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放下老头儿,用一种几近郁猝的表情在床头放下一沓钱,而后目不斜视地走向人群自发让出条通道的走廊,他依然昂首阔步,背影萧瑟而悲壮。
我是个混混,这没错,这是我自己选择的道路,跟我的出身和民族没关系。他心里这么说着,转头却又看到弟弟唯唯诺诺的站在身后,目光四下乱瞟很是窝囊。
“金食一,你把头抬起来。”
金食一心虚地抬起头,眼珠子转了好几圈才勉强敢直视亲哥。
金酒十说:“你记住,你这辈子只有两条路,要么好好读书考大学,踏踏实实做个正常人;要么跟我、跟金酒九一样出来当流氓。没人能帮得了你,只有你自己。是个男人,你就别让人瞧不起。”
华灯初上,延吉风姿绰约的夜景和缤纷多彩的夜生活开始了。延吉作为延边的首府,其繁华程度和消费水平丝毫不亚于一线城市,可它的夜景却比一线城市更具韵味,朝鲜族的民族特色从文化传统饮食习惯渗透到各个领域。尤其在吃这方面,朝鲜族冷面和烤肉简直是……一提就要流口水。
余找找先是观赏了布尔哈通河秀丽柔婉的美景,又跟着他们来到一家一进门就有十好几个美女身穿韩服齐刷刷鞠躬说什么喔喔什么哟哟,他猜测喔喔哟哟应该是欢迎光临之类的。
包厢里要脱鞋,席地而坐,地板摸起来是温的。面前有盆凹陷在长木桌里的炭火,开始上菜后,整一桌几乎都是肉,有的是生肉,有的是熟肉,打眼望去红白一片,只有一个小木筐里装着缀满水珠的生菜,另有几盘四方形的小碟子里盛着晶莹剔透的腌萝卜条、花生、泡菜。
“来……”万春坐在对面询问金酒十,“四壶烧酒?”
金酒十的脸色还是不太好,徒手撕了几块碎肉放到余找找面前的小碟里,“他不会喝酒,上三壶吧,咱俩喝。给他来杯樱桃汁。”
语毕又把一碟红艳艳的辣酱放到余找找跟前,“蘸这个,这是狗肉。你吃狗肉么?”
余找找老实说:“没吃过。”
万春把菜单交给服务员,交代完了转头跟余找找说:“没吃过就尝尝,这是朝鲜族特色,我们朝鲜族待客的最高礼仪就是请客吃狗肉。你在别的地方吃不到这种美味,一是别的地方,狗肉都来路不明,病狗野狗一大堆,更缺德的还有偷人家的宠物狗拿来卖,吃了不干净,也不好吃。但是在延边,你可以放心,我们朝鲜族没别的好处,就是干净,在吃这方面,尤其更讲究。”
余找找表现的很矜持,可以说有些忐忑,他没跟人在饭馆这么正式的吃过饭,在万春的目光望过来时总忍不住低头,怕人家看到脸上的疤。可光线如此明亮,看到是一定的。令他欣慰的是万春表现的很大方,从没让目光在他脸上过分停留过。
“吃呀,”金酒十见他迟迟不动筷子,催了句。
余找找这一口吃完,金酒十又问:“味道怎么样?”
余找找嚼的很仔细,表情也十分认真,“嗯……这个……辣酱挺好吃的。”
金酒十和万春都被他逗笑了。等烧酒上来,金酒十只给他倒了两小口,席间余找找碗里的所有食物都出自他的筷子,万春见他如此体贴,忍不住笑问:
“这位小弟弟还没成年吧,你跟哪儿捡的呀?”
金酒十撂下筷子,端起酒杯说:“天上掉下来的,刚好砸我脑袋上。”
万春只当他胡说八道,挺好奇的撑着下巴端详着埋头苦吃的余找找,母语又冒出来了,
“真奇怪呀,你怎么会认识这种人?”
金酒十曲起一条腿,胳膊搭在膝盖上,反问:“哪种人?”
万春道:“纯洁的人呗!到底怎么认识的?不会是你拐来的吧?”
金酒十不爽的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跟高壮壮一个德行,我在你们眼里就这么混蛋?”
万春抿着嘴笑,知道在他这儿套不出话,转眼端起酒杯对余找找说:
“来,小弟弟,我敬你,干杯。”
余找找条件反射似的看了眼金酒十,见他没反对,才端起酒杯,还真挺纯洁,人家说干杯他就干了。干完万春又要给他倒酒,金酒十的眉头早皱起来,一把盖住他的杯口,
“可以了,他不能喝,别灌他。”
万春握着酒壶不肯放弃,“别呀,你别总替别人做主,管天管地,你管得着人家喝酒放屁么!是吧小弟弟?”
余找找无措的在金酒十和他之间看来看去,在男神哥看过来时果断点点头,“是,我不能喝,你别灌我了。”
万春顿时忍俊不禁,放下酒壶后贼兮兮地诱拐着,“诶?他是不是挺坏的,长这么大个子,往跟前一站都挡光,看着就特吓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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