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殄天物。”莫追拾起桌上的鸡腿咬进嘴里,美滋滋地嚼着,挤进人群,插嘴道,“说不定那只狗就叫‘耗子’呢?”
莫追是酒肆的小二,来打杂已经两月余,挣的钱不多,但待遇优厚——能拣客人吃剩的酒食吃。酒肆规格较高,来往是体面人士,出手阔绰,不愁他们能吃个干净,运气好的话还能赚一笔不少的赏钱。
这几日街头巷尾都是谈论安俾直的声音,莫追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他厌恶安的为人,世人越是追捧,他越是反感,又不得不迎合酒客,撑起皮笑肉不笑的面容,一边收拾桌子一边道:“有什么好稀奇的,那个安啥玩意儿一来,各位爷都冲不夜城去了,觅香阁的姑娘们还不得寂寞死。我看呐,画是死的人是活的,不如谈谈花房美姬来得有趣。”
一名穿着颇为讲究的酒客捋须哂笑,指着莫追:“你小子——低俗!”
他低俗?
莫追心底冷笑,他能有安俾直低俗?他口头上虽喜欢谈论美姬,但那是招呼客人的伎俩,而安俾直是实打实的撩弄女人,不知轻薄了多少姑娘。说句公道话,他是个本本分分的男人,有个心仪的女人——厨房里那个温婉大方、雍容能干的厨娘,名叫罗三娘,年三十有五,丧偶,无子。
初遇三娘,莫追就认定她是他命里的女人。那是一种他从未有过的感触,小鹿乱撞、情窦初开,放眼十里,姹紫嫣红。他发誓,等攒够了钱,就风风光光的娶罗三娘回家。
老板娘走过来,磕了一下莫追脑门,拿他说笑道:“怎么不稀奇?一百来个你都不抵那一幅画,若是有一副安俾直的画挂在咱们店里头,我下半生就不愁没生意咯。”
莫追心不甘情不愿的讨笑道:“是是是,原是我孤陋寡闻,哪位爷若是买下那幅《拙荆戏子图》,可别忘了拿来给大伙长长见识!我也好临摹临摹,挂在大门口上。”
老板娘:“得了吧,就你,别亮出来笑死人。哈哈!”
众人哄堂大笑起来。
莫追就说了一句微词,便被酒客从晌午笑到了打烊,临走前还被老板娘叮嘱道:“日后人前不可再非议安俾直,别扫了客人的雅兴。”
莫追“哦”了一声,没精打采地走回家去。他对安俾直从头否定到尾,除了画。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丨庭花。
莫追眼中,安俾直便是《泊秦淮》所指的亡国罪首。身为官僚大夫,却成日纸醉金迷、纵情声色,恬不知耻!
莫追仰天长叹,大有忧国忧民之势,狼嚎道:“天道不公,为何要让一双丹青长在他身上!给我一技妙笔还你一个太平盛世啊老天爷!”
哗——
一盆洗脚水从道旁的阁楼倒下来,浇湿了他全身。楼里一妇人正教导儿子学词认字,道:“儿,听见了没,这便叫痴人说梦。”
“娘,孩儿懂了。”
莫追顿了足,隐忍地抹掉脸上的水,朝阁楼嚷道:“小屁孩,叔也教你一个词,叫妇人之见。”
“呀哈你个小痞子!”楼上女人粗鲁地跑出来,拿着柚子皮冲莫追砸去。
莫追见状连忙拔腿跑开。
作者有话要说:
重新整理了一下顺序,所以改个新坑。这篇文想说仿明朝来着,但是对明朝不熟,所以…就当我没说吧,嚯嚯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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