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在前面一路嗅闻,梁洪骑马跟在后面,手里还牵着另一匹。马都是他从河边抓来的,后面的还驮两支步枪和上百发子弹。
比特犬虽然不是专门用来追踪的猎犬,但狗鼻子的确比人类更敏锐,省却了他徒步追踪的烦恼。南非除了野生的斑马,本地不盛产马匹,在荒原上追踪骑马的人相对容易。
小山坡上,梁洪放下手里的望远镜。漏网者走得不快,他只用了半天就赶上了。远处的两匹马上,其中一人就是白人的头目,另一个人,他不确定究竟是被抓来的人质,还是探险队成员。为了确保一击中的,准备选择凌晨动手,他没有时间用在无聊的追杀上。
看样子这两个人似乎准备在野外露宿,梁洪也准备早早休息,养精蓄锐。
在河边的缴获,让他有了充足的储备。肉干、水囊、皮褥,吃的用的俱全,对于受过严酷野外生存训练的人,简直就是奢侈。营地选择了一块岩石上面,虽然风大,但胜在安全,更重要的是视野开阔。
安德森他们没有这样幸运,两匹马在此前的狂奔中就甩掉了所有行囊。现在身上唯一的热兵器,就是他身上的转轮手枪,子弹不多,还被河水浸泡过,不知道能不能打响。
现在,他只好看着自己的奴仆霍拉捕捉犬鼠。他已经把霍拉归入奴仆了,关于这一点,不需要征询那个小土著,贱民没有决定权。
犬鼠是非洲大地上最常见的小动物,又叫土拨鼠,洞穴出口一般有两个。霍拉用灌木枝条做成简易的机关,放在低处的洞口外,然后拎着水囊跑到高一点的土堆上,从另一个洞口浇水。
很快,下面的洞口就有犬鼠探出头,四下张望一阵,跑了出来。然后,自然就被夹子卡住了。
安德森看着小土著跑来跑去忙碌着,不知道搞了什么就捉住了大老鼠,极麻烦地钻木生着了火,然后把剥皮的老鼠架在火上烧烤。
这只老鼠个头挺大的,可我堂堂的安德森,居然要吃老鼠肉吗?看着火堆,看着火堆上烧烤散发出肉香的犬鼠,,他内心在斗争。就在霍拉觉得烤好了,撕下条后腿准备放入口中的时候,安德森突然冲过去一把抢下。
“滚,没规矩的蠢货,食物要主人用过了才轮到你。”
霍拉胆怯地挪开身子,眼睛还恋恋不舍地盯着差点入口的食物,安德森的话,他没听懂多少,只看出样子很凶。
“滚,在滚远点。”
安德森对自己奴仆这般没见识很生气,吼了一嗓子发泄,便把精力用在对付犬鼠肉上。这东西肉还挺多,大概有两磅重吧,味道像野兔子。不过吃起来,会不会得鼠疫。想起来家里面吱吱叫的耗子,他没了食欲。胡乱又啃了两口,站起身来,很大度地冲霍拉摆摆手。
“这些东西,老爷我赏你了。”
话音刚落,就见霍拉像发急了的兔子一样窜过去,扑到安德森啃剩下的犬鼠上大吃。
“贱民,就是下贱。”
安德森对奴仆的失态很鄙夷。
——东方的天际露出晨曦,梁洪立马六百米外的岩石后,用望远镜观察着露宿的两个人。微弱的光线方便了他观察。夜晚是野外最危险的时段,选择这个时候过来,就是怕在黑暗中遭遇猛兽。
孤零零的一棵大树,在盆地边缘的草原上很显眼。树下夜晚燃起的篝火已经熄灭,两匹马缰绳系在树干上。至于这两个人在哪里,他用望远镜仔细搜寻,终于在枝叶遮荫的树杈间找到了。白人头目占据了最大的树杈,那个小个子则趴在树枝的更高处。
瞬间,他有了简单明了的方案。看出来对方没有步枪,只要控制住马匹甚至把马匹杀掉,他就可以利用整个白天,很容易地追杀全部的漏网之鱼。
坐骑缓缓启动,然后猛地开始加速,马蹄声声,在最后冲刺的阶段,梁洪已无所顾忌。
迷迷糊糊的安德森,耳边听到了马蹄声,最初的一瞬间,还以为是梦中的幻觉。马蹄声越来越近,他睁开眼时,狂风一般飙来的战马和骑士,已然冲到两百米内的近前。奔驰中的骏马被突然勒住,马匹陡然打了个横,骑士从马背上直立起来,手中端起了步枪,瞄向他栖身的大树。
噢,上帝呀!安德森瞬间明白,骑士是来追杀自己的,瞄准的目标必定就是他。经验积累出的本能反应,他松开抱着树杈的手,想要从树上跳下,然后想办法骑马逃走。
就在落下的一瞬,枪声响了,安德森觉得身体又被撞了一下,很痛。
从四五米高的地方跳下,又突然在空中失去了平衡,于是结结实实砸到了地上。仰面朝天的安德森,看见树上的霍拉飞快地从树杈上滑下,灵活得像一只小猴子。霍拉轻巧地落地,看了眼躺在地上挣扎的安德森,先从树后抓起一根事先准备好的木棍。
这小子要干什么?拿棍子给自己当拐棍么,这个小奴仆还是很有眼力见的。而后,安德森发现猜错了,霍拉只是双手把木棍横在胸前,完全一副自卫的模样。嗯,这是要跟敌人拼命,誓死保卫他这个主人。
安德森双手支撑着地面爬起,还好,他落到了树后,同追杀来的骑士间有树干的遮护。从腰间拔出转轮手枪,指向正骑马缓缓向树后绕过来的敌人。
扣动扳机,枪口冒出一团烟雾。狗屁的韦伯利手枪,强大的后坐力让安德森醒悟过来,他的手枪射程极悲催。为嘛那些绅士们都说这款英国枪是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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