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野狼再没有常识,也知道婴儿绝对不会一夜之间就长出满嘴牙齿来。野狼记得非常清楚,在山洞的时候,婴儿还只有上下四颗门牙。
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儿事?
胖女人看他傻站着不走,眼珠子转了一圈,摸摸自己的双下巴,然后露出心领神会的笑容。
“啊,我明白了。你站这儿不走,是想要和我过夜吗?呵呵,看来你很懂嘛,我虽然不算大卫堡里最漂亮的,但要是论经验丰富,这里可没有人比得上我。”她自以为诱惑地从自己的大腿摸到胸口,然后晃了晃满身的肥肉,抛了个媚眼给野狼,“看在你有眼光的份儿上,算你便宜点哟~”
野狼落荒而逃。
仓皇之中,一个醉醺醺的男人从右边朝他撞过来。野狼侧身让过,结果左肩又被人突然拍了一下。野狼出手如电,反手抓住对方的手腕,用力一扭,那人顿时狼哭鬼嚎地叫了起来。
“啊啊啊,我的手!你把它掰断了!你赔我医药费。”
野狼一愣,松手,那人就跳着脚嚷嚷起来:
“大家快来看呐,贵族老爷要赖账了!身为金矛居然打算不给钱呐,都来看看喏。”
金矛?野狼低头看了看胸前的徽章。巴掌大小,纯金打造,长矛射日。也有不少路人在胸口别着徽章,不过大多是铜质,偶尔也有银色的,但是没有金色的。他不由猜测:莫非,大卫堡是按照徽章的材质,来区分人的等级?比如分为金矛、银矛、铜矛之类的?
不过,周围的喧嚣不允许他继续思考下去。
撞到他的应该是个装伤讹人钱财的惯犯,装的那叫一个凄惨,还不要脸地往地上一躺,居然打起滚来,顿时就吸引了一大圈的人注意。
“嗳,这个伤者好像是纳特莱的流浪歌手吧,我昨天还听他唱歌来着,有把好嗓音,就是倒霉了一点。”
“就是就是。真可怜,这些贵族太没人性了。”
“不行,得赔钱。小鬼你别走,别以为你是金矛就可以走掉。”
“对,赔钱。”
野狼:……
两件事前后相差不到一分钟,野狼十分想要捂着自己的钱袋呐喊:大卫堡到底是个什么狗屎地方啊!?
就在此时,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偷偷靠近了他,把手伸向了他的钱袋。
☆、第33章 羊腿
野狼就好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似得,居然于千钧一发之际,一把抓住那个小偷:“你想做什么!?”,他用力把小偷扯到身前。
这个小偷年纪不大,下手也没几次,被他拉得一个趔趄,抬起头,一双绯红的大眼睛正好奇地看着他。光明之神在上,那婴儿的眼睛居然跟蛇一样!
小偷不由打了个哆嗦,扭开头来,结果笔直对上了野狼的眼睛。
野狼连番两遭受骗,心里已是怒火中天。看到年纪这么小的孩子居然干起了诈骗这种勾当,紫晶般的眸子更是升腾起阵阵杀意,那是较之寒冬腊月的冰窟更为慑人的煞气,居然吓得小男孩儿哭了起来。
“大人您行行好,饶了我吧,我只是一时鬼迷了心窍。”脏兮兮的小男孩顿时就脚软了,指着躺在地上撒泼打滚的流浪歌手大声说:
“是他!都是他的错!你刚才掏出钱袋的时候,被他看见了。他觉得你钱多人傻,所以就拉我合伙,想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偷走。事情都是他搞出来的,您要怪就怪他吧,求求大人您就放过我吧。”
上一秒还躺在地上的赖子一弹而起,指着小偷叫骂:“靠你个小混账,我要打断你的腿!居然随意污蔑我!我什么时候和你合伙了,你自己想要偷贵族老爷的钱,有种你就自己担着,我可不认识你,你别想把罪名往我都上扣!”
小偷也火了。这两个人居然当街对骂起来,似乎声音越大,就越显得自己理直气壮,身上的罪责就越小。
眼看周围的人越来越多,落在野狼身上的眼光也越来越多,如寒芒在身刺得他很不舒服。
野狼不习惯置身于众人视线的焦点之处,这让他感觉自己曝光于危险之中。和光明相比,他更加习惯在黑暗中游走。夜色才是他的世界。
野狼在喧嚣之中,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悄悄地穿过人群,快速离开现场。
他决定换一种方式,不再光明正大地走在街道上,而是想办法先暗中潜入其中的一家。
这种时候,他的运气一贯都不错。野狼很快就摸进了一间客栈的储藏室,锁头被他轻易撬开,里面寄放着客人的贵重物品,比如说,黑貂皮披风。
野狼打开门后,第一眼就看到了被妥善挂在墙上的披风。这东西绝对是高档货色,没有一丝杂色的,摸上去手感简直棒极了,光滑的皮毛在灯光下反射出一线油量光芒。厚重而又暖和,低调而又奢华,正是野狼现在所需要的。
由于之前被铁钉穿胸而过,所以野狼的衣服也撕坏了。衣裤上更有多处破损,那是滚落山坡时的结果。所以,野狼拿到最重要的披风之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将婴儿放在货物里,然后开始翻找起合适的衣服来。
储藏室里什么东西都有,衣服食物武器……品种繁多,但摆放凌乱,野狼甚至还发现了不少的画像和碗碟。但这些对他都没有什么用处,现在他需要的是暖和的衣服。这地方的气温古怪得很,明明是初秋天气,却冷得像是随时都能下雪。
小婴儿坐在地上左右看了看,揪了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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