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只需要半年的时间,修建城墙所需要的红砖就可以全部准备完成了。
不知道是不是上半辈子太闲了的缘故,现在的林柊一闲下来就混身不得劲,非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不可。
烧制红砖已经进入轨道,有老东西和鹿老看着,自己也不用一天到晚的往工地跑。可这陀螺般忙惯了的人一旦闲下来,还真有点不习惯。要不,把纸一并捣鼓出来,再给他们整个夜校什么的上上,提高下文化水平。呵呵,他也就是那么一想,现在的人手还是很紧缺,谁都没空陪他玩‘文字游戏’。
“队长,不好了。不对,是好了,太好了。”飞鹰咋呼呼的向着林柊冲了过来,还好林柊闪得快,要不还不得被这混蛋给扑到了。
“停,干什么呢。大小也是个领导了,像什么样子。”不成器的东西,还想着好好培养,好给他分担点的,怎么还这么沉不住气。
“马儿,马儿出事了,那匹母马……”
“靠,那还得了!”总共就这么6匹马,可是他拼了老命才弄回来的,这可都是他的心肝啊,没等飞鹰说完,沉不住气的林柊早没影了。
“队长,我其实想说,那匹母马生了。”队长你为什么那么沉不住气啊。坏了,一会林柊回来一定会找他算账的。他真的好冤枉啊,明明是队长自己没有把话听完好不好。要不,趁队长没回来之前逃跑。
可是逃跑会没有饭吃,没有好衣服穿,没有……,而且他们马上就可以搬进队长说的新村子里去了。他不想走啊,去别的部落里,他会觉得生命没有意思的。怎么办,他不想落跑,也不想被队长收拾啊。
对了,队长对卓夕特别好,他可以去找他帮忙:“卓夕,我的好兄弟啊,你这次可要救救哥哥我啊。”
正在工地上忙的热火朝天的夕被飞鹰一把抓住:“救……救命。”
怎么回事,是有人打过来了,还是有野兽进攻了,夕紧张的左顾右盼,正准备带人抄家伙。
飞鹰终于缓过气来把话事情说清楚了。听完整个故事的夕,觉得要不是这家伙是从小和自己一块长大的话,就凭刚刚说话那个大喘气,他就想先收拾他一顿。话说,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有这个毛病的,难道吃饱饭了,毛病就开始多了。
另一边,因为太担心自己的宝贝马儿,一直用自己当年靠1500米得速度冲刺的林柊,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次有了体罚下属的冲动。靠,老实人也有欠收拾的时候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收藏,点击都很不给力啊,难道真的写崩了。
重看一片,错别字好多。
☆、第24章
虽然很想收拾飞鹰,但是新生命的降临显然更能引起他的兴趣。
林柊到达的时候,母马已经平安产子,小马儿已经能站起来了。一直守在傍边的妇女正拿着部落里最好的棉布,给它擦拭着身上的粘液。可惜小家伙却豪不领情,抖动了几下身体,就要去找妈妈。
林柊在边上看的很是欣慰,他的马群终于有新生命诞生了,说明他的马队正在一天天壮大起来。他是一个十足的马迷,自古好马配英雄,反过来,英雄也得配好马。白衣胜雪,风中飞驰,太有美感了,有没有。
还有,要是马儿再多一些,万马奔腾的场面,太让人热血澎拜。不行了,再无限脑补下去,他估计得流鼻血了。
‘啪’的一声拍在自己脑门上,叫你乱想。不过,他如果记得没错的话,母马的发情期好像就是在春天。呵呵,反正现在部落里也没有必须用到他的地方,不如出去碰碰运气。
亲卫队里的一个个好手,留在工地上干粗活,还真有点浪费资源。还不如跟着他一起出去,溜达溜达。这次,多带上点好手,说不定回来的时候还真能组成一支马队。再说了,他们部落之前的生存形式,连游牧民族都算不上,他正打算把部落带进农耕文化。可现在部落里可供种植的东西却没几样。恩,得出去找种子了!对于寻种,春天可是最好的季节,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赶得上下种呢。
比起种植粮食自给自足,改善居住环境什么的,倒是可以慢慢来了。唉,为什么他的建村计划,又得往后挪呢。照这个进度,今年冬天不会还要悲催的住山洞吧,话说,他果然是穿越里最惨的一个吧,都到第3个年头了,房子居然还是没影的事。
算了,民以食为天,吩咐飞鹰召集大伙开会吧。靠,飞鹰呢,不会畏罪潜逃了吧,这是什么亲卫啊,怎么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啊!
“飞鹰,你给我滚出来。”终于在第3年得春天,族人们见识到了林柊的大嗓门。当然,大嗓门也有大嗓门的好处,那就是很多人都知道了,队长正在找飞鹰同志,而导致一大群人开始帮他抓人。
“飞鹰哥哥,队长在找你呢。而且,队长看起来,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跑的太快,小竹都有些站不稳了,可是她好担心,队长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不知道飞鹰哥哥会不会受罚。
其实从看到小竹摇摇晃晃的跑过来时,飞鹰就有种不好的预感,此刻,听到小竹的话,差点没两眼一黑晕过去了。
他当林柊的贴身侍卫,也快一年的时间了,基本没范过什么错误。这份差事,其实不好当,队长做事一向让人看不明白,他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跟得上林柊的脚步。加上这份差事和队长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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