘶嚎,吵得他睡不着觉。
有时候半夜里还听得到动物啮齿的声音,他早晨去打猎多半是从城东绕路,发现天狼山上的雪地里处处是动物的脚印,那脚印整齐划一,十分有规律。
动物中能做到这样的,只可能是狼。
如此大规模的出动,定是出什么大事了。
而深雪冬天,最大的事莫过于食物。
看脚印的方向是朝着土肥原去的,恐怕便是黄羊过境了。
黄羊?唐一低笑,呵,恐怕是漠北人人都盯着它们呢。
不止人盯着,还有这方圆几十里甚至几百的狮虎狼都眼睁睁垂涎着呢。
唐一微垂着头,斜靠在成衣店的木门上面,暗想如何能做收渔翁之利,以最小的损失,得到最大的收获。毕竟,狼,是黄羊的天敌。等它们把羊收拾得差不多的时候,自己再去捡便宜。
若是单靠唐一一个人,费尽心力顶多就能猎到两三头,毕竟黄羊体型庞大,并且逃跑的速度奇快无比。
虽然唐一轻功很好,全速追击一头羊到底不如坐收战利品来得安逸。
若是不小心被羊撞倒,混乱的羊群胡乱踩踏,那可是九死一生咯。
心中有了计划,唐一抬起头却见牧风换了件红褐色的狐皮大衣出来了。
唐一不敢说出来,他觉得这身衣服穿在牧风身上格外秀气,只是由于他过于冷漠,所以看起来没有女气。
知道牧风身上没有钱,唐一抓住机会果断献了殷勤。
已经是二月中旬,塞北的雪正慢慢融化。
两个丰神俊朗的人走在城中,引得不少人侧目。
噪杂的人声让牧风眉头微皱,却突然有一个大嗓门叫嚷道,“什么嘛,你看看这只猫的成色多差!长得这么丑,鼻子又皱,还说什么是稀罕货,波斯猫?我怎么没听过。”
一个高鼻子红头发的异国商人别扭地辩道,“我这只猫是纯种的波斯猫,不是中原本土的小猫。你看的毛多长,多白,鼻子多可爱……”
“走走走,不看了。”李福故意说得更大声,“还不如我们路上捡到的那只小肥猫,眼睛圆溜得像绿宝石,毛白得像雪花,多稀罕的品种啊。”
牧风脚步一顿,白毛绿眼睛,小木?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论哦~
☆、夜探城堡
作者有话要说: 插一段作者有话。
这文呢,堡主和小木的感情还在不明显,但是他们现在相当于同居,也正慢慢适应和对方的相处模式,不知不觉中的宠溺和纵容,都是喜欢的证明。堡主爱面子,他之所以重视牧木的看法,其实心里已经对牧木另眼相看了。
还是一句老话,爱是悲欢离合,同甘共苦。经过下面与黄羊的激战,两人共同面对,感情会有突破。等哥哥找到小木,离别又是一种考验。后面会不断有小高.潮来让他们的感情明了,升华,让他们都明白对方在心中真正的位置。
特别是小木,在他心中,哥哥和堡主谁排第一谁排第二恐怕还要好好磨练一下。
小豆子不希望一来就h,这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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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突然被人拎着领子甩了一圈,牧风冷声道,“你再说一遍!”
“啊啊?”李福吓得够呛,“说、说什么?”
唐一默默旁观,他还没有见牧风如此失控过。
“那只猫!”牧风眸色更冷,“你在哪里捡到的?是什么样子的猫?”
董叔的商队在蓝泅逗留了五六日,差不多可以回中原了。李福张贵倒卖胭脂狠赚了一笔,又想依葫芦画瓢,再偷偷藏点别的东西回中原卖,途中见有个波斯商人在卖猫,想耍点小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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