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莫里斯峡谷
湖色无波,轻歌转头平静的望着一脸平静的屠烈云,她没有心爱之人,但亲眼看见妻子孩子死去,应该是难过的,痛彻心扉的。
“我真是个畜生。”
屠烈云自嘲的笑了笑,“如果当时我没有抢那个任务没有找红血玉,或许我现在不是一个佣兵,而是一个丈夫,一个父亲,有一个三口之家。”
“世事无常,谁也不能料到。”轻歌安慰道。
“小丫头,你接了特级任务?”屠烈云看见轻歌手掌上的s,不由的问道。
轻歌点头,道:“去西海域取炎魔红狼的晶核。”
“愿你能成功。”屠烈云道。
“借你吉言。”
晚上,众人靠在篝火边睡去,明日香和虎子分前后半夜巡逻,无涯山脉的野兽虽然比不上魔渊山脉和西海域的强大,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轻歌双手抱臂靠在一颗魑魅树前半睡半醒,心思千转,虽然明日香待她亲近,但佣兵团里的其他人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有些不开心,她毕竟不是什么强大之人,论灵气修为是众人之中最低的,能拿得出手的恐怕也就只有斗兽场客卿的身份,在许多人眼里,她兴许就是个拖后腿的累赘。
晨光熹微,天光微亮众人就已全部起身赶路,西海域在极西之地,险象环生,而去西海域的这一路,也坎坷崎岖。
在路上,轻歌得知烈云佣兵团去西海域是准备做一个a级任务,寻一个可炼丹炼器的月蚀鼎,赏金是两万灵气丹,在a极任务之中,两万灵气丹算多的,通常都是一万灵气丹,唯有特级任务才有十万灵气丹。
而四星大陆算账的方法不是什么铜钱银票,都是统一用灵气丹充当货币的,当然,黄金白银依旧非常有价值。
悬崖峭壁深不可测,绿树红花郁郁苍苍,下午,众人路过一个人迹罕至的峡谷,气势宏伟,或有帘帘瀑布,或有滔滔江水,奇形怪状的树,妖冶美丽的花,水声湍急,马蹄纷纷。
烈日当头,灼烧皮肤。
“无名,这是莫里斯峡谷。”坐在红枣马上的明日香,看着轻歌笑得神采飞扬,“这里原来叫做龙谷,后来犯了各大帝王的忌讳,就被改成莫里斯峡谷,听说莫里斯峡谷底下埋葬了许多龙骨,你别看着峡谷风景优美,其实遍地是危险,无数想要来取得龙骨的佣兵和侠客全部死于此处。”
说至此的时候,轻歌看见四周一片枯草地,白骨盈盈,骷髅森森,不仅有人的尸骨,还是动物的残骸。
“无名,你要知道,出了北月帝都的城门,你的生命安全就没了保障。”屠烈云语重心长道。
轻歌点头,这道理她明白。
北月国看似一片和平,子民安居乐业,其实一旦出了那个门,没了保护,随时都会死去。
兴许走在路上,别人看你不顺眼也会扛着刀剑过来把你大卸八块,没有恩怨,只有快意江湖。
江湖是什么?
江湖是血肉白骨堆积出来的小天地。
轻歌与烈云佣兵团的人骑马在莫里斯峡谷走过,前方,炎日灼灼下,一群身穿轻铠的人聚在一起,嘀嘀咕咕的不知说些什么,不过看得出,他们每个人都严肃以待,蓄势待发,像是在准备什么。
屠烈云给了明日香一个眼色,明日香心领神会,一个箭步跃下,身轻如燕,一瞬之间就到了那些人面前。
而那些人望见有人前来,神情都有些古怪,全部都亮起兵器,像是在害怕、守护些什么。
明日香也不惧,小麦色的皮肤在日光下闪烁着光泽,“我们是佣兵协会的人,前去西海域,途经此处。”
那些人之中走出一名身材青衫的男子,俊美无俦,身旁跟着一个年纪尚小的女子,女子身着红衣如烈焰般徐徐燃烧,手中拿着一根火红长鞭戒备的瞪着明日香。
青衫男子走至明日香跟前,双手抱拳,道:“阁下,我们来自南皇,准备去北月行商,恰巧走到此处有些累了,就停下休息。”
“幸会。”明日香双手抱拳,回身落在红枣马上。
烈云佣兵团的人继续朝前行去,与青衫男子等人擦肩而过时,轻歌能明显感觉到这些人的防备和杀意,他们像是在故意掩藏着什么。
“屠兄,有些不对劲。”轻歌道。
屠烈云转头,问,“哪里不对劲?”
“他们不是行商。”轻歌眉头紧蹙,分析得头头是道:“行商之人不会冒险走莫里斯峡谷,虽然走远路很耗费时日和财力,但毕竟安全,只有佣兵和实力强大者才会走近路;再来,日头这么大,他们说累了,却不在旁边的江水边歇息,反而停在没有任何遮阴的地方。”
“你有什么想法?”屠烈云问。
轻歌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们一定无意发现了某种宝物。”
“不错。”屠烈云点头,赞赏的看了轻歌一眼。
屠烈云调转马头朝青衫男子一行走行去,众人虽有疑问却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跟上。
青衫男子等人见烈云佣兵团走了,才刚松了口气就看见他们往回走,一个个都双眼戒备的望着屠烈云,手放在腰间,只要青衫男子一声令下,必定又是一场厮杀。
屠烈云坐在马上,朝青衫男子丢去一个酒葫芦,道:“天气炎日,这消暑酒是从北月带来,你们喝喝看。”
青衫男子接过消暑酒,却没有喝。
此时,轻歌与明日香、虎子等人从马背上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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