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黄石市西塞山出土的155枚银铤,其中有二枚有“霸北里角徐沈铺”、“霸北街东沈铺”。霸北是南宋临安肉市所在地,相当于现在的三元巷街一带,有肉市巷之称。《梦梁录》载:“肉市在大瓦,今霸北修义坊…..巷内两街,皆是屠宰之家。”1982年江苏溧阳县平桥出土6枚银铤上均有“谢铺记”,其中二枚还各有“霸北街东”、“霸北街西”,这说明谢铺位于临安霸北一带。
1955年湖北黄石西塞山出土的银铤上有“猫儿桥东”,1995年湖北黄石陈伯臻粮库出土的银铤上有“朝天门里”、“清河坊北”等南宋临安地名。“猫儿桥”位于贤福妨,相当于现在的惠民路一带。吴自牧《梦梁录》载:“福坊东,日平津桥,俗名猫耳桥。”“朝天门”即现在的鼓楼。“清河坊”为南宋大将清河郡王张俊居此而得名,相当于现在的中山中路相接的河坊街西段及东太平巷一带,“清河坊”地名至今仍在沿用。这些银铤虽然没有明确标明金银铺名,但从这些地名上可以探寻到这些银铤的出产地。
三、南宋金银交引铺的业务范围
(一)、钞引的买卖
《都城纪胜》和《梦梁录》都记载金银钞引交易铺内陈列着金银和现钱,是准备兑换、清算盐钞引的。从唐代金银店到南宋金银交引铺,其最明显的差异就是南宋金银交引铺的业务范围扩大了,增加了买卖兑换钞引的业务。钞引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有价证卷。宋时,盐、茶、矾等生产与运销都是政府专管专卖的。政府发给特许证明(即“引”)后商人才能到产地支领、运销。领取并运销盐的证明称“盐钞引”或“盐引”领取茶的证明称“茶钞引”或“茶引”;领取矾的证明称“矾引”,并分大、中、小三种,大引为“一百斤”,中引为“五十斤”,小引为“三十斤”。商人在京城货物纳钱,得到特许证明“引”后,即可携往茶场、盐场及矾场收领货物,再运至各地贩~卖。当时,盐、茶、矾是最能赚钱的买卖,商人们都乐于经营。所以作为茶、盐、矾这类特殊商品买卖的证明“引”也可以高价出售,起到了有价证券的作用。
“引”的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军需关系,允许商人把谷物、木材等出售给外地驻军,由驻军发给“引”到京城榷货务取钱,然而,这些“引”往往不能立即换成现钱,因此,有的就被商人出售。金银交引铺就是承担这类交易的铺席,并从中收取手续费。这种钞引买卖除了用铜钱交易外,还可以用金银交易,而且金银值大体积小,携带方便,是大宗盐钞引交易的最佳方法。《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之〈〈靖康纪闻〉〉中载:“又诏,纳金银人,计直给还茶盐钞云云”。〈〈宋史.食货志〉〉卷百八十〈〈钱币〉〉载:“(绍兴)二十九年,令命官之家留见钱二万贯,民庶半之,余限二年听转易金银,算清茶、香、矾引之类。”各类“引”也可以用会子交易。〈〈宋史.食货志〉〉卷百八十一〈〈会子〉〉载:“(宁宗嘉定五年)湖广饷臣王釜,请以度牒茶引兑第五界旧会。”“(乾道)五年,令货务都茶场,将清算茶盐香矾钞引,权许收换第一界。”
(二)金银器饰和金银货币的买卖和兑换
这里着重阐述金银货币的买卖与兑换。
南宋京城临安工商业繁荣,百姓生活富裕。而政府在征税、支付军费、赈灾、赏赐、官吏薪俸等多采用金银,这势必导致作为贵金属称量货币的金银大量留入民间。相对而言白银的使用更为广泛,人们甚至在衣食住行等方面也直接或间接使用白银。由于民间使用金银时多需要换成铜钱,因此,作为兑换和买卖机构的金银交引铺就成了最佳交易场所。《夷坚志》卷十〈〈秦楚材〉〉记载了可把金银拿到金银铺去卖钱的事列:“探篮中白金一块……将货之以供酒食费。肆中人视金反复玩不释手,问需几何钱?曰:“随市价见偿可也。”人曰:“吾家累作银铺,未尝见此品。”前引〈〈宋史.食货志〉〉卷百八十〈〈钱币〉〉中记载的以金银算清盐茶矾香引之类和〈〈都城纪胜〉〉中记载的南宋京城临安有一百余家金银交引铺的事实都说明当时金银铺业的发达,金银使用于民间已极为普遍。加滕繁(日)〈〈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下册)中谈到:“金银铺对于品位特别高贵的珍奇金银评给特别的价格,对通常的金银则视其金银的品种重量按时价计算,再加以一定的手续费,然后换算钱币。差不多近于机械的,不但钱币如此,欲金兑换银,银兑换金的时候,也是同样的情形办理。”加滕繁所言的“特别高贵的珍奇金银”应属于铸造特别精良的器饰,理所应当是高价的。而普通的金银器饰和作货币用的金银的价格就要视其成色、重量按时价来计算价值了。这种钱与金银,金与银之间的交易可以说是一种售买与兑换。当把金银当作财物买卖时,它是一种商品。当把金银当作一种媒介互换时,它就是一种货币。
(三)金银器饰、货币的打造与鉴定
据〈〈梦梁录〉〉(卷十九)载“茶酒可掌管筵席合用金银酒茶器。”这说明南宋民间用金银做日用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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