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漫长的诉讼过程不但消耗了陆任佳的精力,同时也让被告人杨超苦不堪言,他见陆家人还要上诉,干脆就撒手不管了,等判决最终生效以后再支付赔偿金好了。
按照华夏的法律规定,私企出现矽肺病的,企业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等一次性费用,伤残补助和伤残津贴是由国家工会从企业的工伤保险中支付的。
杨超虽然没有给钱,但是工会考虑到陆任佳的状况,还是先行按照一审的标准,给了陆任佳20个月的工资作为伤残补偿,每月按照80%的标准支付伤残津贴,还承诺了,最终判决生效以后,多了不退,少了还要给陆家人补上。
这是很照顾人了,就算没有杨超赔的那几十万,目前给的伤残补助和津贴,也足够陆任佳长期治疗的了,并且可以保证他和家人的生活。
然而谁都没想到,人性是那么的复杂。陆家人觉得,陆任佳反正已经是个废人了,只要活着就有钱,治不治好无所谓,于是拿着陆任佳的伤残赔偿金,在老家盖起了房子,每个月仅仅给陆任佳进行基本的维持治疗。
二期矽肺病如果不积极治疗,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没多久,陆任佳的二期矽肺病,就发展到了三期,也就是晚期。
按理来说,陆任佳的三期矽肺病是因为其自己不主动治疗导致的,和杨超无关。
但是在已经尝到人血馒头滋味的陆家人眼中哪里管你那么多,又在诉讼中追加了几十万的索赔,据说是要给陆任佳的儿子盖房。
于是官司久拖不决,而每个月只被家人花了几百块进行基础治疗的陆任佳,终于没有经受住病魔的折磨,就这么一命呜呼了。
他这一死不要紧,每个月四五千的伤残津贴一下子就没了,陆家人不满了,人没了,我家房子还没盖好呢,就是你法院没有及早办案惹的祸,害死了我家陆任佳!
于是,襟溪法院门前就出现了灵堂。([m.7dshu.com 七度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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