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个不要脸的人觉得为兔子留了一个全尸,相当于做了一场善举。
“我昨天捉了只野兔没舍得吃,你看能不能拿来跟你换点草药。“苏暮大摇大摆的做到药铺的红方椅上,着埋兔子时留在指甲里的泥土,生怕别人不把他认成地痞流氓。
先前来药铺时路过杀猪铺,苏暮瞄了一眼杀猪人,再进药铺看到背对着店门的郎中,险些认成同一个人。
原因无他,郎中和杀猪人的体形太像,两人都是肥膘加身,腚大腰圆。
就凭郎中的一身肥肉,苏暮断定他会答应自己的提议。
没办法,就是那么自信。
果然郎中听后眼冒精光,说话时喷出的唾沫星子比平常足足多了两倍,苏暮看着湿润的地板,认为那是郎中无处安放的口水。
郎中说:“真是野兔?好,拿来,我给你三副药!“
苏暮冷笑说道:“我什么身份?何时骗过人,放心,我不会因为你分不出家兔还是野兔而拿家兔骗你的。“
郎中嗤笑一声,自负说道:“我吃过美食无数,怎么可能认不出野兔。
苏暮听后眼睛滴溜乱转,权衡再三,他选择相信郎中的话:“那好吧,算你倒霉,我人生中第一次骗人被你碰上了。其实是只家兔。“
郎中听后流露出的煞气让苏暮差点脱口问道:“杀猪转行来的?“
接着听他哀声阵阵,直叹息野物味美,可惜享不了口福。苏暮在心中不停暗骂老狐狸,如此感叹,肯定是要借机减去草药份量了。
不出苏暮所料,郎中叹息完了之后,眼中精光不减,却在话语中加添了惋惜的成分:“我心善,看不得你受罪,希望你能记住我的好,你快去取兔子吧,我拿两副草药跟你换。“
苏暮恬不知耻的回道:“我最看不得别人虚伪,因此都是对人坦诚相对,实话告诉你,那兔子已经死了。“
郎中被苏暮讽刺的很不自在,不由暗骂他小狐狸,接着端正心态,板脸说道:“死兔子也比小葱拌豆腐强,这样,我吃点亏,拿一副草药跟你换!“
苏暮摆正身姿,伸出两根手指,正色道:“你是郎中,我不骗你也骗不过你,昨个死的,不过放心,兔身保存的很好,不妨碍你吃。“
郎中气的脸色发白,说道:“死了两天,肉早就酸了,还好拌着白饭吃能去酸味,不至于难以下咽。你去取吧,我给你半副草药。放心,我心善,半副草药足够治好你伤寒的。“
苏暮应道好嘞,一溜烟的跑出药铺,跑出长街,跑出郡城,跑进原野。他埋土时还给兔子立了一个坟冢,只要确定大致方位,找起来并不难。
说起坟冢,昨个一只雀鸟看着苏暮埋好土之后就开始酝酿屎意,誓要做第一只为兔子灵魂开光的鸟,等它好不容易来了拉屎的冲动,又好死不死的并发了另外一种冲动:它想学郡城里的鸟,上演一场城里的作派,拉完之后擦擦屁股。
雀鸟振翅,飞的不霸气,遮不住太阳,叫的不张扬,掀不起微风,但这不并能作为拉屎不擦屁股的理由,它飞了十里路,找到无数根树枝,都不满意。
它不失望,昂着头继续飞。
皇天不负有心鸟,终于在离墓地十五里远的地方,它找到了那根让一见钟情的枝桠。
在那一刻,雀鸟仿佛听到在怒吼:“它不是一次性的,我不可以对它始乱终弃,以后飞到哪里,你都要衔着它,拉完屎后记得让我同它相会,寥解我的相思。“
雀鸟尊重了的选择,衔着树枝飞过十五里平原返回到兔子墓穴,到那却发现墓穴已经被挖开了,泥土被杂乱的堆在旁边,变成了另一个坟墓,看来挖坟之人必是十分匆忙。
雀鸟凝视着地上的狼藉,短短时间,物是人非,它的心很累。
这让它更加坚定要随身带着枝桠的念头,只为不错过下次的机会。
此后五年,雀鸟携着枝桠跋山涉水,走南闯北,直到它再无力挥动翅膀。临终之前,它把儿子叫到身旁,虚弱的说道:“我把我最珍贵的搅屎棍传给你,希望以后你也能传给你的儿子,代代相传,它便是咱们家的传家宝了。”
说完,雀鸟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吃进嘴里的决定排出体外的,树枝常年接触不一样颜色的排泄物,变成了五颜六色,红的,黄的,绿的,蓝的,白的,紫的。
它的儿子含泪从它口中接过绚丽多彩的树枝,伤感的说:“嗯,还是父亲的味道。”
雀鸟的故事因苏暮而起,他却一点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眼下的他有生死攸关的大事要做。
抱着一只僵硬的死兔子,边跑边抖索着碎土的苏暮成了巨野郡的一道风景,等他到了药铺,尸体上的泥土也掉干净了,苏暮把兔子用力的扔在柜台,发出“嘭”的巨响,惊醒了瞌睡中的郎中。
“你怎么才回来。”郎中打了个哈欠,责怪的说。
苏暮指着兔子,气喘吁吁的说道:“离得太远,你要的我拿回来了,快给我药。“
郎中拿起兔子,露出惊疑的表情,反复确认多遍后啧啧说道:“明明是只野兔子,你小子还骗我,故意考量我眼神不成。反正我不管,药量已经说好了,我不会给你增加的。“
苏暮正扶着柜台喘着粗气,听到郎中的话,差点没爬到台子上去。
他的一条腿搭在台子上,身体保持着前倾的姿势,哆哆嗦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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