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逍无所谓道:“那点小伤,根本就不妨事的。”
“那也不行!”宋英奇反对道。“王爷,你还是领人杀出重围吧!‘宋家军’不跟着你,我就不信秦焕明那王八蛋敢不给你开城门!”
“不行!”轩辕逍一口拒绝了他的要求。
“王爷……”
“你不用说了,我说不行就不行!我身为主帅,怎么能抛弃掉手下的兵将自行离开?”就在这时,他突然愣了一下,眼神紧紧地望着不远处的敌军营盘。
居高临下的他看得很清楚,有一把火,从远放到近。
敌营之中,好像起了乱子。
他仿佛想到了什么,不由得心中一抖,脸上突然现出一抹急切的神情,垂在身体两侧的双手,不由自主地紧握成拳。
这会子,颜小熙正悠闲地在敌营中漫步。
没错!就是悠闲!
她一路走着,一路放火,一个点着的酒坛子丢了过去,准有一个营帐会起火。
北藩国的将士们被这个突如其来闯进营盘的小丫头给吓坏了,但凡阻挡了这个小丫头脚步的士兵,都会被她杀死。
她杀人的手法异常干脆利落,也异常残忍。
她用的武器很奇怪,不是刀,不是剑,而是粮食。
豆子,大米,各种各样的粮食,好像不要钱似的被她撒了出来。
她每撒出一把粮食,都会有一群士兵倒下。
有的眉心上嵌了一颗红豆,有的咽喉处嵌了一颗绿豆,有的膝盖被一颗大米打碎,还有的被一颗黄豆打中吐血。
那些以勇猛著称的北藩国士兵在亲眼目睹了上千人阵亡在一颗又一颗粮食下,终于有人开始害怕,不敢再来拦她。
但是这些营帐连绵十里,数万士兵,那些没有领教她残忍手法的依旧不知死活地围了过来。
于是,有更多的士兵被她用一颗又一颗的粮食搞定。
她就像是一个不知疲倦的木头人,不停地收割着北藩国士兵的生命,偶尔路过一座营帐的时候,会仿佛变魔术一般,丢出一个小小的酒瓶子,酒瓶子口上堵着易燃的丝绸,还有一种长得好像兰草的叶子。
酒瓶子被摔碎之后,营帐就会起火。
如果有人以为她只是在单纯的放火,那就错了,不少北藩国的士兵眼前开始出现幻觉,他们拿起了手中的武器,刺向了身边的伙伴……
颜小熙在这些酒液中,放了一种药草,这种药草燃烧之后,散发出的味道可以使人产生幻觉,她给这种药草起了个名字,叫“迷幻草”。
路过骑兵的营帐时,她做了一件事情,便是打开了战马的围栏,然后在草料堆里放了一把火。
受到惊吓的战马顿时就四散奔逃。
数千匹战马四散奔跑的场面异常壮观,根据她的保守估计,这一次,敌营之中少说也会有数百人被踩死或者踩伤。
颜小熙并不喜欢杀人,毕竟,她前世是生活在法治社会的公民。
但是,此时此刻,她却不得不杀人。
杀掉这些与她素不相识,却不得不被她所杀的人。
因为这些都是她的敌人,因为他们,她的朋友身处危险的境地。
是的,她把轩辕逍当成了她的朋友!
虽然那小子傲娇得有些欠揍,有时候还会把她气得想跳脚,但是,他是她的朋友!
她决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的朋友!
她一路杀着,从天亮杀掉天黑,累了,她便会躲进空间里去休息,休息够了,她就会出来,继续她“悠闲”的散步。
她不记得她杀了多少人!
终于,她杀到了“姚城”的城池底下。
此时的“姚城”城墙上,挤满了“轩辕王朝”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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