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有多出名,只是我爱喝粥,她家的粥煮的又香又很甜罢了,店面也干干净净的,很容易让人生出些好感。
店是半自助式的,去买餐劵,用餐劵点餐,多余的再退回去就是了,他大爷似得等着我将饭端过去,倒真有点让我赔罪的意味来了,不过看他好奇的东张西望,我倒是隐约猜出了一些。
大概是没有服务员招待,这位大少爷不会点单罢了,以我平时吃的再增加一份,满满的一餐盘炒菜,加上几个馒头和两碗热气腾腾的南瓜玉米粥。
荤素搭配,菜籽油炒的西芹色泽看起来格外的不错,翠绿翠绿的很是引人食欲,我也有些饿了,递给他一双筷子正打算要开吃。
那位大少爷就有些呆愣的接过筷子看着面前的东西发呆,学我的样子拿捏着筷子夹菜,那么别扭的姿势也不知能不能夹的住,不出我所料,那块西芹在筷子间挣扎的摆动了两下子,终于是支撑不住又掉进盘子里去,我看着他的表演,又试了两次还是没能夹起来。
“你不会使筷子?”这绝对没有嘲笑的意思,我只是有些奇怪罢了,这么大的人连筷子都不会使用,平日里吃饭还等着人喂?
那人像是会错了意,恶狠狠的瞪我一眼,用力将筷子摔在桌上,好在周围也没有多安静,那瘦弱的一次性筷子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那凶狠的目光在我看来,也是欲盖弥彰可爱的紧。
我忍下笑意,起身从消毒柜里去找了个长柄铁勺子来,递给他,人还满脸不情愿的接过去,勺子倒是比筷子好使一点,偏淡口味的菜也没有再引起他的不满,就连那便甜的粥也被他津津有味的喝的一点不剩。
盘子倒是不用收回去,我用剩下的餐劵换了一瓶酸牛奶给他,过后又有点尴尬,往常和书墨一起来,她倒是很喜欢喝这个,剩下的餐劵都会换成酸奶,多余的就带回家,这下意识的习惯也真是可怕。
好在这大少爷理所当然的收取惯了,也没有发表任何异议,出了门就摸不清东西南北。
以十点下晚自习的时间来看,这个时间点还早的很,我既不想先回家,也不想回学校去。
“你应该还在上学吧,怎么,不用去补课吗?”难得他还知道晚上有补课的说法。
“你呢?又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个小城市里?不是本地人吧?”在一起呆了这么长时间,我们竟然彼此不知道姓名不知道各自的底细的在一起闲聊。
“我还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他似乎是弯了下唇角,我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能听出来,大概心情不错。
“偷跑出来玩的?”我总是下意识先给他安一个任性妄为的富家少爷的头衔。
似乎对我这样的说法很不满意,他哼了一声竟然也没有反驳。
我一下子就心情很不错:“不如我带你逛逛这里,我虽然呆的不久,对这里也算是很熟悉的。”
他停下了脚步,看我一眼又笑了一下,这次是出了点声音的:“你这人脾气真怪。”我心想你才是脾气怪呢,任性又胡来,不过我就是对付这样的人有的是招数。
“那好吧,你什么时候下课?我去你学校找你,在此之前呢,你要把姓名学校地址哪个班级通通告诉我。”他扬起下巴,尖俏,连婴儿肥都隐去了许多。
“沈书钰,一中高二a班。”我与他对视一眼,笑道:“你还没有说你呢。”
他撇了撇嘴:“傅见琛。”
后来想了想,我真是笨的可以,我只当他是哪家离家出走的任性少爷,却从来都没有深究过,究竟是谁家的。
☆、陈年旧事〈三〉
那副画最终挂在我卧室的门里,正对着我的床,即便我不需要时常刻意看着,偶尔扫上一眼,也是能尽显眼底。
傅见琛应该也看过了吧,不枉费我仔细在边缘画上一层厚厚的浅色颜料,只要是按照我合上的痕迹再打开一次,总会有些痕迹的,哪怕他掩饰的很好。
他没有让我等上太久,几乎是第二天的下午,就出现在一中的一栋教学楼前,门口虽然有门卫在查,凭借他的小聪明应该也是很轻易的就能进来。
许是知道自己在这个小地方似乎有些鹤立鸡群,穿的也是简简单单的白衬衫休闲裤,就连鞋子也是许多同学都会穿的球鞋,戴着顶白帽子,单单是往那里一站,就显得与周围人不一样。
我不止一次有这种感觉,我纵然心胸开阔些,却也不得不承认,人与人就是存在本质上的差别,这和出生有极大的关系。
比如傅见琛能听得懂我说话,却听不懂明川其他人的话,因为我说的是地地道道的b市话。
我的母亲从小教我们的话,她怕我们的口音会被这里的人传染,所以即便是在外面,也不许我们说明川的方言。
甚至每年寒暑假也都会带我们去b市,小住些时日,在我觉得,b市话就是我的语言,而我和傅见琛所说的,是同一种语言。
即便是放学了,也还是有不少同学自觉的留下来再加一节自习课,像我这样的一到点就离开的人在一中真不是很多,所以在看到傅见琛似笑非笑看我的眼神时,莫名有点心虚的一笑。
明川其实并不很大,闹区加在一起也不过两三处,倒是分布在各个角落,因此一次性也没法全部看完,更何况是熟悉这个地方,坐车远不如步行来的有意思些,索性一路走走停停说说话,一条人民路也很快走到了下一个转弯口。
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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