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先生,对于对你的打扰,我非常的抱歉。您知道,对于埃弗拉小姐很多人都是好奇的,而且对于埃弗拉小姐的一些也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你,作为记者,我有权利让美国人甚至世界人了解这些。对于刚才的事情,我很抱歉,现在我把那张照片还给你。”记者换做一副歉意的脸se,向林宇到这歉。
林宇看到这里,也是明白他们干这一行是不容易,从自己出现在美国民众面前,到后来对于自己的各种报道都是从旁人的回到中得到的,对于自己这个新人,主角,却是一次都没有lu过面,这样看来,自己确实是一个头条新闻。林宇对这个记者地敬业精神还有多少有些佩服地,此时见到他肯将照片交出来,林宇也放心了。
这要是在香港,估计自己不威胁一番,是没法要到照片的,这也算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出美国和香港媒体的差距。
在香港,记者被称为狗仔队,林宇可是记得有一些歌手都写歌嘲讽狗仔队的。
比如周董的《四面楚歌》,vae的《遛你玩》等歌曲,都是嘲讽狗仔队的。
“狗仔队”,一个从名称上就被贬低了的特殊群体,指一些专门跟踪知名人士,例如艺人、政治人物、皇室成员、体育明星等的记者。
林宇记得,香港特区政府法律改革委员会曾提交了一份名为《si隐权:规管秘密监察》的报告。报告建议,订立刑事罪行,禁止任何人入侵si人地方秘密监察或偷听,以及在si人地方内外,利用器材取得个人资料。报告发布后立即在本地演艺界引起巨大回响,许多被“狗仔队”偷拍过的艺人都站出来表示赞成,香港演艺人协会更要为此发起大游行,强烈支持这项立法。
一直以来,香港“狗仔队”的臭名远扬指数都稳稳地排在亚洲首位,被他们搅和下的香港娱乐界也异常纷繁。那么,到底这个群体的内心世界是什么样?“狗仔”生涯如何?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两位香港知名八卦媒体《东周刊》及《太阳报》的“狗仔”记者,为大家揭开他们的神秘面纱。
在法律出台之前,香港社会对“狗仔队”的谴责大都只能停留在道德层面,而事实上,这种谴责对“狗仔队”根本起不到任何道德约束。“如果抱这样的看法,我们基本上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狗仔队东周刊》工作的“狗仔”记者对记者说,他认为,他作“狗仔队”只是把它当作单纯的工作而已。而在绝大多数“狗仔记者”看来,“艺人进入娱乐圈前,本就应该已做好接受被偷拍的准备,来适应这种游戏规则。”
“狗仔队”的视野往往多聚焦在娱乐界,所以,在他们中间有种不成文的共识:娱乐记者不等同于时事记者。“用时事新闻记者的道德守则来看待娱乐记者本来就不公平,因为两者的采访对象和采访重点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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