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元夜举着受伤的胳膊手,上面同样布满了均匀的鞭痕,不过要比腿上的严重多了。手背肿的像馒头一样,十指也被抽得并不拢,指尖都泛着淤青,手心却是一点伤痕也没有。想起师父“留着手心还要写字,别想着躲懒”的话,心里一阵哀嚎。手心是没受伤,可手指肿的像蒸熟了的腊肠,红中带紫、紫中泛青,稍弯一下都是钻心入骨的疼,更别说提笔写字了。
况且不算今日的课业,就是罚抄也有一百遍,虽说全篇只有“师父询问,不可轻缓/师父命令,不可懈怠/师父教导,恭形敬听/”二十四字,可一百遍就是二千四百字,即使不眠不休,一晚上都不知能不能写完。
师父,徒儿真的做不到啊。
心里的小算盘“啪啪啪”的打完,祁元夜一张脸都青绿了,感觉浑身都疼,又不敢和师父讨价还价。只能侧着红红的小脸,继续睁着水汪汪的眼睛,“哼哼”的向师父讨饶,一双猪蹄似的手晃来晃去,深怕他看不见。
刘其琛被他装可怜的小模样逗乐,他自己下的手自然知道轻重。
胳膊手上的伤略重些,不过皮都没破,只是肿的厉害,看着唬人罢了。仔细揉开,用不了两日便好了。而腿上的伤,且不说那一道见了血的,其余的几下连两分力气都没用上,抹点药膏,第二天就散了,保管连红痕都不留。更别说他那双小手轻拍在脸上的痕迹了,除了有些泛红之外,连手印儿都没留下一个。
不过心里到底是不忍,面上摆出一副“只此一次,下不为例”的模样,清了清嗓子道:“默写不急在一时,这次旬休时交上来即可。”看小徒儿立时晶亮的眼睛,忍不住泼凉水道,“既然时间多了,写的也要更好才是,就用吴国的花体吧。力求形韵皆美,若是拿了狗爬字来糊弄为师,哼——”
一声鼻音震得祁元夜颤了颤,心里发苦。
吴国花体,字如其名,写的好了就像百花盛开一样妍丽。它不讲究笔锋用力,却要求书写者专心致志,只因一笔一划前后衔接不断,稍有一点迟疑,整个字就毁了,如美人失了容颜,英雄老了宝刀。用狗爬来形容还真是十分贴切。
按理说这是难不倒祁元夜的,比起其他同年的人,他喜静、耐力也够。可是他却写不好花体,原因也很简单,他管不住自己的思绪,每次提笔写着写着,手就凝滞了下来,一篇文就废了。师父不允许出现一点瑕疵,所以只得从头再写。想起当时的惨景,祁元夜头都大了。
不过今日是二十五,离旬休还有四日。花体就花体吧,总比一晚上写三千字,手都快断了的好,祁元夜稍一衡量,就安心了。
祁元夜面色变换,忽喜忽悲,令刘其琛哭笑不得,终归自己是心软了,如此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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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子,您要的热水。”
刚刚一直未出现的九月提着水壶走了进来,看先生一脸不虞,讪讪的笑了一下。
先生还是生气了。不过他知道,若是他真将夜儿拖走,只怕先生会更生气。一来他部署了那么久,定不会就这么放弃,二来他也是舍不得的吧,夜儿那样一个矛盾的孩子,单纯却不天真,世故却不庸俗。就是耍遍心计也只是为了那虚无缥缈的东西,乖巧的令人心疼。他们师徒二人所求不同,却又如此的契合。只是夜儿终究将人心想的太过简单,既然入了局,先生又怎么允许他独善其身,只做个富贵闲人呢。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也许元夜不是不懂,只是太心软、太重情了吧。
祁元夜自是不知九月心中所想,向九月道谢之后。在师父诧异的目光下,翻身穿好鞋袜,整好衣冠。从包里掏出一包花茶,捏了一小撮在茶壶里,用热水泡开,跪直在地,恭敬地将茶水递给师父。这还是他自己做的,味道很好,量却很少,也不知师父会不会喜欢。
“这是?”
刘其琛端着茶盏,有些迷惑的问道。
“徒儿给师父的拜师茶。”祁元夜嘴角翘起,眼含期待。
刘其琛揭开茶盖儿,嫩绿色的茶汤上浮着一朵金色的小菊花,花瓣在水中舒展、旋转,在雾气的蒸腾下,像在云中跳舞的仙子。细细一嗅,清香味扑鼻而来。微抿一口,苦涩中带着醇厚,回味悠长,令人心神一震。
“这是夜儿做的?”刘其琛心中满意,这茶虽说普通,可菊花保存不易,若不细心炮制,没几日就腐朽变色了,更何况保存的这么完整了。
“是夜儿去年重阳节摘下来的,师父喜欢的话夜儿今年多做一些。”说着偷偷打量师父的神色,“若不喜——”
“嗯。”刘其琛淡淡的回了一声,面上不动声色,不过心里却是极得意的。又饮了几口,连那滚烫的温度都不在乎了,真是越喝越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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