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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王八盒子和水连珠
而这把枪之所以被中国人戏称为王八盒子,还是因为它的枪匣的形状,跟个乌龟壳子很像,于是便被中国人形象的称为王八盒子,说起来南部十四年式手枪大概没多少人知道,但是一提王八盒子,恐怕不知道这枪的中国人还真是不多,特别是后世老一些的人,对这支枪印象深刻,几乎称为了日军的代表。
方汉民以前并未接触过这种手枪,自从在腊戍缴获了一支之后,才开始接触这种手枪,并且很快摸熟了这支枪的结构性能。
虽然他也不喜欢这种手枪,可是目前他们在丛林中活动,手枪往往比步枪更好用,因为丛林中很少有机会远距离射击,经常会出现和敌人近距离突然接触并且交火,步枪长度太长,而且目前中日英三**队使用的都是单动式步枪,打一枪需要拉一次枪栓,手枪则没有这种问题,近距离交火的时候,可以连续射击,射速远超过步枪太多。
故此在没有冲锋枪的情况下,丛林作战使用手枪效果远好于步枪,就算是这种王八盒子性能很一般,但是也好过使用步枪。
虽然他还缴获了两支英式左轮手枪,可是这种英式左轮枪扣动扳机需要力量大,后坐力也大,作为女性使用并不太合适,于是方汉民便给了史玲一支南部式手枪。
好在这种手枪也不能说没有一点优点,因为设计的原因,这支手枪指向性非常好,第一枪射击精度非常高,二十米之内的杀伤力也比较可观,如果不出故障的话,还是不错的,后坐力也比较小,扳机力度也较轻,就算是史玲没有接受过多少训练,也很容易掌握,还是很适合史玲使用的。
史玲对于方汉民能给她也发了一支枪,非常的高兴,并且十分珍惜,拿在手里是爱不释手,用布不断的反复擦拭,小心翼翼的背在身上,还不断的练习掏枪瞄准的动作,认真的让其他人感到有些好笑。
不过对于史玲来说,当她获得了一支枪之后,她才觉得自己真正成为了这支队伍之中的一员,她也从以前的平民身份,转换到了准军事人员的身份,起码拥有了武器,也拥有了一定的自卫能力,这种心理上的转换,才是对她最重要的。
自从陈复生三个年轻后生加入到了他们队伍之中以后,使得原来不知道路的方汉民一行人省去了很多麻烦。
以前他们行进的时候,因为不知道路,只能粗略判断方向,在山林之中行动,经常会走到一些绝路上,不得不绕回去重新选择道路,这么一来不但耽误时间,还要多走很多冤枉路,但是现在有了陈复生和祥子三人的加入之后,起码在这一带行动,他们方便了很多。
前两天再也没有遇上走到绝路需要掉头回去的情况,使得他们的行军速度提高了起码三成。
就算是现在多抬了一个人,他们的行军速度也比前两天的时候有所提高,只是众人的体力消耗又加大了一些。
好在白有强和孔权二人自身抵抗力还不错,两天之后,白有强就已经退烧了,伤口也不再溃脓,红肿的程度也在逐步减轻。
当他的烧一退下来,白有强感觉又有了力气之后,就说什么也不在担架上呆着了,坚持下来自己走路,就算是不能背物资,起码也省去让四个人抬着他走了,这样一来减轻了其他人的负担。
至于孔权,伤势也恢复的不错,弹片一经被取出,清洗了伤口之后,并且用了药,他的烧仅用了半天时间,就退了下去,在他们离开昆丁寨第二天就开始主动背上了一些东西,拿到了一支新缴获的日军步枪。
而上等兵曹有德原来使用的是一支莫辛纳甘步枪,这支枪难怪方汉民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十分眼熟,以前他没少在图片上见识到这种非常有名的步枪。
这支枪可是在二战之中名气非常大,别看研制时间早,可是二战期间一直都是苏军的主力装备,而且中国很早之前就获得了这种步枪,东北一带使用这种步枪的非常多,这支步枪射击精度很高,经常被苏军加装瞄准镜之后,改装为狙击步枪使用。
在中国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水连珠,在东北一带寒冷的地方,还有一个不雅的绰号,叫做一脚踹,说的是这支枪拉栓不容易,需要力量比较大,冬季在寒冷地区使用,往往会冻住枪栓,想要拉栓上膛,有时候手根本拉不动,干脆竖在地上,用大脚猛踹,才能把枪栓拉开,故此获得了这么一个不雅的称号。
可是即便如此,在这个时代,中国工业实力非常薄弱,无法自行生产足够的枪支装备中**队,这种莫辛纳甘步枪,在中**队之中,还是算一支好枪,很让一些杂牌部队眼红的好家伙,精度高威力大射程远,比日军的三八大盖更受欢迎。
曹有德之所以提着一支莫辛纳甘步枪,是因为二百师是国民党部队之中,少有的几个全苏式装备的精锐机械化步兵师,从坦克到装甲车到机枪和步枪,都是使用的苏联军事援助的武器,是这时候中国最精锐的一个全机械化的步兵师。
加之二百师以前多次跟日军交手,作战经验丰富,训练也充足,从上至下军官绝大部分都很是悍勇,带动全师的士兵也非常骁勇善战,这一次在戴安澜师长的率领下才能在同古以及缅甸多个战场上打的如此漂亮。
要知道二百师可是第五军的主力师,第五军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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