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酒,阮尊喝得特别畅快,特别没有顾忌,醉得,也特别的死。
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脑袋里嗡嗡作响,好半天才缓和下来。左胸的创口又被重新包好,显然昨日自己酒醉后又被重新包扎了一遍。桌来原来的杯盏狼籍,也被收拾干净。勉强洗了把脸,洗漱一下,靠在床上,脑袋里慢慢回想起昨夜的情形。
貌似,自己与那宋公明喝了血酒,拜了把子?
头还是痛。桌上有热茶,想给自己倒杯茶来醒醒,发现茶壶底下压了张纸条。壶边还放了一个钱袋。
纸条是宋公明留下的,“贤弟,为兄还有公务,在信州府衙公干后,需速回济州府,先告辞了。山高水远,后会有期。袋中百两黄金,还请收下,好好养伤。你我一见如故,不必客气。听贤弟酒醉时说起故乡在梁山泊附近石碣村,你我故乡同在郓城相距离甚近,更是天大的有缘!他日返乡,一定要来宋家村,你我再度喝个痛快!”
嘿嘿,原来是同乡,还真算有缘。
字条后面还有几句话,“不过,为兄的不是很明白,你喝得尽兴时,一会称自己为阮尊,一会称自己为阮小二,思想混淆,前后不搭。说起日内之事,怒意上来,说什么若有猎枪、雷管什么的在手,可把那龙啸锋打成筛子,炸成碎片。敢问,这猎枪、雷管是何物?”
阮尊扑的一声,嘴里的茶水全喷了出来,人也坐倒在了地上,嘛的,喝多了吹牛吹过头了,完全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不会连自己二世为人的很多实话也说了出来了吧?那猎枪、雷管是自己跟着邹老大等下地时用的家伙。
那么,有没有说虚靖祖师的事?有没有?有没有?
捶着脑袋仔细想想,完全不记得,真的不记得了。
“你终于活了?”一把沙哑的女声传来,来自窗边正啄着羽毛的乌雅。
“我,我昨天喝多了,跟宋江,那个宋公明喝酒时,没乱说话吧?”阮尊心里忐忑。
“你说呢?”乌雅递过一个白眼。
“我记得,记得的话还用问你啊!”一阵肚饿传来,阮尊没好气地说。
“哼,你们喝酒吹牛,都吹到天上去了,听得我那个头皮发炸啊。”乌雅说,“人家公明哥哥的话还靠谱些,你说的,什么四个轮子的汽车,日行千里;长了翅膀的飞机,一天之内可以抵达另一块大陆;打个电话,普通凡人也可以千里传音;一台什么电脑什么玩意的,就可以汇总天下学识……我呸!你还要脸嘛!”
“偏偏说得有板有眼的,我都差点信了。照你说的那样,随意的普通人,都会有法皇、战王以上的能耐,那我们灵士还修炼什么啊,直接造出那些东西来不成得了?”乌雅翻了白眼说。
阮尊无语,真的无语。喝高了,真的喝高了。
宋公明,给他的感觉很亲切,亲近,真的就像亲人一般的感觉。但按照虚靖祖师的预推,未来他将被魔气缠身,成为肆虐一方的魔王。但,自己却未在之身上感受到任何的魔气。
他其实挺希望,宋公明以后也不要被魔气沾染上一丝一毫,不希望最后,自己真的与这位喝过血酒的大哥走上对立之面。
“那个,那个,我没有提到祖师的事吧?”阮尊小心地问。
“没有。”乌雅哼的一声,“祖师的事,不能在人前轻易提起。否则会招来不必要的祸端。其实我一直都不明白,祖师让我跟着你,说什么善用机缘,完成天命,到底是什么机缘,什么天命?而且,这宋公明,给我的感觉也很奇怪。”
“不该你管的事别管。”肚子更饿了,阮尊便草草收拾一下,那袋金子和字条收入影佩当中,慢慢挪下楼去吃东西。
客栈的一楼管饭。随意垫巴了些,想到凌曦晨重伤在床,便让店伙计给送些早点上楼。
自己先来到凌曦晨房门前,敲门。
“是阮兄弟吗,请进。”凌曦晨说。
凌曦晨虽然卧床,身上各处仍绑满夹板,精神气色比昨日已好了很多。阮尊让店伙计把早点放下,赶了他出去,便给凌曦晨喂粥。
“多谢阮兄弟。”凌曦晨不好意思,“你救了我的命,还要这样麻烦你。”
“别客气。”阮尊将粥饭给她喂食完毕,“你这样子,像个木乃伊,总是要人照顾的。不过,我一个男的,也多有不便,等下我就去请一个女工,专门照看。”
“多谢。”凌曦晨说,又是一愣,“木,木乃伊?”
“就是绑成粽子的意思。”阮尊说。
“哦,你不必要请人了,我昨晚已经让那大夫去通知驭兽堂在信州的分堂,取得了联系。一会儿,他们就将派人来接我。”
“你也要走?”阮尊一愣,心里有些失落。宋公明、凌曦晨都是他昨日才相识的人,一个与他歃血为盟成为兄弟,另一个是自己舍弃了脸面几乎是拼了命保护下来的,可以说,情分都不小。而现在,两人又马上先后离开了。
“大恩不言谢,阮兄弟,你的救命之恩,我记着。本来我想说,我驭兽堂人来之后,你想要什么,黄金,灵晶,灵技、法宝,什么的,随便提,可是,又觉得这样的说法,实在是对你这救命之恩的一种羞辱。”凌曦晨说,“你那里,尽乎豁出性命来救我,又受那等侮辱,我如果再说出这些话来,实在是不知所谓。”
没关系的,真的没关系,黄金,灵晶,灵技、法宝,其实挺好的。阮尊心里在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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