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里不方便解释缘由,易晖只好承认这是他安排的,挂掉电话就去敲主卧房门。周晋珩今天收工早,在家。
“谢谢你帮我妈妈转院。”易晖开门见山地说,“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吗?”
周晋珩像是料到他会来,开完门就转身走回床边,边慢条斯理地系纽扣边道:“一起出去吃个饭?”
易晖当然不会把他随口的一个问句当成在征询自己的意见。抱着作为交换条件的想法,他绝对服从地跟周晋珩一起出去了。
路不算远,市内刚翻修过的一家购物广场,餐厅也是新开的,顶楼西南角,走进去便能看到几根巨大玻璃立柱,顶着梦幻迷离的琉璃穹顶。
连细微到座椅、摆件、顶灯的设计都和记忆中一模一样,这分明是首都那家餐厅的分店。
易晖记得自己当时鼓足勇气问店员可不可以到s市开分店,理由是首都有点远他没法经常过来,店员笑着感谢他的喜欢,然后告诉他老板嫌麻烦不想开分店,已经拒绝了来自许多城市的邀请。
那么他现在所处的这家店是怎么回事?
不容多想,一份菜单已经摆在面前,周晋珩让他点菜:“想吃点什么?”
易晖把菜单推回去:“我不饿。”
周晋珩便做主点了几个菜,易晖留心听了,大多是甜口的。
等上菜的过程中,周晋珩给易晖倒了温水,提前要了s-hi餐巾和餐前小零嘴,易晖一样都没碰,双手甚至都没抬到桌面,始终垂放在膝盖上。
“这是他喜欢的餐厅。”周晋珩说,“以前s市没有,上个月刚开业,我就想带你来了。”
气氛难得松快,易晖猜周晋珩可能没意识到前后两句话主语不同。不过这次用的是“他喜欢”而不是“你喜欢”,易晖无法反驳的同时,也为他当下的清醒稍微放心。
至少没再把自己当死去的易晖看待,他宁愿做替身,也不想再做回那个傻子。
“你应该带他来这里,而不是我。”易晖冷淡地说。
大约是没想到会得到回应,周晋珩笑了,转念又想到这个回应是为了报答,因为自己刚帮了他一个大忙,笑容收敛几分:“以前我对他不好,还经常失约,他现在肯定不愿意跟我一起出门了。”
易晖不知道周晋珩这句话是否藏有暗示,只觉得像极了他和那个叫哆啦哼哼的网友未见面之前的一段交流。
像从前那样安抚他是不可能的了,易晖未经思考,脱口而出道:“有多不好?不小心把热水洒到他手上吗?”
这是哆啦哼哼向①只小hui侠诉说过的内容,易晖说完就后悔了。这话听起来太过尖锐刻薄,不像个旁观者会说的话,就好比下着暴雨的那天晚上,他不该提到“死”这个字一样。
他以为说完自己会觉得轻松,会有报复的快感,然而并没有,看着周晋珩瞬间灰败的面孔,他非但不痛快,反而胸口发闷,呼吸都变得滞塞艰难。
这或许就是人们口中的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在拿起无形的刀子捅向对方的同时,自己也被紧握在手的刀刃划得鲜血淋漓。
周晋珩似乎也没想到他会主动提起过去,沉默片刻,道:“不,当时我是故意的。”
易晖咬紧牙关,放在桌下的双手交握:“是吗……看来你很讨厌他。”
“当时是的。”周晋珩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破罐子破摔,再不费尽心思粉饰,“我没有能力跟长辈对抗,就把无处发散的愤恨转移到他身上,一边欺负他,一边又不知不觉被他吸引。越是被他吸引,就越是觉得自己无能,却没去想为什么总是想他,为什么嘴上说着讨厌,每次收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回家。”
易晖拼命把自己往聆听者的位置上推,可又清楚地明白这是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
周晋珩突如其来的坦诚让他害怕,这份交代自己的斑斑劣迹的理直气壮更令他心惊,“回家”两个字犹如扎在他心里的一根刺,看似早已风化消失,但凡有人提起,还是会条件反s,he地隐隐作痛。
易晖退缩了,他绞紧双手:“因为你没其他地方可……”
周晋珩没让他说完,横空打断道:“因为我爱他。”
未出口的话消散在嗓子眼,易晖猛地抬头,撞上周晋珩漆黑的瞳孔,玻璃反s,he的碎光落在他眼中,让他摇身一变成了一名摄魂猎手,正在竭尽全力唤醒沉睡着的魂魄。
周晋珩又道:“因为我爱上他了。”
口中喊着“他”,目光却凝视着“你”。
没有什么等价交换的协议,没有什么自以为是的替身,周晋珩这双眼睛从始至终都只看着一个人。
那么自信,那么笃定,一如初见时的他,一如那个傻子深爱了一辈子的他。
第四十八章
江雪梅和江一芒到达s市的时候,易晖刚跟周晋珩吃完一顿不怎么愉快的晚餐。
车已经在门口备好,易晖赶时间所以没拒绝,坐上后座等了一会儿没人上来,探出头去,见周晋珩在跟站在车旁的司机交代什么,随后转过来对易晖道:“我还有其他事,就不跟你一起去接伯母了。”
易晖本就不希望他跟自己一起去,但也很清楚周晋珩是故意这样安排的,大晚上能有什么事等着他去处理?
车子缓缓驶上马路,汇入车流,易晖从后车窗往外看,周晋珩还站在原地目送他远去,身形依旧高大挺拔,融在夜色中却显得孤单寂寥。
路上易晖时而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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