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要说后面还有个混蛋一动不动地用眼睛视x他。
罗诺耶啪地一下合上书本。
“不看了?”戈兰多侧卧在床上慢悠悠地问。
罗诺耶拧巴着眉道:“你一直看着我我怎么学得进去。”
“只是看看你又不会少块肉,学不进去说明你不够专心咯。”
纵使心情不好,戈兰多磨嘴皮子的功夫也丝毫未减,隔应人的话句句手到擒来。
罗诺耶深吸了两口气,感觉胸腔里的憋闷劲儿好些了才又说:“趁现在多笑笑吧,一个月后我看你就笑不出来了。”
戈兰多怔了怔,装作没听见,一个翻身背过了罗诺耶。
他之前为什么会觉得可以和这个混蛋少爷做朋友呢?简直图样图森破。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飞越城墙的老母鸡的雷~咯咯哒=3=
第12章 准备圣祭日
费尔加大陆上的节日很多,其中最负盛名的是一年一度的圣祭日,用神使们的说法,世间第一位始祖神便是诞生于1月27日这一天。
为了庆贺伟大的始祖神的生日,圣祭日同新月节一样将持续三天,皇家魔法学院早早地每个系的每个班级都派发了相应的任务,从学院的装潢布置到唱诗班的表演,一切都会由学院的学生们亲自操办。
圣祭日当晚教廷还会有主教携神学院的教徒们过来传教,听说那位主教大人最得意的门生便是安菲洛斯公爵府的大少爷奥尔文·拉·安菲洛斯,他也是如今最年轻的一位骑士长,这次他们会一同前来皇家魔法学院。
这则消息就如一滴溅入油锅里的水,在学生们之中掀起了不小的浪花——
这可是那位被当今陛下称作“神之骑士”的奥尔文·拉·安菲洛斯啊!不管是人品相貌还是能力才华,在费尔加大陆上那位骑士长大人都是最最顶尖的。
唯二两个听到了这则消息还不为所动的人是戈兰多和罗诺耶。
除了父亲之外,罗诺耶最敬畏崇拜的不是这位“神之骑士”的大哥,而是他那个有鬼才之称的魔法师二哥,对于几日后奥尔文的到来他算不上多高兴,因为奥尔文肯定会事先调查他在学院里的近况,顺便问一问他的学习进度和在校表现。
罗诺耶是万般不愿意被他的大哥知道这些的。
再说戈兰多,他看起来比罗诺耶更加的兴趣缺缺。他之所以喜欢圣祭日这三天只是因为在他贫困潦倒时只有这三天可以吃饱饭而已。
一想到这点他就郁闷,其他的穿越者哪个不是在异世界金手指大开混得风生水起,就他穿过来第一天就没爹没妈,蜷缩在小巷子里抓着一把烧尽的火柴险些冻死。
——要不是他突然觉醒魔法天赋,凝聚出一簇小小的火苗点燃了剩下的火柴取暖熬过一劫,现在早不知回地府投胎了几百上千回。
之后,卖火柴的小男孩戈兰多机智地运用自己的才能赚起了钱,他找到一家卖魔法制品的商店当童工,一边打工一边偷师攒了一小笔学费,靠着这笔学费报名进了一所普通的魔法学校,在那所学校待了没几年又由于天资出众被导师和校长引荐到了更高级的学府,几番辗转终于成为了皇家魔法学院的学生。
上一任校长惜才,免除了他在学习期间全部的学杂费用,并承诺等他一毕业就把他送进位于帝都尤莱尼的“骁勇之鹰”深造,依然学杂费全免。
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上一任校长大人堪比戈兰多的再生父母!
当年戈兰多是感动得涕泗横流,就差没跪在校长大人脚下抱住大腿了。在学院里的生活比起他那阵颠沛流离的日子可谓是云泥之差,如果没有遇到罗诺耶就更美好了。
得知自己和戈兰多因失误订下契约魔法后,罗诺耶有问过戈兰多以后如何打算,当戈兰多说“还能怎么办,自然是赖上你到魔法失效”时,罗诺耶那嫌恶与失望并存的眼神他至今还记忆犹新。
戈兰多朝书桌前的罗诺耶看去,后者坐得挺直,就宛如脊背里被放进了一把尺子。
这个小少爷在宿舍里有大半的时间都是在那里度过,有种几乎恨不得同书桌融为一体的气势。
戈兰多的这个角度只能看到罗诺耶的半边侧脸,莹白的肌肤在彩窗阳光的照射下像是被镀了层透明的金边,更为凸显出其主人的美貌来。
还只是小孩子的体型就已如此摄人心魄,要是等他慢慢变回原来的样子,又该是何种模样呢?同样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罗诺耶的五官就能组合得比任何人都要完美无瑕。
正如罗诺耶不喜欢戈兰多,却也承认戈兰多的绝顶天赋一般,戈兰多亦承认罗诺耶那非人类可及的相貌,能够到达那样的水准,称一句天使都是不为过的。
虽然罗诺耶的脾性和天使一点都搭不上边就是了。
戈兰多打了个呵欠,逗弄起立在床头的朱利尔斯。
现在罗诺耶正为了圣祭日的事务忙碌,顾不上一旁呵欠连天的室友。本来这不该是他的职责,但班上的委员突然患了花粉症,严重到一出被窝就喷嚏不断,全班经过投票表决一致认为应该由安菲洛斯少爷来处理圣祭日的事,就把担子一溜儿推给罗诺耶了。
罗诺耶其实是可以拒绝的,可他顾念到过几日奥尔文就要来学院,临时多赚点印象分也好过连佛脚都不抱,便谨慎地接手了。
他们是元素系二班,学院除了交给他们圣祭日所需的圣水和祭祀人员服饰外还嘱咐他们务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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