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徵愣住,竟不知该怎么反驳他。
赵学谦步步紧逼:“大夏律第二十七章云:犯十恶者,既不决,当以犯者论。第四十三章云:笞以上、死以下,皆有赎法,其犯十恶者,不用此律。又有增补:犯十恶者,不可受衣食钱物,唯临刑可予亲属馈食、栉发、拭面。”
陆徵听得一脑袋糊涂,可看到一旁的包铮和狱卒都是一脸灰败,也知道自己这是被赵学谦给抓住了把柄。
对方有理有据,陆徵的反驳就显得十分苍白,他不由得问道:“赵先生,我是不是什么时候得罪过你?”
赵学谦仍然是一脸正气:“在下并非针对阁下,只是看不惯律法被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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