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眸闪烁着欣喜,带着笑意望向李显:「对了,相处这么多天,你从没告诉过我你的姓名呢?以后我们结伴而行,我总不能总是『喂,喂』的喊你吧?你叫什么名字?」
想要随口说出那个庸俗不堪的化名,双唇却在接触到程令遐期盼的目光时失去了原有的功能。欺骗别人并不困难,欺骗自己的心却是最难的。程令遐就有着这样一双神奇的眼睛,似乎随时可以触摸到他人隐藏在心灵深处的秘密。欺骗这样的他,如同将自己的污秽暴露在银白广阔的天地之间,令人愧疚的无地自容。
「现在,我的名字叫二狗。」李显犹豫的说道。
程令遐皱起眉头。这样的表情并不陌生,下面他该如每个听到过这个名字的人一样,咧开嘴嘲笑道『好俗气的名字』了吧?
「好——有趣的名字。有新意,比我的名字好玩多了。你自己取的吗?」程令遐笑了,红润的双唇翘起,勾勒出莞尔的一笑,「现在叫二狗,那你以前叫什么名字?一狗吗?」
屏息凝视着他,李显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在耳边不停鼓动。
砰,砰,砰一声又一声,似乎要冲破郁闷的胸膛而出。
李显依稀记得四岁的时候,身边的一个小太监教他写了两个字:犯傻。
李显问他,这可是市井民间的用语?
他说,傻字单人旁,因为每个人都会犯傻,不分富贵或贫穷,显赫或低贱。
后来那个曾经手把手教他写字的小太监如何了?是已经死在那场推翻自己的宫变中,或是仍然默默的活在那个宫廷的一角?李显已无从知晓,可是他脱口而出的话语,自己却用了十八年的时光才略略明了。
「我过去的名字是——李显!」脱口而出的禁忌,那是一个尘封十一年的名字,一段落满灰尘的记忆,却带来一种揭开面纱后清爽的心情。
程令遐不可置信的看着李显,透亮的瞳仁中清晰的折射出他的身影。沉默的空气凝滞在俩人之间。或许,他还是不应该如此轻率的对别人道出自己的真正身份,可是他不后悔。
终于,程令遐长叹口气,感慨的道:「原来如此,我知道你为什么现在要改名换姓了。原来是因为——」他抬起眼帘,直直的望着李显,「因为你过去的名字太无聊了!虽说是父母给的名字,可是,哎,这么没特色的名字,难怪你要改名字呢,我理解你。」
李显像是看到世所稀有的珍贵动物,绕着他前前后后打量了几圈,试探的问道:「我是说,我真正的名字叫李显,十八子的李,显要的显,这个名字你没印象吗?」
程令遐老老实实的点头。
「十一年前的那个『三日皇帝』你不知道吗?」
他再次无比诚恳的点头,虚心求教道:「为什么那个皇帝叫三日啊?李三日,实在是个不可多的好名字,前所未见的新颖,不愧是一国之帝的名字,果然远高明于吾等平民百姓。」接着他又急忙补充一句:「不过你现在的名字也不错。」
李显会心一笑,明白了,程大公子不但没读过多少书,连对名字的审美观也很有些问题。
就这样,李显带着程令遐离开了小镇。
一前一后骑在马上,他放开了缰绳,任由枣红马放开四蹄,奔向它想奔驰的方向。
静听强劲的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遍目所及的是金秋十月的秀丽景色。
程令遐目不转睛的东张西望着这完全不同于孟陵城的郊野景致,时而带着欣喜的笑容回过头来对李显一笑,剎那间某种温馨甜蜜的暖流如五月的淙淙小溪流淌过李显的心田,于微凉的风中送来丝丝暖意。那种充满心底的感觉,不是波涛汹涌的激恋,不是甜甜蜜蜜的爱情,包含着某种憧憬般的羡慕,像是朋友却又比朋友多了些亲密。
他喜欢程令遐纯真无暇的灵魂,洁净无忧的笑容。在程令遐的身上,他看到了幸福的样子和纯白的颜色。而那是从前的他不曾有缘体会的。这样毫无理由把一个几乎陌生的人视为最亲近的人,李显知道,他——犯傻了。
他想就这样与朋友结伴,永远一路走下去。隐居青山碧水间固有超脱尘俗之幽静,却安得这般焕发心底的温馨?红尘虽是无尽烦恼,可若是有人相伴,这次他宁愿留下,第一次,他发现自己竟是一个如此讨厌寂寞的人。
李显抓起缰绳,让马匹放缓了前进的脚步,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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