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爸爸每天会手痒。我问过邮局姐姐,她说,手痒是湿疹,要用达克宁。”不舍的看着那半个被炯爸爸戳的乱七八糟的西瓜,炯炯咽了咽口水,爸爸真浪费,“还有,大家都说,爸爸是败家子加无业游民。”
炯爸爸从搬来村子里这十六年,从来没有外出工作过。偶尔去趟市区,天黑之前也一定回来。村子里的村民虽然淳朴,可也好奇,他们不明白,这炯爸爸平时吃喝玩乐的钱是哪里来的,还有炯家这漂亮的小楼房,造起来也要上百万。
不过最炫目的,是炯爸爸有一辆很拉风的车,柠檬黄,很骚的颜色。可配上炯爸爸这么个风雅的人,倒也真是好看。
村子里其他人家也有车,所以懂车的人就明白,炯爸爸的这辆风骚车,绝对值钱。
因此闲话传开了,大家对这位单身的爸爸更加好奇了。不过炯爸爸是好人,村子里的人一致认同。
哪户人家生活拮据了,向炯爸爸开口,一千两千不是问题。村子里开路、造公园,炯爸爸永远都是第一个捐款的。
“这败家子也得有资本败才行,是不?”炯爸爸很是骄傲,他明白,这是人性的嫉妒。
“对。”炯炯很认同,所以符合,“但是爸爸,败家子是什么意思?”
喷……一大口的西瓜汁懒洋洋的从炯爸爸的嘴里喷了出来,他忘记了,他家的宝贝iq是高,但只是限制于书本上的内容。对于常识,炯爸爸很囧。
“就是很会花钱的意思。”花钱是一种习惯,炯爸爸觉得是好习惯,所以不想改。不过……:“谁跟你说爸爸每天都会手痒?”嚼舌根的人,是要被割舌头的。炯爸爸狠狠的想。
“因为每天晚上我睡着的时候,爸爸都会偷偷来我的房间,然后偷偷的摸我。”甜甜的西瓜很爽,炯炯吃的开心,说的也大声。
喷……炯爸爸又一口西瓜汁喷了出来,这孩子……这孩子……“爸爸。”吃完西瓜,炯炯没有忘记正事,“城市的太阳虽然很热,但是我会带伞。小南假日有打电话给我,他说城市很有趣,有很多好玩的地方,他在那里认识了很多朋友。爸爸,我落榜的时候,心里好难过,因为同学们都笑我了。其实爸爸……。”炯炯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我有时候觉得你很笨,你明明是不舍得我去上学,为什么要用城市的太阳很毒,这个借口来骗我?”
小南是炯炯的高中同学,是极少数知道炯炯心智有问题,却还是愿意跟他玩在一起的朋友。炯炯虽然心智弱,但是并非傻,很多事情,他都明白,只是想的比较简单。爸爸眼里的担忧,他也明白。
“爸爸,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小南还说,城市里的女人都很漂亮,比邮局姐姐还漂亮,他已经找到媳妇了,准备介绍给我认识。爸爸,我也会找个媳妇来给你认识的。”窝进炯爸爸的怀里,舒服的找了一个位置,“爸爸……。”干净的声音,声声揪着炯爸爸的心。
他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摸着炯炯的脸。这个孩子……“让爸爸考虑考虑,好吗?”
炯炯知道,通常爸爸说考虑考虑,那就代表一定成了。所以,炯炯上楼去自己的房间,还哼着没有调调的歌。
炯炯是个快乐的人,不管是童年时代,还是现在的少年时代。炯炯每天的生活很滋润,因为……“小狼……小狼……。”炯炯有一个很傲慢的朋友,那朋友有午睡的习惯。炯炯兴奋的声音在房子里回荡,小狼当然是听见了。
这不,炯炯才走到门口,房间里一道身影扑了过来。那身影,竟是一片雪白。雪白的毛发,毛茸茸的。
原来是萨摩。
炯爸爸为了安慰炯炯的“落榜”,在三年前买来的宠物。
三岁的小狼是算个青年了,加上营养好,所以长的很高大。特别是它的毛,白的发亮。
“小狼,我要去读大学了耶,那是有小南在的城市。”滴答滴答的跟小狼叽叽喳喳着。门口,炯爸爸靠在墙上。他闭着双眼,平时平坦的眉头,此时深蹙着。双手握的很紧,指尖几乎要刺进血肉里。
因为每天晚上我睡着的时候,爸爸都会偷偷来我的房间,然后偷偷的摸我。
那有趣的指控声,炯爸爸笑不出来。他一直以为这样安逸的环境,是最适合这个孩子的。可是他不知道,炯炯心智虽然单纯,却也有自己的想法。他听着炯炯喋喋不休的声音,此刻他明白了,原来,这个孩子生活的很寂寞。
因为不明白,所以很寂寞。
然有一件事,他无法忽视。
炯炯并没有参加今年的高考,为什么诺克亚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会送到这里?
第3章 囧囧叔叔
炯炯今天最开心了,因为今天是9月1号,炯爸爸送炯炯去城市读书的日子。从今天开始,炯炯就是大学生了。
这一天,炯炯起的很早,与其说早,倒不如说炯炯昨晚根本就没睡。想到第二天的特别日子,炯炯的心肝儿就怦怦的跳,连小狼骚扰他也不管了。以至于天未亮,炯炯就去炯爸爸的房间喊人。
炯爸爸正睡的四脚朝天,爽着呢,可看着自家儿子兴奋的脸,所有的粗话,被堵在了喉咙里。炯炯这样期盼的眼神,他在很多年前看过。
那个时候,他刚上幼儿园。
于是,天才微微亮,父子两人就开着那辆柠檬黄的骚包车出发了。同时,还带着小狼。
“爸爸……。”炯炯坐在车上不舍得下去,“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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