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药药的六岁生辰就到了,我知道他一直想看我笑。药药说,平时不笑的人笑起来最是好看。我喜欢他,自然要满足他的愿望。所以在他生辰的时候向父皇讨了两株夜惑,听说全天下学医的人都想要一株。那么药药应该也会喜欢吧!果然,看到夜惑的时候药药的眼睛都亮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药药小脸上的兴奋有些刺眼。这张脸,如果是因为自己才露出兴奋的神情,一定会耀眼的吧!想到药药之前说自己的笑最好看(人家那是说平时不笑的人笑起来最好看,没说你)。于是,在送夜惑给药药的时候自己还附赠了一枚笑容。那个小呆瓜竟然就那样子呆掉了,连之前垂涎了半天的夜惑都无视了。
在药药的心中,还是自己最重要。连花中药王的夜惑也比不上。
和药药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开心的,而开心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从京城里传了的消息。西北战事吃紧,自己身为皇长子,责无旁贷。以前身体不好还好说,现在都好的差不多了,也没有理由不去。何况,试问哪个男人不向往战场?那种保家卫国的热血哪个男人没有?只是,舍不得药药。自己走了,白天谁帮药药拔药圃里的杂草晚上谁陪药药睡觉?
拖到不能在拖了,还是舍不得。站在门口发了半天呆,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要怎么和药药开口说去军营的事。原本以为还有半年多的时间可以在一起,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分开。
告别的时候。药药什么也没说,拿了一大堆的药塞到自己手里,末了,才嘴硬心软地说了一句别让他听到自己的死讯。自己都还没把他这朵云彩攥在手心里,怎么会轻易地死掉!
在西北的日子刚开始很苦。自己是以一个新兵齐尽的身份留在军营里的,除了元帅,谁都不知道齐尽就是祈烬灭。所有人都知道皇长子在军营里,但没有人知道谁才是。
在战场上,第一次杀了人也没有什么感觉。 非要说的话,就像是杀了普通的动物一样,没有负罪感,也没有恶心感。反倒是第一次受伤在帐篷里上药的时候,想了很多,想来想去想的都是药药。后来每次受伤上药的时候都会想起他,想他在配药时候的样子,想他看到夜惑时候的样子,想的最多的,还是离开的时候他把九转还丹扔给自己的样子。
无数个日夜就这么想着过去了,想着想着,自己就已经从一个新兵蛋子变成了守备,然后又升成了参将。
终于有一天晚上,上完药后倒头就睡着了。半夜的时候做梦惊醒。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做梦梦到药药。还没等好好看一下他的模样,就发现,这是一个春梦。在一堆兵痞里混久了的自己,自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明白这样子的感情是不容于世的,可是,心里并没有什么抵触。只是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对药药的喜欢是这一种喜欢!难怪当初走的时候那么舍不得。走了还想把他攥在手心里。
自己离开的时候药药才七岁,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自己。要是他把自己忘了怎么办?忘了的话就让他再想起来吧!既然自己喜欢药药,那将来也一定会让药药也喜欢上自己。想明白自己对药药的感情后,每天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药药。要是换个地方或许还没事,可这是战场,刀剑无眼的战场。分神就是把自己的脖子伸到敌人的面前让对方砍。在又一次因为想药药分神躲闪不及被人砍到手臂后,为了能够活着回去追求药药。想了一个晚上,终于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定,把药药放到心底,等军功攒到可以升当将军的时候,自己就申请长假回去追求药药。
因为有了这个目标,在战场上本来就勇猛无比的齐参将就更加拼命。几场战役下来,齐尽凶名在外。虽然这凶名是齐尽用无数次重伤换来的,但对于祈烬灭来说,那些伤用药药的药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治好。只要性命无碍就好。
八年。八年里祈烬灭早就立下足够赐封将军的战功。但一个军队是不可能为了他一个人班师回朝,即使他是皇子。
在第八年的时候,终于把西北的叛逆打怕了。他们投降臣服,愿意年年进贡岁岁朝贺。于是元帅决定留下一批军队守城,带着将士回去受封。
凯旋得胜。
药药,这样子的我已经有资本和父皇提条件,也有能力来保护你。
作者有话要说: 恩,以上是卡文的产物。不要联系上下文来看。这是无责任番外。
明天就入v了,今天不会再更新了,开始存稿准备明天的入v三章。
第三十章守株待兔
四人到城主府的时候,城主正在接待朝廷派下来的钦差。
曲流城地处偏远,消息一来一回。等钦差快马加鞭地赶过来时,这个原本还算是繁华的小城就已经是一片死寂。所幸的是,药庐在这个小城里也有分铺,及时把消息传到林重影手里。白药也正好在附近游历,才能够马上调动白家的粮食和附近药庐分铺的药材来缓解曲流城里的物资紧张。不然,就算是有药庐的大夫控制住鼠疫,怕是也会瘟疫未过,饥荒又来。这满目疮痍的小城哪里禁得起这样的双重打击?
洛障梅抱着林重影找到了放在城主府花园里的轮椅。小心地把人放到上面确定他坐好后才走到后面缓缓地推动轮椅。大家决定先去看看病人的情况。
城主府里的病人比较少,都是病好的差不多了在可以活动后,就主动离开把空间腾出来,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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