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倒是家人受不住他的变态心思。
在叶瑾四五岁的时候,母亲迷上养猫,弄得房子里到处都是喵喵的叫声,几乎把全部时间都放在了那些动物身上,某日叶瑾找她念故事书,她不肯,叶瑾便趁母亲睡觉的时候将那些小猫全都按在浴缸里淹死,吓得父亲立刻敢他去郊区寄宿的幼儿园,每次见到这儿子都脸色不善。
后来稍懂事了些,叶瑾也便不再为能否得到爱而发疯了,他变得彬彬有礼,温文尔雅,什么时候都能举止得体至极,再被如何数落,也都能满脸平静而眼神无辜。
这气质放在小孩子身上,实在更加令人心里发寒。
所以去了美国好多年,载誉而归却被这么对待,也确实不是意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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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叶瑾在办公室安静的坐了整天,熬到天都黑了才抬起酸痛的脖子,把没看完的东西装进公文包,拿着风衣打算下班。
谁知刚打开门,便冲过来个短发瘦高的小男孩,大声叫道:“哥!”
“小谦,你怎么来了,也不进去?”叶瑾微微惊讶,替他放平折起来的初中校服领子。
秘书赶忙在旁边解释:“经理,他说不要打扰您工作。”
“我就待了一会儿。”叶谦拿着漫画书,用漂亮的眸子瞅着他:“你答应我上班了就请我吃龙虾。”
叶瑾搂着他的肩膀往电梯走去:“怎么不找妈妈和姐姐,她们整天没事。”
叶谦嫌弃的呸声:“女人最烦了,唠唠叨叨的。”
淡笑了几声,叶瑾打开电梯陪他进去,痛快的说:“好,想吃哪一家?”
叶谦靠在冰冷的镜子上说:“当然吃你做的了。”
闻言叶瑾给管家发了短信,让他去买海鲜,然后才握住弟弟细致的手腕:“又和同学打架了?”
叶谦哼道:“谁让他们惹我。”
“惹你也用不着亲自打人啊,伤到你怎么办?”叶瑾用手指轻轻的摸了摸他受伤的地方。
叶谦抽回胳膊:“没事儿!”
叶瑾端正的站在电梯的正中央,笑容却不再像平日那般完美,好像掺杂了着些不确定的东西。
就是这些东西,每时每刻都能让叶谦感觉到,哥哥是个真正关心自己的人。
也许也是,唯一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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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瑾并不善下厨,他上次做龙虾是去美国的前夕,正赶上小谦八岁生日,便和酒店大厨学了两手。
没想到这么多年了,叶谦还记得,打长途电话时总会偶尔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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