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宵说,他什么都不要。
这句话是狗血言情剧中最常用的桥段,通常还会接上一句声嘶力竭的:“我只要你!”
这也是顾宵的习惯,任何时候,话都不会说得那么满,永远点到即止,留下些许暗示让对方去肆意猜测。如果是过去的韩竟,这里一定会自然而然地用“我只要你”来补全,相信顾宵只是一时糊涂,跟他重归于好吧。
……呵呵,开什么国际玩笑。
今天你要我,等来日你厌了,我莫非还要再搭一条命?
“什么也不要”显然是假话。韩竟这里,到底有些什么,顾宵无论如何都要得到。
可这也是韩竟始终想不通的。
究竟在他这里有什么东西,堂堂夏氏二公子夏奕都给不了,要让顾宵如此百般纠缠,到这地步仍不肯放手?
第32章 强运
韩竟从刑警队出来才堪堪6点过点,如今到了目的地也没到7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结果如何不好预料,空腹上阵终归不太妥当。他没一点食欲,便就近到超市买了一沓啤酒,又回到那人住处楼下,拉开一罐慢慢地喝着。
啤酒的主要成分是麦芽糖,对于补充能量来说,反而要比吃东西更为直接快速。一罐啤酒刚喝了三分之二,就见皮肤黝黑的青年背着吉他,手中提着路边买的早饭,从巷口拐了过来。
lit看见韩竟颇惊讶了一会,拿眼神抛出一串疑问。韩竟朝他举举杯,笑着说道:“我听人说野生歌手大多昼伏夜出,所以来碰碰运气。”
纳西族青年皱皱眉,似乎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不过想到现如今想查一个人住处门路太过层出不穷,刨根问底着实无趣得很,也就点头示意韩竟跟他上楼。
lit的本职跟夏炎一样都是学生,虽然玩了几年音乐也混得小有名气,却没有跟任何唱片公司签约,原创作品也大多免费发布在网络上,并未从里面赚到多少钱。他住的地方就是最普通的老式居民楼,与室友合租两室一厅,二人上楼正赶上他的室友出门上班,还互相打了个招呼。
进到屋里,lit只对韩竟说了句“随便坐”,便自顾自开始消灭他那份打包的炒面。韩竟并不拘束,在老式沙发上坐下来,默默打量着室内的布置。总体来说,这种出租房装潢都不会太好,这一间可说尤其老旧简陋,不过胜在阳面采光不错,而且就两个年轻男生的住处来讲,卫生状况已经相当让人欣慰。
lit没几分钟就囫囵吃完了炒面,毫不客气地从韩竟放在茶几上的啤酒里面拿出一罐拉开喝了两大口,用他一贯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问道:“大明星,找我干嘛?”
韩竟略一沉吟,还是决定省去那些弯弯绕绕,直接开门见山:“我想要《晚归》这首歌。”
《晚归》这首歌,并不像唱片公司特别为了某一位歌手而委托创作的作品,从一开始就有确定的演唱者。归根到底,它作为电影的主题曲,是根据这部电影的立意所创作的,至于后期对歌手的选择,也要根据电影情节、歌曲意境和歌手素质来综合考虑。之所以会选中吴凯,并不完全是出于他跟夏奕的关系,更多是因为他的声音条件确实很合适。
原本韩竟对于最终由谁来唱《晚归》,一直是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圈里歌曲首唱跟首发不是同一人的情况并不少见,他赶巧当了第一个唱红这首歌的人,倒也没觉得这歌就应该是他的。况且左不过一首歌而已,现如今他更愿意把自己的精力放在演戏上。
可瀚宇放出《晚归》由吴凯演唱的消息跟他被人捅刀子赶在一起,意思就完全变了味儿。他想来想去,怎么想都觉得是他前一阵呼声太高,有人嫌他挡路,才策划了这件事。
既然是有意刁难,此时乖乖遂了对方的意,游戏未免就无趣了。何况早上刚给了顾宵一点盼头,他若真想挽回这段感情,就算做做样子,短期之内也不至于再来找麻烦。
好歌谁不愿意唱呢,更别说还能借此火上一把圈点粉?
lit面无表情地喝完了一整罐啤酒,才说:“你不知道最初提议请吴哥来唱《晚归》的人就是我?”
他语气仍是那样冷冷淡淡的,带着一股不可一世的味道。《晚归》是由袁征和lit共同创作,著作权也归两人共有,并无高下之分。尽管演唱者的最终决定权是在制片人手中,但两人作为歌曲主创,对人选是最有发言权的。
韩竟点头,“我知道,你喜欢吴凯。他确实很有才华,唱功好,歌路也新,很多尝试非常大胆,一点不愧‘魔王’这个称号。”
虽说lit到目前为止就只听过韩竟一首歌,不过也能从他的发音方式和演唱习惯听出来,韩竟走的是流行音乐中非常传统的一派。他本以为这种人大多思想陈旧,无法接受新兴的先锋派音乐,如今听到韩竟这样称赞自己的偶像,便也微微一愣,下意识地坐直了一点。
“你也知道,如果由吴凯来演唱这首主题曲,就只可能是唱你们之间排过的乐队版。之前我在发布会上演唱的清唱版,以他的地位和眼界,他肯定不屑于跟我抢。”韩竟抿了抿嘴唇,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而且,他那种音色和音域,也唱不了那一版清唱的版本。不谦虚地说,这首歌的清唱版只有我能唱。”
lit听到这里微微蹙了蹙眉,心里虽然不悦,大致也知道韩竟说的是实话。吴凯音域颇高,而且空灵透彻,如果放在清唱之中,恐怕少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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