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吗,不妨再去当一回伴郎,保准又能迷倒一片。”
眼见大家都在帮腔,易思琦更来劲了,抱着沈年胳膊道:“你就答应了吧,大家都希望你去,你可别扫了大家的兴。我哥和嫂子都那么漂亮,伴郎也得找个漂亮点的才相称。”
不知道是不是被嫂子这个字眼刺痛了,沈年嗯了一声,赌气般地想,去就去,看你见到我会不会惊掉下巴。
易思琦见沈年答应,高兴道:“那好,答应了就不要反悔。”她想好了,婚礼将会是她和沈年第一次搭伴出场,她要正式把他引见给自己家人。
丁骏和易初阳见面的时候,听说易思琦也会带着男朋友跟他们一起吃饭,很惊讶,“思琦什么时候有了男朋友,我怎么不知道?”
“刚找的吧,我也是才知道,急吼吼非要带给我们看,还说要给我们的婚礼当伴郎,我自然乐得成人之美,猜你也不会不同意,所以安排了今晚见见对方,替她把把关。”易初阳在人前是个最尽职的哥哥。
“好啊,我也想见见,看看思琦眼光如何。”丁骏哪里知道内有乾坤,很愉快的答应。
“她的眼光一向不错,你应该也能看中。”易初阳语带双关的说。
☆、第21章
雁京的某个高档餐厅里,丁骏和易初阳早到一步,正在等待客人的到来。时墨言和易绫夏很快也到了,几个人一起等易思琦和沈年。
当易思琦带着沈年进来的时候,丁骏猝不及防,脸上的表情瞬间凝住了。
尽管只那么一瞬,她就恢复如初,细心的时墨言还是发现了什么,内心隐隐不安,他有意看了易初阳一眼,却见他淡定如常,像是什么都不知道,客气地和沈年握手寒暄。
和丁骏握手的时候,沈年故意在手上用了点力,握紧她戴着订婚钻戒的左手,确信她手指会感到疼痛,才放开了手。
易初阳和丁骏在主座坐下后,易家两姐妹分坐在他们夫妻左右,时墨言和沈年则坐在她俩身侧,趁着菜还没上,众人闲谈起来。
无意中目光相对,丁骏很快转过脸去,沈年从她目光里看到了愤慨,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报复得逞的快意,转过脸故意跟时墨言交谈,看也不看她。
易思琦很显然对内情毫无所知,和沈年说话时恨不得整个人黏到他身上去,收敛起平日里的娇蛮任性,看起来倒也一派天真烂漫。
“筷子你用的惯吗,用不用给你上副刀叉?”
“不用,虽然不经常用筷子,也还用得来。”
易思琦哪里会知道,沈年自从到雁京工作,一日三餐都在练习用筷子,手指早已灵活许多,而他此举不是为入乡随俗,只为有朝一日和伊人共进晚餐时,不至于被对方视为另类。吃中国菜用刀叉,未免不伦不类。
毕竟是年轻单纯的女孩子,自幼生活在父母的庇佑下,她并不太懂得察言观色,交往过的几个同龄男朋友,更像是玩伴和跟班,对于深沉成熟一点的男人,她缺乏深刻了解。
对易思琦,沈年既不排斥也不迎合,他只是很有礼貌的、忍耐的,保持着与他的年龄和阅历相符合的、对女孩子应该有的风度。可丁骏毕竟心明眼亮,她分得出什么是真默契,什么是装样子。
相比易思琦那种带着刻意的活泼,易绫夏和时墨言这一对很明显要安静许多,话也不曾说过几句,可无论时墨言做什么,绫夏总是依恋地看着他,目光中带着似水柔情;时墨言偶尔宠溺地用手指轻点她下巴,又或者替她拢一拢头发,看起来也丝毫不让人觉得刺眼。
青梅竹马长大的玩伴,不经意间发展出来的情侣关系,那份亲密无间是旁人模仿和艳羡不来的。就像她和程慕泽,当初也是这般小儿女情状,只要碰在一起,眼中便只有对方,再无旁人。
此情此景,难免不触景生情,丁骏视线一转,发觉沈年正在查看她的表情,她的表情略定,与他目光相接,忽然领悟,他是在场的人里唯一知道她在想什么的人,然而,他悻悻地转过脸去。
一桌的美食,沈年味同嚼蜡。跟丁骏之间纵有心结,他也斗不过自己的感情,几乎快伪装不下去,几次想夺门而去。
时墨言道:“你要是不舒服,就先走吧,何必勉强。”沈年误以为他话里有话,回道:“没关系,我没不舒服。”
和他们各怀心事不同,易初阳的表情始终是淡而悠远的,维持着一贯的高深莫测,他一言不发,视线默默地扫视众人,暗自观察着每一个人的表情。
晚餐结束后,众人一同搭电梯下楼。电梯里还有其他客人,他们六人站进来以后,更显拥挤。
几十层的观光电梯缓缓而下,为了让客人更好的欣赏雁京美丽的夜景,电梯里光线很暗,透过玻璃,城市的五光十色尽在脚下。
因为人多,易初阳怕未婚妻被人挤到,细心的把手搭在她腰间,丁骏则垂手而立。看到易思琦亲昵傍着沈年胳膊,不时靠在他耳边窃窃私语,丁骏强迫自己转过脸去。
右手无意中碰到一个人的手,她本无心,哪知道那只手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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