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点,皮肤白皙,齐刘海下是一双让所有女生都羡慕的眼睛,双眼皮到眼尾便有些微微上翘,一双眼睛像含了水一般的迷人。不过她太瘦了,瘦到握着她的手腕都会心惊的那种,年级里追她的男生不少,可她一个也没答应过。
高一班级的同学只有程宁与李彩玲高二还是同班,所以在分班之后的第一天,李彩玲主动和她打招呼并与她成为了同桌。
“激动什么?”程宁问她。程宁并不经常主动问她问题。
李彩玲的话夹子瞬间打开了,体育委员还在前面整队,李彩玲将身体转回去,将头歪向后方,“你知道我们新上任的学生会主席吗?”
程宁没说话。
李彩玲快速的瞥她一眼,“你不会连这都不知道吧!我们高一所有考试的年级第一都是他啊!”
程宁问:“然后呢?”
李彩玲再次将身体转向前方,“今天是揭文第一次发表学生会主席讲话的日子,我们文学社为了我们这个社长第一次在全校同学面前讲话,光是他的稿子我们就帮忙改了三遍!”
程宁沉默了一瞬。
“揭文?哪个揭?”
“揭秘的揭……诶?”李彩玲忍不住的再次回头看她,“你对他有兴趣?”
程宁停顿一下后回答:“没听说过。”
李彩玲像被噎住一般的转过头,队伍已经安静下来了,她只好再次放低声音,替他解释一般的说道:“他是比较低调啦,再说你又从来不关心这些事情,去年他的作文《我的故乡》获得了第十届作文竞赛的全市金奖,学校的表彰到现在都还贴在公告板上,作文原稿还被学校收录在图书馆的校友集里面,真的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
“你喜欢他。”是陈述句不是问句。
这下李彩玲有些害羞了,闭嘴不答。她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一遍一遍的帮忙校对他的发言稿,整个文学社的人应该只有她一人知道。高一能参加文学社,更能遇见他、认识他,李彩玲已经知道自己花光了所有的运气。他这么好,光是仰望他都要耗尽自己的力气了。
不知道是该说程宁洞察力强,还是该说自己表现的太明显。李彩玲不去回答程宁的问题,将目光投向站在台右边的那个瘦高瘦高的人影上。她心里充满了激动。
上一任学生会主席发完言,终于轮到他发言:“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揭文……”发言的全篇李彩玲几乎都能背诵下来,这是她看过一遍又一遍的东西,这几乎也饱含了她的所有心意——她几乎沉醉在他低沉却又坚定的嗓音中。
身后传来程宁翻动纸页的声音——她应该在翻她的英语单词本——知道她还像之前对什么事情都没兴趣一样对揭文没有兴趣,李彩玲不知为何的松了口气,将注意力重新放到台上去。
升旗仪式结束后,李彩玲想要去与揭文打个招呼,但程宁摇头表示自己要先回教室。
跟程宁分开之后,李彩玲快速的向升旗台跑去,揭文刚刚从升旗台上走下来。
“恭喜恭喜!”李彩玲兴高采烈的对他说道,“你看我对你多好,升旗一结束就来恭喜你!”
揭文好笑的看她一眼:“这有什么好恭喜的。”
“反正看到我们社长竟然竞选上了学生会主席任社里谁都会很激动吧!”
揭文拍了拍她的头顶,两人一起往教学楼方向走过去,李彩玲因他这样的小动作也感觉脸颊发热。与他一起走在操场上,看见不时有女生好奇的向他们俩投来目光,李彩玲也会有些沾沾自喜,这些欣喜对她来说也就足够了。
揭文在理重11班,李彩玲在普通班2班,两个班级分隔在教学楼不同的两边。
为了和揭文能多走一会儿,李彩玲放弃平时自己走的那条路跟着揭文走着。经过走廊正要迈上楼梯时,李彩玲无意间向旁边瞥了一眼,这一眼正好看见刚刚说要先回教室的程宁正站在靠近走廊的公告板面前站着正看着什么,她还没来得及产生疑问,脚已经先迈进了教学楼。
“这周文学社的晚会可能我不会出席了,你帮我跟他们说一下,”揭文回答刚刚她问自己的问题,“我妈在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每天还要赶回家补习。”
李彩玲决定先将刚刚看到的画面抛到脑后去,“你回家还有请的家教?”
“就是我妈,”揭文回答道,“她原来是高中老师,为了教我专门辞职的。”
李彩铃听说过揭文家里的情况。他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他一直跟着妈妈生活。
跟揭文在一起的时间永远都过的这么快。两人很快走到11班门口,揭文拍了拍她的头顶跟她告别,李彩玲忍住羞涩对他摆了摆手。
分开之后李彩玲向2班走去,这时刚刚看到的那副画面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脑海,刚刚程宁是在看什么?除了能想起是因为自己说揭文的表彰贴在那里之外,李彩玲想不到任何的理由程宁突然会对公告板产生兴趣,如果是像揭文那样优秀的人的话——
她就这样在否定与肯定中徘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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