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见过的男人出现在屋里,他穿着黑色的风衣,表情全无,盯着锦西时眼神冰冷得仿佛她是个毫无生命的物件,令人毛骨悚然,有一瞬间锦西甚至以为家里进杀人犯了,随即她意识到杀人犯绝不会有这样的气质,她心里已然有了猜想。
对方侧身让她进去,锦西扶着烂醉的季维妮叹息道:“你家到底住哪?再不说我把你扔马路上了。”
季维妮含含糊糊,到底把住址给说了,秦宴从屋里出来,眉头紧皱:
“怎么回事?”
“给我挡酒,多喝了点。”
秦宴冷笑:“谁胆子那么大,敢给你敬酒?”不过季维妮的住处和秦宴原先住的地方很近,倒是跟秦晋顺路,秦宴把人推给她,季维妮头撞在秦晋身上,抬头看着他,先是一怔,随即陡然搂着锦西,大喊:“方总是我的人,你们都给我滚开。”
锦西:“……”
秦宴冷笑:“看不出来,方总公司的女员工都这么奔放。”
关门之前,锦西觑了眼秦晋黑沉的脸色,不觉担心道:“你哥不会把季维妮给解剖了吧?”
“有可能,如果她敢对他动手动脚的话。”
锦西不禁想起原著里对秦晋的描写,秦晋是个亦正亦邪的人物,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虽然是法医,却从不掩饰自己的心里状态,他每一分钟都在犯罪边缘徘徊,让人为他捏把汗,生怕他哪天会把看不惯的罪犯给解剖了,不过这年头变态不是什么大事,毕竟小说不同于现实,现实中接受不了的,不代表小说中接受不了,可小说中曾隐约写过秦晋囚禁过一个女人,说囚禁也不准确,毕竟对方是心甘情愿被他□□,最终完全臣服,锦西不确定那是否是爱,只知道秦晋这样随时能拿刀子解剖的人,也曾为人洗过内衣。
但秦晋只是送季维妮一程,季维妮应该不会有意外吧?而秦晋这人虽然变态,对女人的兴趣却绝不会多于尸体,他绝不会对季维妮动手动脚,锦西思来想去便放心把人交给他。
回去后,芝麻团子很激动地对锦西说,刚才有个很酷的叔叔来了,他会抓小偷跟死人说话,真的很厉害!锦西搞不懂他们的脑回路,便问起学校的事,芝麻团子很喜欢新学校,学校不会逼着他们学习,反而天天做手工学游泳搞体育,每天在玩中成长,哪有孩子不喜欢的?
晚上,锦西从浴室出来,细白的脚趾蜷缩着走在地板上,秦宴把她抱到床上。
同居的日子每一天都是腰酸背痛,锦西再次感叹秦宴不愧是大佬,体力都是大佬级别的,再来这个年代的人天天早睡早起,没有污染吃的都是纯天然的食物,身体真不是一般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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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季维妮从床上爬起来,疑惑地打量四周的装修,很显然这里是一处男人的住宅,她怎么会在这?隐约想起昨晚的事,季维妮撑着从床上爬起来,这一看却吓得捂着嘴叫起来,却见这屋子里到处是骨骼与标本,人的头骨、骷髅摆放在支架上,眼珠子等器官保存在特定的容器里,就像那些泡药酒的人一样,把散落的器官泡在里面,季维妮当即捂着胃呕吐起来,说不清是因为喝了酒还是因为被恶心的。
秦晋就是在这时走了进来,一身黑衣的他面无表情盯着作呕的女人,眼神冷冰。
季维妮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哆嗦着站起来。
偏偏厨房里传来阵阵香味,秦晋瞥她一眼,语气不容置疑:“过来吃饭。”
季维妮拖着哆嗦的“残腿”往前走,她真想冲向大门,可她站都站不稳更别提跑了,和大部分女人一样她最怕尸体,不,其实她也没那么怕,她是农村出身,农村死人了都是找地方直接埋了,田地里经常能见到骨头,可她怕的是那些部位,到底为什么从整体变成部分了。
她忍住内心的惊恐,盯着眼前的男人,很快,秦晋从厨房端出两个盘子。
季维妮盯着盘子里的牛排莫名觉得反胃。
但她不敢拒绝,乖巧地坐下了。
季维妮盯着这男人的脸,心里早把自己骂个透彻,要不是她撒酒疯就不会被锦西带回去,也就不会闹乌龙被这么可怕的男人带回来,话说他不会真的把自己也从整体变成部分吧。
季维妮战战兢兢地打量他,眼睫上挂着没干的泪珠。
“那个……我吃完是不是就可以走了?”
秦晋眉梢轻挑,放下手里的餐刀,餐刀与餐盘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让季维妮抖得更厉害,秦宴打量这个女人,无疑,她的眼睛很美,那双眼像是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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