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她父母都是老师,母亲教舞蹈父亲教音乐,含金量相当高的双亲组合,还有个哥哥也是在读艺术生。在这样富饶的成长环境下,她也走音乐道路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超出所有人预期的是,她抛弃了最符合形象的古典音乐,迷上了摇滚。
包括我也为这种和本人相距甚远的爱好感到惊讶,细细想来,却觉得十分有个性。
她待人也诚恳,做事认真,只是言语不多,现在专注于面前的一份芒果班戟。我脑袋空转着,看到这家甜点店的老板走到我们桌前,往对面的墙上张贴着什么东西。
店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学生,穿涂鸦图案的t恤,染了一头姹紫嫣红的头发,正吹着不成调的口哨,将一张海报铺展开。
我注意到身旁俩人现在跟我一样,都抻长了脖子去看那卷起的边角逐渐露出来的大字。
“乐队个演。”
李谦蓝“啊”了一声,转头看我,“你听过这个乐队么?”
我摇摇头,而我身边的乔馨心点了点头,“知道。”
她放下勺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抽出一张湿巾擦拭手指,做了个“多谢款待”的手势,说,“是这边的地下摇滚乐队么?”
这次接过话头的是年轻的店老板,他转过身来神采奕奕地一拍巴掌,“嘿!这你们也知道啊!”
我对这个领域知之甚少,没什么插嘴的余地,只得低头继续对付剩下半杯冰淇淋球,耳边还听着他们的对话。“就明天晚上,在四号大街的破晓酒吧,因为是组队的周年庆所以不收门票,八点开始……不过你们几个小孩子嘛,建议找个大人或者结伴儿去。”
“怎么?”
“怎……?”店老板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嘴里支吾着叼上根烟,“那帮玩儿音乐的厉害是厉害,就是乌烟瘴气什么人都有,看你们小,想去看还是注意点吧。”
店老板这一席话给了我格外强烈的画面感,我眼前登时虚构出了一副栩栩如生的景象,全是从电视剧里抠出来的:几个留着长头发的男人,表情颓废眼神沧桑,身上能抖出一片撒哈拉大沙漠,扯着嗓子在台上又蹦又叫,台下的人跟嗑了药似的,群魔乱舞,忘乎所以,好像下一秒就是世界末日。
这是多么酷的一件事啊。
——站在那样的舞台上,看下面的人跟着你疯狂,该是什么样的感觉?
我先是没说话,抬眼想看看李谦蓝和乔馨心的反应;原来我走神的时候他们已经凑在一起说话了,我很震惊,但这也是意料之中,只见李谦蓝就像一个罹患口吃多年的病人忽然回了春,不晓得说起什么,满脸迫不及待的激动。
他问我,夏息,去看吗?
我手里的勺子“叮铃”一声滑进杯底的奶油里。
“啊,行啊,去。”
说这话的时候我特意看了眼乔馨心,她两手交握着,嘴上依然没说什么,瞳孔里却有一点点不明显、但足可看透的雀跃,她好像真的很想去。
想想刚才店老板说的话,我懂得李谦蓝的意思:怎么可能放这么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姑娘一个人去呢,我们俩怎么说也得做个陪客。
是男人都会有这样的自觉。
我也没再多犹豫,直接答应下来。“明天晚上七点在学校门口碰头。”
“嗯。”
夏皆得知我要跟人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写了一脸的高兴。
我知道我在她看来比同龄孩子多出一种阴郁的气质,不够开朗天真,从小就没什么玩伴,她会将责任一股脑儿的揽到她自己身上,这让她不安,甚至于难受。
实际上我从来没有同情过自己,或者说,对既得的事物没有任何不满。
但是看她开心,我也很开心。
这种开心一直持续到我们三个在学校门口汇合。
两男一女这样的组合不管在什么场所都有点怪异,我和我的两位朋友假装对此浑然不觉,其实心里也是坦荡的。
晚饭都是在各自家里吃的,我们走在路上说起来和家人打招呼的问题,我和李谦蓝两个男生不怎么需要操心,乔馨心倒是有点难为情的表示,只敢和哥哥说自己跑出来听演唱会。
“因为父母讨厌我玩摇滚,这是肯定的。”她叹了口气,“我还要花许多时间让他们接受。”
“我爸妈也还以为我要当学者呢。”李谦蓝一本正经地说。我扯着一边的嘴角配合地笑了笑,心想,我还没敢告诉夏皆我要当歌手这件事。
在我妈看似离经叛道实则稳妥保守的世界观里,玩儿音乐的人逃不开两种结局。
一个是天桥摆摊卖唱,一个是下乡慰问演出。
真是想想就酸楚得不行。
我不愿花太多时间想这些让我头痛的未来,因为眼前已经走到了酒吧的大门口,一束雪亮的灯光投在我脸上。
第10章
始一进门,我的魂儿就好像被什么东西从眼皮底下正大光明的偷走了。
回过神来,看见门口站着几个勾头缩脚、年纪轻轻的烟鬼,暗哑的灯光把他们的身影照得宛如妖魔,门里人影幢幢,正放着开演前的热场音乐。我和李谦蓝把乔馨心夹在中间,嘴里客客气气地说着“借过”从他们身前走进去,但仍感觉得到流连在我们身上的视线。
里面没有路,只有人与人之间狭小的缝隙。看来这个乐队的受欢迎程度非同一般,我按着李谦蓝的肩膀竭力寻找着主角们的身影,被来往的女人撞了好几次,她们纷纷回头,手臂上
喜欢REMIX/混音人生请大家收藏:(m.7dshu.com),七度中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